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_发挥法律效劳职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效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开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开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开展的要求,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这一任务确实定,为法律效劳工作的创新开展和作用发挥开辟了广阔的天地。我们法律效劳业一定要抓住机遇、振奋精神,整合资源,创新方法,积极开展职能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奉献力量。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亟需法律效劳司法行政机关三大职能作用之一就是法律效劳。法律效劳业包括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四类人员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效劳。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法律效劳人员积极履行法律效劳职能,运用法律效劳手段,在繁荣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增加农村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甑持醒搿⒐裨翰扇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和农村开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开展机遇。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农民问题,越来越离不开法律效劳人员的法律效劳。农村对法律需求的领域越来越广,需求量越来越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假设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9条明确提出“鼓励开展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开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效劳〞。这给法律效劳业带来了重大开展机遇。二、法律效劳业效劳社会主义农村的现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对法律效劳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地处基层的法律效劳业根底薄弱、队伍较少、思维欠清晰,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对法律效劳的需求。就我县来看,地处湖南西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土地面积1745.8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29.07万人。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一家,执业律师5人,其中兼职2人;法律援助中心一家,工作人员2人;公证处一家,公证员1人,工作人员3人;基层法律效劳所4家,法律工作者15人。法律效劳人员共计26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万分之一不到,7家法律效劳机构均设立于县城,办公面积平均约10平方米左右,业务范围主要以传统的民事代理诉讼和刑事辩护业务为主,有少量的单位法律参谋业务。而意见提出的8个方面农村建设,法律效劳业很少涉足。法律效劳业已很难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益增长的法律效劳需求。导致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法律效劳人才缺乏从事律师和公证员职业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我县现有7名执业律师(包括法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