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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固原市
妇幼保健
管理
方案
材料
固原市妇幼保健管理方案[5篇材料]
第一篇:固原市妇幼保健管理方案固卫[2023]39号
固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固原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效劳工程实施方案和固原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效劳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药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标准我市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促进和加强妇幼保健业务,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我局依据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2023年版),结合固原实际,制定了固原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效劳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和固原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效劳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固原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效劳工程实施方案(试
行)
附件2:固原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效劳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印发
妇幼保健
方案
通知
抄送: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本局各局长
附件1:
固原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效劳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2023年版)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根本公共卫生效劳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效劳工程,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工程开展情况,现制定固原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效劳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
总目标。通过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程的实施,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及时发现高危儿、体弱儿,通过逐级转诊、动态管理、有效干预,保障儿童健康。
具体年度目标:到2023年底1.新生儿访视率≥95%2.儿童健康管理率≥95%;
3.儿童系统管理率≥90%
二、效劳范围和对象
固原XX县区内居住的所有0-6岁儿童(含流动人口)。
三、效劳机构
0-3岁儿童家长可根据户口所在地管理的,在本地建立健康档案,在外长期居住的儿童,由家长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开具健康管理委托书,在相对固定在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效劳站、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享受相应的免费效劳;4-6岁儿童中,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效劳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站提供,入托儿童在托幼机构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的通知精神执行。
四、效劳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站,在得到上级保健机构转来产妇分娩的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完整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随访表带回保存。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站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填写本年龄段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保存。
3、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效劳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站进行,时间分别在
3、
6、
8、
12、
18、
24、30月龄、
3、
4、
5、6岁时,共11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效劳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
8、
18、30月龄时在乡(镇)卫生院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
6、
12、24月龄、3岁使用听性行为观察
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假设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填写本年龄段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保存。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3~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效劳。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效劳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站进行,入托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效劳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假设无,体检结束后建议按时接受疫苗接种,填写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保存。。
5、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高危儿,营养不良、贫血等体弱儿应当建立以乡(镇)为检查点集中管理、以乡为单位每村分开登记的登记本,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向上级保健部门转诊,同时填写转诊单。因高危而增加的检查工程和次数,费用由监护人自理。
五、工作流程
1、建立健康档案。出院后家长及时持户口本,(流动人口持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和孩子出生证(或出生证明相关资料)。在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站办理保健手册,同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新生儿访视。出院后7天内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站的访视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填写0~6儿童保健手册和随访记录,并将随访资料带回分类保存。
3、婴幼儿健康体检:满月、
3、
6、
8、
12、
18、
24、30月龄、
3岁时家长持0~6儿童保健手册到乡(镇)卫生院、社区效劳站享受免费效劳(流动儿童提供居委会开具的父亲(或母亲)居住证明和所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开具的儿童委托管理书),效劳机构将每次检查结果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在保健手册,同时填写完整的随访记录分类留存。
4、学龄前儿童健康体检。4-6岁儿童中,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效劳应在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站进行;入托、入园儿童在托幼机构享受健康体检效劳(按照分级负责的原那么进行,乡级负责乡级、县(区)级负责县(区)级,市级负责市级,无特殊原因不得使用其他机构的体检结果)。提供效劳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每年度开学前保质保量完成体检和保健手册的填写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积极与教育体育局协商将0~6儿童保健手册作为入托的必备条件之一。
5、结算。提供效劳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持体检花名册和结算,到辖区妇幼卫生工程办公室进行结算。单各县(区)制定的0-6岁健康检查结算单,必须与结案儿童保健手册相对应
6、保健手册保存。乡(镇)卫生院将按照健康效劳标准结案的儿童随访卡,结案儿童保健手册按居住地返回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效劳站装入居民的健康管理档案保管,结案儿童保健手册作为入学的证件由家长妥善保管。
六、组织实施
(一)明确各级职责
1、市卫生局、工程办或保健院
负责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效劳工作管理、监督、指导、考核。(1)制定全市根本公共卫生效劳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监督、指导辖区内根本公共卫生效劳0-6岁儿童健康
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3)定期收集、汇总、反响信息;
(4)制定全市高危新生儿及体弱儿管理制度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2、县(区)卫生局、工程办或保健院
组织实施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效劳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1)印制0-6岁儿童根本保健效劳结算单,结算单统一编号并加盖各县(区)妇幼卫生工程办骑缝专用章,印制相关登记册与报表、宣传资料;
(2)设计0-6岁儿童保健手册样本,信息包含儿童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及卫生部0-6岁儿童保健效劳标准所要求的内容;
(3)统一设计0-6岁儿童根本保健效劳结算单及高危儿、体弱儿转诊卡。
(4)举办0-6岁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班;(5)组织开展宣传工作;(6)负责信息报送、反响工作;
(7)监督考核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8)对高危新生儿及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对危重患儿及时转诊;
(9)负责资金管理及报账工作。
3、社区卫生效劳站、乡(镇)卫生院
(1)专人负责儿童保健手册及保健效劳结算单的领取、发放、登记工作;
(2)为0-6岁儿童提供根本保健效劳,并做好辖区内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和体弱儿的初筛、转诊、随访,按时统计上报有关
信息;
(3)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根本情况,建立0-6岁儿童健康档案。
(4)负责儿童保健手册的回收存档。
4、村卫生室
(1)对本辖区内0-6岁儿童信息进行摸底,将相关信息上报社区卫生效劳站、乡(镇)卫生院;
(2)按时到新生儿家中完成出院后7天内访视工作,建立、发放0~6岁儿童保健手册,并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二)保障效劳能力
继续开展标准化儿童保健门诊创立活动,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儿童保健门诊,配备必要的保健设备及人员,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站的根底建设,确保效劳质量。
(三)设计印制保健手册
保健手册是提供效劳的依据,各县(区)保健院根据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2023年版)和托幼机构管理方法要求,统一修订0-6岁儿童保健手册。
(四)加大工程宣传力度
各级妇幼卫生工程办公室要根据新标准要求修订宣传内容,积极协同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效劳,公示效劳内容、工作流程,提高群众知晓率,让更多的群众享受效劳。
(五)人员培训
各县(区)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儿童保健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专业人员效劳水平,保证效劳质量。
(六)开展工程督导与评估
定期进行工程督导与考核,了解其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存在
问题,评价工作实施效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督导内容。效劳数量质量、组织管理、工作流程、经费管理、信息管理、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等。
2、督导方法。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和资料、随机访谈、现场查看等方式。督导组人员由卫生、财政、妇联及工程办等管理人员、儿科及儿童保健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督导次数。市级督导每半年一次,督导范围覆盖全市各县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必查,每县区随机抽查不少于两个乡卫生院或社区,每乡随机抽查两个村;县区级督导每年不少于四次,督导范围保证每年覆盖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每乡(镇)随机抽查两个村卫生室。
七、资金管理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程资金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2023]21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区)财政统一安排,从人均25元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