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学科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缓解局部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面向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管、助研〞(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学金。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是研究生通过兼做“三助〞工作而获得的助学金。“三助〞岗位申请者为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指原方案内非定向生、方案外自筹生)。其他研究生(指原方案内定向生、方案外委培生)不能申请“三助〞岗位助学金。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不能申请“三助〞岗位助学金。国家少数民族骨干方案等专项方案招收的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研究生院负责对学校“三助〞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制定“三助〞工作的总体原那么和实施方案,监督“三助〞工作执行情况。研究生管理处具体负责研究生“三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第四条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应遵循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原那么。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第二章根本条件和原那么第五条参加“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必须是政治思想优良,责任心强,学有余力,不能因参加“三助〞工作而延长学习年限。第六条为保证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完成,考虑到研究生的实际承受能力,研究生参加“三助〞工作,须经其导师同意。第七条在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从事“助教〞、“助管〞工作。聘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取消其“助教〞、“助管〞资格。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八条助教。承担学校学生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参加考务工作,随班听课,指导实验,协助指导生产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工作。助管。主要承担学校本科生班主任、辅导员,研究生工作秘书助理,辅助校内各单位的管理工作。助研。主要承担学校或指导教师分配或指定的与科学研究相关的各项工作。第四章岗位设置第九条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岗位,每位研究生只能选择一个“三助〞岗位。研究生“助教〞岗位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和各需求单位制定“助教〞待聘方案。研究生“助管〞岗位由研究生院会同人事处和各需求单位制定待聘方案。“助管〞岗位分为固定“助管〞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