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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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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2023 医疗卫生 方面 损害 群众利益 行为 专项 整治 方案
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各区县(市)卫生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卫生和方案生育局、西湖管理区卫生局、西洞庭管理区卫生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继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23)28号)和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23)45号)要求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办发(2023)39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要求,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贯彻落实国家卫生与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的原那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健康开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严管严查严惩,着力标准医疗效劳行为,着力整顿和标准医疗秩序,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深化医改,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效劳中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坚决整治医疗效劳不标准行为。 医疗机构诊疗流程不科学、不畅通,群众看病挂号难、候诊难;一些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和违规收费,加重了群众就医负担。 1.治理挂号难、候诊难。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实行 预约、短信预约、诊间预约及自助预约机等模式,方便患者挂号就诊;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积极推进分时段诊疗、错峰效劳,提高效劳效率。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符中智、刘保湘; 责任单位(科室):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医政科 2.治理不合理检查。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严格遵循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的适应症,提高检查的阳性率(三级医院ct、mri检查阳性率到达60%以上,大型x线检查阳性率到达50%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到达90%以上)。严禁大型医疗仪器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严禁检查中的开单提成。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符中智、刘保湘; 责任单位(科室):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医政科 3.治理不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处方点评、不当处方公示制度,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不合理用药人员予以警告谈话、医德考评扣分、通报批评、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处理。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符中智、刘保湘; 责任单位(科室):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医政科 4.治理不合理治疗。重点纠正医疗机构违背医学标准和伦理准那么,脱离病情实际小病大治、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限制选择高新技术等行为。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符中智、刘保湘; 责任单位(科室):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医政科 5.治理违规收费。切实纠正医疗机构自立工程收费、分解工程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收费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提高医疗效劳价格的透明度。开展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合理收费。 牵头部门:市物价局 配合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卢赐清; 责任科室:市卫生局规财科 (二)坚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药购销和临床效劳中擅自采购网外非中标(挂网)药品,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加剧群众"看病贵". 1.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与岗位聘用挂钩,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执业再注册挂钩。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石瑞来、符中智、刘保湘; 责任单位(科室):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纪委办、市卫生局医政科 2.完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改进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探索带量采购,通过"量价挂钩"切实降低药品与高值医用耗材的虚高价格,完成普通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最大限度压缩供应商实施商业贿赂的空间。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石瑞来、卢赐清; 责任科室:市卫生局药政办、药管办、纪委办 配合部门: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加强对根本药物中标(挂网)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杜绝采购网外非中标(挂网)药品行为。标准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除急救和重大疾病防治确需网外采购药品外,其他药品必须全部在中标(挂网)药品目录内采购,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的网外采购行为。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石瑞来; 责任科室:市卫生局纪委办 配合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运用"制度+科技"的方法,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的决策、采购、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执业行为的廉洁风险防控。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在2023年全面建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平台,二级甲等医疗机构率先建立廉洁风险防控平台。对医疗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加密管理,严格权限和审批程序,杜绝商业目的的统方行为。落实重点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切实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剂、信息、财务等部门的监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责任人:石瑞来;责任科室:市卫生局纪委办 5.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对在医药购销过程中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网外采购非中标药品的人员,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分、暂停处方权、撤消执业证书等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将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医药经销企业或个人,及时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上报到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坚决取消其两年内在本省参与药品采购投标的资格。 牵头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任科室:市工商局竞争执法科 市卫生局责任人:石瑞来;责任科室:市卫生局纪委办 (三)大力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 江湖游医、假医生等非法开设诊所;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严重扰乱医疗效劳秩序。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易建平、符中智、刘保湘; 责任单位(科室):市卫生局法监科、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医政科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易建平、符中智、刘保湘; 责任单位(科室):市卫生局法监科、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医政科 3.坚决打击"医托"、"医闹"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和利用挂号牟利等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严厉查处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侵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财产平安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就医权益。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易建平、符中智、刘保湘; 责任单位(科室):市卫生局法监科、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医政科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四)坚决整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 医疗卫生机构或个人采取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虚假结算票据、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诊疗工程和药品等手段骗取新农合基金,严重侵害参合人员利益。 1.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将次均费用及其增长幅度、平均住院日、个人自负费用比例、总额费用控制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者,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扣减即时结报回付款、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等措施。加强动态监测,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符中智、刘保湘; 责任单位(科室):市卫生局农合办、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医政科、市卫生局纪委办 2.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制约。积极推行县级经办机构向乡镇派驻经办审核人员的做法,通过异地任职、交叉任职等形式,确保经办人员的独立性。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刘保湘; 责任科室:市卫生局农合办、市卫生局纪委办 3.严格落实新农合三级公示制度。县、乡、村三级按月公示本区域内参合农民门诊、住院补偿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信访内容核查、反响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刘保湘; 责任科室:市卫生局农合办 4.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诚信管理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效劳质量"、"履约诚信"等进行考核评估,按考核结果进行诚信等级分级,对诚信等级较高的医疗机构给予倾斜政策,对诚信等级较低的医疗机构严格管控,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自主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保险效劳诚信档案,将医务人员违规行为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并与医保处方权挂钩。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符中智、刘保湘 责任单位(科室):市卫生局农合办、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医政科 5.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医务人员依法撤消执业证书,通报相关违规行为。对触犯刑律的个人,移交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责任人:刘保湘、石瑞来、易建平、符中智; 责任单位(科室):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农合办、法监科、医政科、纪委办 (五)坚决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扰乱医疗市场秩序,损害媒体公信力。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加强对报纸、期刊、播送电台、电视台、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的监测,发现涉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及时组织查处。 牵头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责任人:易建平、彭元军; 责任科室:市卫生局法监科、行政许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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