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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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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落实 到位 规定 新编
平安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附件1 企业平安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安监总办(2023)27号)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平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平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平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平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平安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平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平安工程师等专业平安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平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平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平安责任到位、平安投入到位、平安培训到位、平安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发布日期:2023年3月16日) —1—附件2 企业平安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70号) 一、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平安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 等内容。 二、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平安距离、防控方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三、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四、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平安操作要点。 五、必须及时向员工公开平安生产行政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六、必须及时更新平安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23日) —2—附件3 有限空间平安作业五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69号)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平安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平安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发布日期:2023年9月29日) —3—附件4 非煤矿山企业平安生产十条规定(节选) (安监总局令第67号) 四、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严格执行钻井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 4.必须按设计配备井控装备,落实井控防范措施。 5.必须确保在含硫地区配齐硫化氢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 6.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吊装、有限空间作业等内部许可制度。 7.必须使用通过平安论证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8.必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9.必须严格落实外包工程平安管理。 2023.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五、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 2.必须确保出海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再上岗。 —4—3.必须严格落实海洋石油设施设计、建造和运行第三方发证检验制度。 4.必须安装防喷控制系统,自溢井必须安装井下平安阀。 5.必须按规定辨识拖航、动火等作业风险。 6.必须确保消防、救生、逃生设备齐全完好。 7.必须使用通过平安论证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8.必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9.必须严格落实外包工程平安管理。 2023.必须确保应急演练到位。 (发布日期:2023年6月20日) —5—附件5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平安 十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64号)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四、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五、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那么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六、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七、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八、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十、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发布日期:2023年9月18日) —6—附件6企业平安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74号)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平安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平安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平安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平安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根底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发布日期:2023年2月28日) —7—附件7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68号) 一、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标准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平安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二、必须按标准标准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标准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三、必须按标准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五、必须严格执行平安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发布日期:2023年8月15日) —8—附件8 平安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标准从业五条规定 (试行) (安监总局令第71号) 一、必须按规定注册独立法人单位,严格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对出具的报告负法律责任,严禁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转包效劳工程。 二、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那么公平竞争,严禁假借、冒用他人名义要求效劳对象接受有偿效劳。 三、必须做到客观公正、老实守信,在网上公开评价报告、检测工程等有关信息,严禁出具虚假或漏项、缺项报告。 四、必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严禁出租资格证书、在报告上冒用他人签名。 五、必须保障专业技术效劳和报告质量,严禁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效劳、抄袭他人成果。 违反上述规定,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发布日期:2023年2月2日) —9—附件9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76号)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发布日期:2023年3月24日) —2023—附件2023 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摘录) (国发(2023)17号)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23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工程。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工程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23年底前,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六)优化空间布局。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工程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11— (七)推进循环开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促进再生水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工程,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推动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九)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3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到达先进定额标准。 四、强化科技支撑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方案(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本钱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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