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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市
规范
公共交通
管理
意见
城市标准公共交通管理意见
以实施乡村道路交通疏通工程、创立绿色交通示范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为载体,公交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措施.把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的各工程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的鼓励和评价机制,定期对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6号)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假设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8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87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文()163号),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出行、促进“和谐交通〞建设和乡村可持续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就我区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的重要性
区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随着城镇化和机动化进程的加快.小汽车出行比例继续增长,车多路少〞矛盾凸显。乡村交通拥堵日益加剧,影响了乡村的开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不只是缓解乡村交通拥堵、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可持续开展的有效措施,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肯定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立公共交通在乡村交通中的优先地位,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乡村公共交通开展步伐,切实提高乡村公共交通的吸引力,促进乡村公共交通与乡村经济社会协调开展。
二、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大力开展乡村公共交通,依照乡村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资金安排优先、路权分配优先、财税扶持优先〞原那么.改善乡村公共交通开展环境,根本形成以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的乡村公共交通体系,为广阔人民群众提供平安、方便、快捷、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效劳。
(一)年底完成玉发大道公交场站建设。
(二)年底在现有5条公交线路的根底上新增3条线路。营运里程由现在70.6公里到达20230公里。
(三)年底完成公交站牌的更新、装置设计新颖与我区建设相协调的公交站牌;
(四)年底编制完成市区乡村交通专项规划
(五)底公交车辆达50台(现32台)实现公交出行分担率达2030%。建XX县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建XX县区达50%,中心XX县区大于70%,乡村居民走出家门500米之内乘上公共汽车,换乘一次到达目的地。确立公共交通在区乡村交通中的主导地位,2023年乡村公共交通设施到达国家标准。
(六)根据我区新建改建道路开展情况和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依法保证公共交通开展规划组织实施
方便农村群众出行,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的通知国办发()46号要求:引导乡村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效劳的精神。以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为核心,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乡村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做好规划的实施及修编等工作。统筹规划城乡开展,统一编制我区城乡公共交通规划,积极引导乡村公交向农村延伸。努力构建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开展格局,实现乡村公共交通全覆盖。
已经投入使用的乡村公共交通场站等根底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乡村公共交通根底设施建设用地的审批、场站建设施工等,要优先预留、保证乡村公共交通根底设施用地。尽快落实规划确定的乡村公共交通停车场、颐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站等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乡村公共交通根底设施及其建设用地.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
四、加大乡村公共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力度
合理设置乡村公共交通首末站、枢纽站、综合停车场,加大乡村公共交通根底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确保场站用地充分,满足公共交通线网布局合理要求。
(一)加大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始终把乡村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作为区级重点工程,投融资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用地、拆迁、规费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政策倾斜。
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乡村主干道建设必需同步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将乡村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作为开发区、新建小区、大型商业网点、风景区以及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建设工程的必备根底设施.客流量巨大、普通港湾式停靠站难以满足要求的,还要设置多车道的深港湾乡村公共交通停靠站。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乡村公共交通根底设施的建设工程一律不予审批、验收。通过乡村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建设,确保乡村公共交通车辆进场率不低于95%
(二)加快乡村公共交通枢纽站、首末站建设。重点加快玉发大道公交场站土地划拨、设计和建设的进度。同时要完善乡村公共交通专用通道相应配套设施和使用管理方法,加强专用通道管理,充分发挥专用通道的效能。
(三)加快乡村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积极构建智能化公共交通系统.为乘客提供相关信息效劳。提高乡村公共交通效劳的科技含量和吸引力。
五、加大对乡村公共交通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将乡村公共交通根底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政府乡村建设投资方案。依照乡村总体规划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以及乡村公共交通科技创新工程所需的资金,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和政府乡村建设投资方案。要在XX县区维护建设资金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乡村公共交通根底设施建设;乡村公共交通企业缴纳的乡村公用事业附加费即征即返,专项用于乡村公共交通车辆更新。乡村公共交通建设资金占乡村建设资金支出的比例应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逐年增加投入。
(二)科学合理核定乡村公共交通票价。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学核定乡村公共交通票价。建立标准的乡村公共交通企业利息费用和政策性亏损审计与评价制度。对乡村公共交通因价格限制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区财政给予补贴。
(三)建立标准的补贴、弥补机制。对乡村公共交通企业因低票价和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等免费乘车及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经区市政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给予补贴和补偿。补贴资金要于当年足额拨付到位。
(四)扩大资金来源渠道。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公共交通场站建设用地.保证需求的根底上开展对外经营,经营收益用于弥补主业亏损。
(五)对乡村公共交通企业实行税费减免政策。乡村公共交通车辆免征车船税、过桥(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运营车辆年检年审费、运营车辆养路费;乡村公共交通场站免征乡村根底设施配套费、乡村道路占用挖掘费、绿地占用弥补费;乡村公共交通企业免缴公路建设基金、运管费、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等费用。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可以免征。
六、提高乡村公共交通的效劳水平
(一)优化调整乡村公共交通线网.对中心XX县区现有线网进行规划、调整,构建快线网、减少重复线路、调整支线网,与快线、普线形成科学网络,方便市民出行。
(二)扩大乡村公共交通效劳范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公共交通在乡村交通主导作用的同时,统筹中心XX县区与周边村镇的公共交通开展,构建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大公共交通网络,底实现乡村公共交通在区范围内的全覆盖。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三)改善乡村公共交通乘车、候车条件.改善乘坐条件。要加快车辆更新步伐,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开展大容量、低能耗、环保型乡村公共交通车辆,不符合国Ⅱ排放标准车辆以倒计时方式全部淘汰完毕。积极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新购车辆到达国Ⅲ标准,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共交通体系。
(四)提高效劳质量、实现公交企业优秀的目标。乡村公共交通企业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效劳社会〞方向;要建立、完善和创新效劳质量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标准效劳行为和行车秩序;要认真履行有关公共交通效劳标准,真正做到市民满意、政府放心〞,实现乡村公交优先,公交企业优秀的目标。
七、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制度
(一)理顺乡村公共交通管理体制。依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消除乡村公共交通开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确保乡村公共交通行业健康开展。
(二)实行乡村公共交通特许经营制度。市政主管部门应与公共交通企业签订乡村公共交通特许经营协议.应明确其应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责任、准点守时责任、社会效益责任和车辆更新降低污染的责任。严禁拍卖、无限期出让、重复授予乡村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经营者不得擅自转让乡村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
(三)加大乡村公共交通执法力度。依照市区乡村公共交通管理方法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营运活动,维护乡村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秩序。严格乡村公共交通企业经营效劳管理,制定完善的相关考核方法,标准企业经营效劳行为。
八、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建立乡村公共交通职工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乡村公共交通行业主要提供公共效劳的特点,高度重视和关心乡村公共交通企业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状况.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主要与其发生的社会效益相联系的机制。提高乡村公共交通行业职工的劳动收入水平,2023年年底前,乡村公共交通职工工资收入要逐步赶上并略高于我区社会平均水平,坚持乡村公共交通职工队伍稳定。乡村公共交通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工时制度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保证职工休假和休息权益,要按时为职工足额缴纳根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平安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各种劳动维护和福利待遇必需予以保证。
九、切实加强对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的组织领导
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保证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成立区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监督、指导本意见各项措施的组织实施,确保优先开展乡村公共交通的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