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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行政
效能
建设
活动
考核
方案
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方案
全市作风效能建设整改阶段自今年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经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努力,各项工作任务根本完成,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XX县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开工作方案(合作风效能发(20x)1号),全市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从20x年12月至20x年2月为考核总结阶段。
一、考核总结的主要任务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对整个活动进行考核,搞好总结提高,进一步深化整改,健全和完善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化、标准化。考核工作以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为原那么,主要从转变作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作风效能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各级机关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情况。结合开展考核工作,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上升为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要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稳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作风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的对象。
按照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参加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单位范围,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所有机关、局部直线部门),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所属的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效劳职能的事业单位均属考核对象。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组织开展活动情况。主要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组织发动、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催促检查、舆论宣传等方面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进行考核。
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情况。主要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理顺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标准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效劳中心建设、探索建立绩效考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3.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情况。主要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制定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具体措施及“三项制度〞落实的情况进行考核。
4.转变作风情况。主要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作风,解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公开承诺和听证质询,树立“清简务本,行必责实〞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5.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情况。主要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方法步骤。
考核由各级作风效能办分级负责。各乡(镇)和市直机关单位、局部直线部门由市作风效能办负责考核;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所属的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效劳职能的事业单位由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作风效能办负责考核。上一级作风效能办负责对下一级作风效能办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考核采取量化标准、自查自评、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
1.自查自评。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考核总结的主要内容制定的活动考核评分标准,能量化的尽量量化,尽可能统一标准,便于操作。被考核单位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说明评分理由及依据,形成书面报告。市作风效能办已制定下发了乡(镇)和市直部门的考核评分标准,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可参照制定本级的考核评分标准。
2.公众评议。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开通专线 、发放问卷表、下访征询、网上调查和开展听证质询活动等民意测验的形式,广泛组织群众对机关转变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情况进行公众评议。要把听证质询活动作为开展公众评议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由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新闻媒体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和本级作风效能办有关人员组成听证质询组,对参加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单位进行听证质询。评议情况作为最终考核机关活动实效的重要依据。
3.实地考核或抽查。各级作风效能办要组织考核小组,分别对所辖区域内的单位进行考核。可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民意测验等方式进行考核或抽查。
4.综合评定。各级作风效能办根据自查自评、公众评议、考核小组考核或抽查的结果,对各部门和下一级开展作风效能活动的情况提出综合评定意见,报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核准最终考核结果。
三、切实搞好总结提高
在做好考核工作的同时,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稳固和扩大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成果。
(一)认真做好总结。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考核工作,对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既要根据市关于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对作风效能建设各项工作逐项进行总结,又要结合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突出特点,表达创新,认真总结各自行之有效的新思路、新做法。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形本钱乡镇本单位本部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总结报告,市直机关单位、直线部门和乡(镇)的总结报告要提交市作风效能办。
(二)进一步深化整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在考核和总结工作中发现还有问题没有完成整改的,要抓紧进行整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并做好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措施;如整改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追究有关机关及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认真总结的根底上,要将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的好做法和新经验上升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职能关系、标准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效能监督、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等方面的制度体系,稳固和扩大前段工作的成果,推动作风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召开总结大会。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在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召开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明确今后工作方向,对在作风效能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考核总结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做好活动的考核总结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确保考核总结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加强催促检查,确保考核总结工作做到客观真实。
(二)抓好考核试点。市作风效能办确定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和北泗乡为我市的考核试点单位,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确定本单位的考核试点单位。要通过试点,以点带面,从试点工作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为全面开展考核工作打好根底。
(三)把握时间要求。考核总结工作涉及面大,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考核总结工作。具体时间要求为:20x年12月15日前完成考核试点和自查自评工作,各乡(镇)、市直机关单位(包括直线部门)于12月18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送市作风效能办;20x年1月15日前各级完成公众评议、实地考核和抽查;20x年2月1日前完成深化整改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工作;20x年2月25日前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整个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四)严格考核纪律。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考核纪律,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严防走形式、走过场,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各级作风效能办要设立考核工作监督 ,负责接受考核工作的有关咨询,受理群众举报。对实地考核或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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