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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关
进一步
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
对策
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根底性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制度。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为总结经验、推开工作,我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力求全面的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探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对策及建议。
一、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责任制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自律,为党员群众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明显提高,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在抓好业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逐步标准,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得到维护。责任制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和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普遍纳入了责任制范畴。责任制的领域不断拓宽,许多地方把责任制向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延伸,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是党政齐抓共管、全党动手抓反腐败工作的格局进一步稳固。通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了党委、政府的主体意识,切实改变了以往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合力进一步凝聚,根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稳固开展了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局面。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更加关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监督渠道、参与手段不断拓宽和丰富,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四是有效保证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稳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手段不断丰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平安生产等重点领域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等重点环节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逐步得到治理,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不断拓展,行政监察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仍然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但无论是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工作环节仍然比拟薄弱,影响和制约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一是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缺乏,落实责任制工作中满足于一般性的号召,具体检查指导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少数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建设当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缺乏抓党风廉政
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对治理腐败持消极态度或畏难情绪,甚至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少数领导干部对责任制知之不多、理解不深,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就行了,不能很好地履行对下属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等等。
二是一些地方、部门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分解落实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的单位在制定实施责任制方法时,照抄照搬上级的意见和规定,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地单位的实际,工作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落实责任制时重形式、轻实效,看似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实那么相互应付,敷衍了事,工作缺乏实效性;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反腐倡廉专项任务的落实上,有的单位工作比拟被动,或相互等靠,或纸上谈兵,只求能应付过关。
三是责任制检查考核不够标准。各地组织的责任制考核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考核主客体混淆。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对责任制考核理解存在误区,把考核工作全部由纪委来进行,使得本应由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的责任制考核变成了纪委的内部考核,失去了考核的根本。二是考核标准不科学。有的地方进行考试时,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以简单的定性考核为主,没有及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行充实,重点不突出。三是考核方式单一。有的地方平时不注重情况的了解和掌握,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情况。四是考核运用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责任制检查考核,往往以肯定成绩为主,正面表扬的多,处理问题的少;有些地方责任制考核内容占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太低,没有表达党风廉政建设应有的重要性。
四是责任追究相比照拟薄弱。从调研情况看,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三个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其工作效能处于依次递减的状态,尤其是责任追究,是当前工作中最为薄弱的
环节,也是工作的难点。一是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不标准。存在“追小不追大、追下不追上、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肃。由于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作怪,对责任追究案件采取“扣压〞“护短〞态度,致使对有些问题不愿追究。三是配套制度不健全。中央和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方法中,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比拟原那么,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切实、管用、可操作的方法不多,普遍缺乏相关的责任追究提出、启动、协同和实施等配套制度,致使责任追究工作的随意性较大。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及建议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明确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首先,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问题,有助于我们深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规律的认识。全省各地各部门的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探索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涌现了一批实践成果,也存在一些教训。关键是要把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总结,上升到制度层面,转化为制度成果,并不断扩面延线。
其次,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和根底,下一步,要坚持有效做法,积极探索实际措施,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一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是核心,党政齐抓共管是根本。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龙头〞来抓,切实承当主体责任。要建立反腐倡廉建设专题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党委决定,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要进一步
改良各级党政班子目标考核体系,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在考核中所占比例,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二是坚持纪委组织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反腐倡廉建设中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监督检查、责任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要抓好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部门各负其责、党政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积极完成所承当的反腐倡廉专项工作任务
再次,责任考核是对履行职责、落实任务情况的检验,也是对责任不履行、任务不落实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前提和依据,是承上启下的中心环节。尤其是在当前责任分解比拟明确、责任追究尚存有体制难题的情况下,责任考核更应成为抓责任制落实的工作重点。同时,还应认识到,责任追究涉及的毕竟是少数人,而检查考核的对象是全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范围更广,影响更深,对工作的推动力更大。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标准和强化责任制考核作为下一步工作的突破口,严格考核程序,突出考核重点,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积极探索,研究改良和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二是要坚持平时动态考核与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三是要坚持专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
最后,改革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开展的强大动力,也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根本途径。近几年来,国情、党情、省情有许多新变化,中央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许多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有许多新期待,这些都要求我们在已有成绩的根底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更加表达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具体说来,要在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一是进一步拓展责任制工作
领域。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落实机制。三是进一步拓宽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渠道。
总之,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本领,不断适应新形势,探索新路子,力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争取更大的成效。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及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陕西经贸管理学院院长市政协委员李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根底性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制度。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为总结经验、推开工作,我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力求全面的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探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对策及建议。
一是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缺乏,落实责任制工作中满足于一般性的号召,具体检查指导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少数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建设当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缺乏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对治理腐败持消极态度或畏难情绪,甚至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少数领导干部对责任制知之不多、理解不深,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就行了,不能很好地履行对下属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等等。
二是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分解落实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的单位在制定实施责任制方法时,照抄照搬上级的意见和规定,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地单位的实际,工作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落实责任制时重形式、轻实效,看似大张旗鼓、轰轰烈烈,
实那么相互应付,敷衍了事,工作缺乏实效性;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反腐倡廉专项任务的落实上,有的单位工作比拟被动,或相互等靠,或纸上谈兵,只求能应付过关。
三是责任制检查考核不够标准。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考核主客体混淆。有的党政领导对责任制考核理解存在误区,把考核工作全部由纪委来进行,使得本应由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的责任制考核变成了纪委的内部考核,失去了考核的根本。二是考核标准不科学。有的地方进行考试时,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以简单的定性考核为主,没有及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行充实,重点不突出。三是考核方式单
一。有的地方平时不注重情况的了解和掌握,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情况。四是考核运用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