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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质监
系统
打击
制售
假冒伪劣
商品
方案
质监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 会议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制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和工作原那么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使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使自觉抵抗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气氛更加浓厚;充分发挥行政保护作用,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保护知识产权和标准市场秩序水平。
(二)工作原那么。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强化生产源头、流通、消费等关键环节的整治。确定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集中查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要与日常工作相衔接,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过程治理,推动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开展十大集中整治行动。
(一)开展图书、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文体、广电、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等印刷、制作企业的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范围内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清查,依法收缴非法图书、印刷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行为,对情节严重的撤消印刷经营许可证。文体局、广电中心、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日常巡查,依法整治侵权盗版行为。(牵头部门:文体局、广电中心,配合部门: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
(二)开展软件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文体、广电、工商等部门要对行政内软件交易位和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商务、经信、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对各级机关使用的计算机软件进行重点检查,尽快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经信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好现场检查工作。(牵头部门:文体局,配合部门: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广电中心、工商局)
(三)开展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商务局、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要配合青岛海关驻办事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分力度。(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四)开展商标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工商、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对制作商标、标识标签、包装装潢企业的监管,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盗印复制、加印和出售标识标签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著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案件,依法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质监、经信部门要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行为。(牵头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体局、广电中心、质监局)
(五)开展专利维权集中行动。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对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处、办结一批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以及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依法惩治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专利违法行为。(牵头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配合部门: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
(六)开展商务领域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商务部门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标准,催促指导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管理者的保护知识产权主体责任。物价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工商局、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物价局)
(七)开展食品、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经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质量平安监管,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假冒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扰乱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查办一批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牵头部门: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局、质监局)
(八)开展涉农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强化种子、苗木等生产源头治理,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产区,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大宗农资市场的监管,集中查办一批严重坑农、害农恶性案件。(牵头部门:农业局,配合部门:工商局、林业局、质监局)
(九)开展互联网和知识产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工商、文体、广电、经信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工商、商务、经信、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对网上购物和电视、 购物活动的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进一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牵头部门:文体局、工商局,配合部门: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广电中心、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集中行动。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分子刑事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重要特殊案件要及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或线索,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突出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商业贿赂犯罪活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牵头部门:公安局,配合部门:监察局、司法局、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年12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对专项行动作出全面发动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0日-年2月)。各有关部门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催促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3月)。政府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政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政府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催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健全监督考核体系,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每个集中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各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开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和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采取摸底、排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切实予以整改。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有关部门要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好“12312〞商务举报投诉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 、“12390〞侵权盗版举报 和“12356〞产品质量投诉举报 ,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内容总结
(1)质监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 会议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制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过程治理,推动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
(3)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