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苏佳铭【】经济法是一个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调整手段,系统梳理和调整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国家和社会管理经济领域各种伴生关系的法律部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趋于优化和完善的时代背景下,回忆我国经济法的开展历程,它受到越来越多专家、学者的关注,而由此产生的关于经济法与民商法之间的区别也不断引发人们的思考。基于互不相同的法律关系和调整对象,经济法与民商法代表着各自独立的法律部门分庭抗礼,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几个根本的法律支柱部门。因此,分析经济法与民商法之间的区别,对于我们更好地学习、研究经济法概念,掌握、运用经济法规律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关键词】经济法;民商法;区别一、引言经济法概念是由国外引进来的,但绝非简单的舶来品,它的产生和开展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根基。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着人民进行的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伴随着新中国30年改革开放如火如荼地实行,新政策的导向、市场化的浪潮、大经济的环境和迅猛的开展势头全面席卷了沿海和内陆的城镇和乡村。中国遵循了经济增长的“四色定理〞,经济形势的蒸蒸日上证明了人们的经济意识逐步得到了提升,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框架和结构也在不知不觉中趋于稳固和良性开展。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经济的社会化不可防止地成为一种时代的潮流,当然这也就导致了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从而使各个原本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之间调整地交错、融合地开展。在整个庞大的法律体系中,各个法律部门之间趋于优化的演变为经济法的蓬勃开展创造了时机和条件。根据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根本看法,可以将以往的观点分为两类。有的学者成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即“肯定说〞),比方陶和谦的“纵横说〞、杨紫煊的“经济协调关系说〞、李昌麒的“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等等;但是,也有的学者指出,经济法划分的界限不明确,其调整的对象也不明确,不能够独立地构成一个法律部门(即“否认说〞),比方王家福的“综合经济法论〞、佟柔的“学科经济法论〞、梁慧星的“经济行政法论〞等等。因此,分析经济法与民商法之间的区别,对于我们更好地学习、研究经济法概念,掌握、运用经济法规律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二、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定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在我们现有的法律体系中,财产关系主要由物权法(具体规定了所有权、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