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农业产业精准脱贫实施方案一为确保四年实现脱贫,五年同步小康目标如期实现,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部署和要求,决定利用2023年到2023年的6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新能源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工程。为做好工程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大力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好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到产业工作,大力推进贫困户光伏扶贫,帮助局部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脱贫工程,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确保到2023年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二、根本原那么(一)产业扶贫,生态环保。把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现产业式持续稳定增收。(二)政府主导,贫困户自愿。政府负责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工程的组织、宣传、实施工作,本着贫困户自愿的原那么,优先选择积极性高、自愿筹资的贫困户为工程实施对象。(三)尊重科学,确保实效。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条件和要求1进行选户和选址,确保工程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三、目标任务首批任务。2023年先行试点5000户(总规模为15mw)。在2023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5000户符合建设条件的贫困户(五保户除外),每户建设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帮助每户贫困户20-25年持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四、实施范围及对象选择条件(一)实施范围和对象。2023年首批实施对象从2023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5000户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安装。根据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以及前期对贫困户安装意愿摸底情况,结合县供电、小水电部门的电网接入建议,将到户指标分配到各乡镇。其中,头陀镇、姚河乡、石关乡、响肠镇、来榜镇、毛尖山乡、菖蒲镇等7个乡镇分别以梓树村、沈桥村、东冲村、新浒村、枫树村、红旗村、毛畈村、岩河村等8个村为重点安排,在满足重点村贫困户需求的根底上,余户可安排到全县其他村。各乡镇应根据供电、小水电部门接入建议及各村、贫困户积极程度,采取投票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选定实施户,适当向贫困村的贫困户倾斜,相对集中安排。优先安排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对光伏到户工程积极性高的贫困户。(二)安装场地要求。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30kg以上(3kw规模占地面积为25-30平方米);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