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XX市XX县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新编.docx
下载文档

ID:1404052

大小:18.23KB

页数:6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XX 烟草 专卖局 卷烟 零售 合理 布局 标准 新编
XX市XX县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 XX市烟草专卖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目的 通过对烟草专卖零售点合理布局,在一定时期内控制我市卷烟零售户的总量和分布密度,从而到达对卷烟零售市场资源合理配置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和满足消费的原那么,对烟草专卖零售点进行合理布局,到达优化资源配置,标准卷烟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目的。 三、法律法规依据及有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六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方法(国家烟草专卖局2号令) (五)XX省卷烟市场管理假设干规定第五条 四、根本原那么 (一)合法合理,公平公开 制定烟草专卖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与法律法规相统一的原那么,在广泛征求意见,公开进行听证和论证的根底上,制定合理的标准条 1件,在社会上予以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优化布局,效劳社会 依据我市人口数量、经济开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市场投放卷烟数量等因素,参考其它同类城市的标准,从方便消费者购置卷烟的角度,制定合理布局具体标准,到达合理配置市场资源,逐步优化零售点布局,防止无序竞争,提高卷烟零售户获利水平,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目标。 五、根本目标 通过对已取得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查处违规经营力度,采用诚信等级评价、自然退出和违规淘汰等方式降低现有零售点不合理布局的比重;对新申办卷烟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严格按合理布局规划审批等措施,使我市的卷烟零售点布局逐步趋于合理。 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办条件 申领或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经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审核依据。 (二)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用于卷烟经营的资金,非个体经济性质的经营户每月应不低于20220元,XX县区个体经营户每月应不低于5000元,XX县区个体经营户每月应不低于3000元。持XX市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可在上述资金要求上降低20%标准。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1、城市中心区和XX县区乡镇以上政府所在地的街道卷烟零售点的间距20230米左右;主要道路单侧零售点的间距20230米左右;步行街、商业街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段,零售点的间距60米左右,300米以内不得超过5户,同一地址、门牌号内只能有1个零售点。持XX市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可在上 述间距要求上降低20%标准。 2、XX县区零售点以乡镇、自然村、湾人口数的2.2‰核定零售点总量,原那么上按每500人设1个零售点的原那么办理(人口数缺乏500人的按500人计算),零售点之间保持适当距离,按照受理时间先后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高等院校、军队大院、各类封闭住宅小区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内,可按每202300人设立1个零售点的原那么办理。 4、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候车场范围内零售点间距25米左右。 5、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一点一证的原那么办理,不受合理化布局规定的限制。 ⑴星级宾馆、饭店; ⑵酒楼、餐馆、度假村、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相对封闭、以满足停留在设施内特定顾客消费的经营场所; ⑶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⑷连锁经营的商业企业。 6、综合性商贸城、以出租柜台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大型商场,原那么上不超过5个零售点。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儿童娱乐场所内部及门前50米内; (二)自动售货柜、机; (三)流动摊、点、车、棚; (四)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烟火的地域或经营化学危险品的经营场所; (五)与食杂、食品、饮食、娱乐等效劳行业无关的经营场所,原那么上不予设置卷烟零售点。 八、实施措施 (一)广泛宣传,认真落实。利用公众媒体,积极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合理布局规划,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的支持,推动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各区烟草专卖局要认真按照规划标准实施许可,并定期通报情况,便于公众监督。 (二)整体推进,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域的特点,结合各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分类指导的方法,因地制宜地开展合理布局工作。 (三)严格管理,依法行政。加强对持证卷烟经营户的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公平竞争。建立健全卷烟零售户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违规经营者,依法进行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四)动态管理,逐步到位。本规划实施后,对新申请办证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合理布局标准实施行政许可。对已持有卷烟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实行动态管理,因经营地址、经营户姓名及经济性质等主要信息发生变化需变更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应按照合理布局标准重新审核其卷烟经营资格,逐步实现本规划的目标。 九、本规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6页 共6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