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人民
调解委员会
规范化
建设
内容
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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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料整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内容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具体标准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1、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网络机构健全。每个村民委员会 (社区必须设立人民
调解委员会。各村调解主任应当由专职人员担任。
2、村民委员会 (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村 (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调解小组 ,聘
任民间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由 3-5 名委员组成 ,设主任一人 ,必要时可以设副主
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要有妇女委员。
3、人民调解员素质要求。人民调解员由公正正派 ,密切联系群众 ,热心人民调解
工作 ,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 ,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村
(居人民调解员一般由村 (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设施建设
1、“五有 〞、“六统一 〞、“四落实 〞。五有 : 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 ,有调委会会标牌、座牌、印章 ,有人民调解标识牌、有标准的人民调解文书 ,有统计台帐 ,有业务学习资料 ;六统一 :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 (上墙、文书要统一 ;四落实 :组织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报酬落实。
2、调解办公室和调解室标准化建设。每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专门的办公用房和兼用的调解室。配备必要的桌椅、档案柜。调解办公室悬挂调解委员会人员名单及岗位职责、调解受理纠纷范
围和调解流程示意图。调解室悬挂人民调解徽章和人民调解制度、纪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文字 ;设置主持人、调解员、记录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席位 ,各种席位设有台牌。
(三制度上墙内容
1、XXX 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 :
副主任 :
成员 :
2、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 ,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教育公民遵纪守法 ,尊重社会公德 ,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
3、及时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
4、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化解在萌芽状态 ;
5、民间治安纠纷调解成功率达 95%以上 ,防止因纠纷调解不及时酿成恶案件 ;
3、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范围是 :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 ,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 ,以及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它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解决的纠纷。
4、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那么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法
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 ,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
事人自愿平等的根底上进行调解 ;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
法院起诉。
5、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
复 ;3、不得侮辱、处分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6、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
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 ,表达真实意愿 ,提出合理要求 ;4、如实陈述纠纷
事实 ,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
5、遵守调解规那么 ;
6、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
7、自愿达成、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7、民间纠纷调解程序 :1、调解的准备 :选定调解主持人、调查核实纠纷情况、拟定调解方案 ;2、调解主要步骤 :告知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陈述、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8、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 :
纠纷排查制度 :1、明确排查目的、意义 ;2、掌握排查时间、范围、方法 ;3、逐门、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队 ,掌握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 ;4、填写排查工作统计
;5、对应当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 ,落实调解人员 ,及时化解 ;不属于调解范围或调解不了的 ,及时上报 ;对排查中揭发出的犯罪线索 ,立即移交公安部门。
纠纷登记制度 :调委会对纠纷当事人的口头或书面申请进行纠纷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 :当事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事由 ,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记明登记日期。登记后应当对纠纷进行审查 ,并做出处理意见。调委会每月汇总后报司法所。
纠纷信息传递与反响制度 :1、建立信息传递与反响组织 ;2、组织信息的传递 ;3、做好信息的处理 ;4、及时进行信息反响。
统计制度 :1、确定统计人员 ,建立统计簿册 ;2、设立统计表 ;
3、统一统计标准 ;
4、及时汇总上报 ,每月底将所登记并调结的民间纠纷按统计工程填表汇总 ,核对
无误后报司法所 ;
5、建立统计档案 ,设立统计台帐。
回访制度 :1、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 ,排除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 ;
2、了解当事人的特别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 ,对调解协议的态度
;
3、有无新的纠纷苗头 ;4 对调解人的意见、建议。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设立保管人员 ,规定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方法 ;2、做好
文书的审查、装订 ;3、调解文书包括纠纷登记的原始记录、调查笔录、调解协议书 ,
以及调委会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的处理意见及各种证明材料等 ,调解文书档案要求一案一卷 ,装订成册 ,一般保管期限为三年。
二、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一纠纷受理
包括申请受理、主动受理和移交受理三种情况 ,工作步骤 :1、接待当事人 2、审查当事人的申请 ,填写调解申请书。纠纷调解条件 :一是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 ; 二是有具体的调解要求 ;三是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 ;四是申请调解的纠纷必须在规定的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以下纠纷 :一是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 ,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二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
者解决的。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可能激化的 ,应当采取措施予以缓解 ,并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
3、进行纠纷登记 ,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4、确定调解人员和安排调解时间。
(二调解准备
1、调查纠纷情况 ,写出调查记录 ;
2、分析判断 ,判明矛盾纠纷的性质、争执的焦点、各方当事人的是非与责任 ;
3、拟定调解纠纷实施方案 ,包括确定调解的目标 ,调解的方法和技巧 ,当事人可
能提出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三进行调解
1、稳定各方当事人情绪 ,告知权利与义务
2、各方当事人陈述
3、依法指出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
4、说服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 ,达成协议
5、制作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6、调解过程中要做好调解笔录
(四调解结束
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 ,应检查催促各方当事人履行协议。 1、做好回访 ,填写
回访记录及履行情况 ;2、运用多种力量 ,催促当事人履行协议未达成协议而结
束的调解 ,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 ,或申请行政主管机关调解 ,或向人民
法院起诉 ,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立卷编号归档 ,不管调解最终是否达成协议 ,都
应立卷编号存档。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
1、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认识。人民调解工作
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 发挥着不
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事关 基层稳定大局,各村(居)要提高认识,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要 真正把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
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突破性 工作抓紧抓好,把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 展观的一项内容来落实。
2、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的领导。各村(居)要把 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作为创
建 “平安龙 山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街道司法所要加强对基层人民调 解委
员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摆在重 要议事日程,做到
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 证按时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
化建设任务。
3、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镇司法 所要
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督查内容, 层层建立督查机制 ,落实督 查人员 ,确保人基层
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 龙山司法所 2022 年 10 月 14 日 附:人民调
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标准
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村 (居、企事业调委会应有委员 3 人以上, 设主任 1 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镇 (街道调解委员会由镇 (街道副职和辖区内设立的村 (居、企事业调委会主任、司法所长 (或司法 助理员、工会、
青年团和妇联代表和辖区内懂法律或有专长的热心 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组成,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2 至 4 人。
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司法所 (办建立,主任由镇 (街道分 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综治的副镇长 (副主任和
司法所长 (负责人担任;多民族聚居地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应 当有少数民族委员;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委员。
2、装备设施良好。调解委员会装备设施
应到达 “四有 〞,即有 办公室或调解室、 有牌子、 有印子、 有必要的办公设施 (文书档案柜、 、 等。
调解室适当装修, 并有较好的现代办公设施和环境,
并逐步配备交通工具。
3、 规章制度完善。
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学习、 表彰奖励、 工作经费保障、纠纷排查、社情报告、联防联调、协调配合和纠纷 调解登记等八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登记、统计上报制度,切 实做到制度完善,
按章办事,管理有序,工作落实。
4、经费保障落实。市、镇 (街道等财政部门要把人民调解工作 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补贴人民
调 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报酬。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享受村 (居两 委副职的相应
待遇和经济报酬。非领取薪金的调解员按照从事调解 工作实际误工,每天补助 20
兀以上,十户调解员或信息员根据其工 作情况,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各地还可根据财力情况,为调委会正、 副主任交纳人身伤害保险金。要切实解决好经费保障问题,推动人 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5、调解员队伍素质好。调委会的调解委员应适应新时期调解工 作应有的文化、法律素质。镇 (街道调解员应具备高中或相当高中 以上文化程度,逐步建立一支熟悉法律常识和调解业务知识、具有 较好政治理论素养、善于协调各方关系的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
6、工作成效显著。调委会要通过标准化建设使辖区内民间纠纷 调解率达 100%,调解成功率达 95%以上;辖区内民间纠纷激化引 起的非正
常死亡率、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率、民间纠纷引起的 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
访事件的发生率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