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新课题临近“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对银行业来说,近年来,伴随着产品和效劳的多样化、个人化,围绕着银行效劳收费、理财产品等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不断攀升,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问题日渐突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更是变得炙手可热。1月初,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央行在年初的工作会议上也提出,要稳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并正式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上了今年法制建设的议事日程。此外,继去年底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保监会保险消费者保护局成立,银监会消费者保护机构目前也在酝酿之中。所有这些都被认为是监管部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举措和推进。作为消费者,金融消费者权益何以被特别提出。这是由金融产品的特殊性和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所决定的。从一般意义上说,金融产品具有复杂和高风险的特征,消费者在资金实力、专业知识以及对风险的辨识上,均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很难与银行形成对等关系。银行与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这种地位悬殊的不对等,往往造成信息的不对称,从而有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因此,从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出发,有必要对金融消费者进行有效的保护。但今年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还另有更深层次的背景。前不久,央行行长助理金琦在公开会议上表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许多重大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由于对消费者的金融欺诈和权益侵害行为,令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严重受损。由此看来,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重心是要增强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形成和传递,有效维护金融稳定与平安。202223年以来,美、英等国家以及一些国际组织实际上已经相继通过改革相关立法和监管体制,修复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制度性缺陷,以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第2页共3页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大而言之,它可以是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享有最根本的金融效劳权;小而言之,它也可以是保护金融消费者在接受金融效劳和购置金融产品时,享有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选择权、投诉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等权限。总览这些年来种种金融消费纠纷诉讼,可以说,当前面临的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还是如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投诉权。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例。近年来,对理财产品的投诉在银行投诉中有较快的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