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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战役
攻坚
方案
平安生产“十大战役〞攻坚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确保全市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决定,从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底,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的根底上,突出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旅游、特种设备、消防、校园和校车、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整治攻坚行动(以下简称“十大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平安生产工作暨“平安生产十大战役〞攻坚会议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坚持严抓严管、坚持依法治安,全面落实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平安监管责任,彻查平安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厉打非治违,夯实基层根底,建立行业标准,确保我市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坚实的平安根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攻坚行动取得成效,成立平安生产“十大战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平安生产攻坚行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了解各行业(领域)平安生产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有关问题,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全市攻坚行动情况。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李振兴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行动内容
重点从“打、停、整、关、扶〞五个方面着手:
“打〞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分;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就是对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实行停产停业。企业是平安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企业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全,平安培训不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建设工程“三同时〞手续不齐全,非法将生产经营工程、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存在重大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从事平安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批准前方可恢复生产。
“整〞就是整治落实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力求做到平安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关〞就是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凡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去年“十大战役〞以来列入关闭范围的企业(单位)、存在重大平安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
“扶〞就是扶持帮助企业。对新办企业和证照齐全且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达标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在监管中效劳,在效劳中指导帮助企业实现平安开展。
四、职责分工
(一)煤矿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煤安办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环保局、市统征办、国网电力分公司等部门和产煤乡镇密切配合。
(二)交通运输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交安委牵头抓总,道路运输平安由市交警大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机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旅发办等部门和乡镇密切联合。水上运输、铁路运输平安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
(四)烟花爆竹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城管局、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等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
(五)非煤矿山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
(六)建筑施工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工商质监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
(七)冶金工贸行业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
(八)旅游行业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旅发办牵头负责,市住建局、市工商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等部门和相关乡镇密切配合。
(九)特种设备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工商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市安监局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密切配合。
(十)校园和校车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文体广新局、市安监局、市交警大队等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
(十一)消防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消安委牵头抓总,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
(十二)燃气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和乡镇配合。
(十三)地质灾害防治、民爆器材、油气管道、电力、气象、水利、林业、农业机械、重点工程建设、医疗机构、网吧、歌舞厅、敬老院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平安整治攻坚行动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
(十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
五、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召开全市平安生产整治攻坚行动发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行业领域平安生产整治攻坚行动。各乡镇办事处、市高XX县区社会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各乡镇〞)、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有关职能部门催促检查阶段(2月1日至6月3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平安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乡镇要紧密配合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
(三)强化整改、市级督查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乡镇和部门开展平安检查的根底上,市安委会组织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平安生产整治攻坚行动进行督查检查,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四)总结考评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平安生产整治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市安委会组织对各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兼顾,通盘安排,在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根底上,全面做好平安生产整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务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级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的原那么,深入分管行业领域或驻点乡镇开展带队检查督查。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要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与配合,对联合查处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实施顶格处分。
(三)务必强化舆论宣传气氛。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平安生产整治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平安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平安生产整治攻坚行动的社会舆论气氛。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务必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级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分别于2023年2月1日和12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同时在每月2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附件2报送市安委办。
内容总结
(1)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
(2)对新办企业和证照齐全且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达标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在监管中效劳,在效劳中指导帮助企业实现平安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