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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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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食品平安管理制度,最新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方案。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方案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 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说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置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10、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 (三)食品运输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或车辆。   2、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3、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本卷须知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平安。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效劳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平安领导小组,食品平安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效劳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平安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清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并配有盖子,垃圾及时处理,搞好防蝇、防尘、防鼠“三防〞工作。   二、食品平安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方案,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响,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平安,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平安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效劳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平安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鼓励建立电子台账。   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当建立单独的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货台账。   10、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11、餐饮效劳提供者应当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台账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同库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枯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方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方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置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6.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要有标识),食品添加剂的领取、使用情况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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