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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一个人
朝圣
有感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范文一: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一)
无数次,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有时机一定要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是迫于时间,经济等各方面因素,而未能如愿。但是让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我的理想竟然在一个年过七旬的老者身上实现了。
很庆幸自己能够读到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也很荣幸能够'认识'书中的哈罗德。我想,如果没有读过这个>故事,我肯定很难理解生活的真谛吧。
'他不在乎自己走多远,只要还在向前走着……'这是一个人的朝圣小说中哈罗德对自己的一句鼓励,也是冥冥中最感动我的。作为一个黄发垂髫的老者,靠着一双帆船鞋、一身简衣,在毫无心理和身体上准备的情况下,匆匆动身上路,为友祈福,为自己救赎,依靠个人毅力用87天,横穿整个英格兰。
或许很多人不能理解他的行为,认为他是一时头脑发热或者患了老年痴呆症,甚至连哈罗德自己也曾质疑自己所做的一切。但是想到老友奎妮或许还在等自己,他继续坚持着那毫无希望的旅程。
作为一个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很是佩服哈罗德。佩服他的勇气,敢摆脱生活的枷锁,来一场心灵之旅;佩服他的坚强,尽管旅途艰辛,困难重重,但依旧勇往之前;佩服他的乐观,明知前途渺茫,再次见到已经病入膏肓、命不久矣的奎妮的时机微乎其微,但依然坚信自己只要完成旅行,奎妮的病就会好。
比起富有阿甘精神的哈罗德老头,我们缺乏了一种激情。我们的斗志已被生活慢慢地消磨,会人云亦云,会喜怒无常,会陷入理性的枷锁不可自拔。但是,有时候信念比理性更重要,真相也不一定如你所见。所以想做的事,请坚持去做;想见的人,请及时去见;想要完成的梦想,即使看起来遥不可及,也请勇敢地追求。
(集团行政办公室:刘谢飞)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二)
我大概花了7个晚上,读完一个人的朝圣。从前我只喜欢故事情节比较强的小说,有没有内涵无所谓,往往一目三行。一个人的朝圣,我逐字逐句的读完,并且有想法再斟酌一遍。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一位六十多岁的普通退休老人,花了87天走了20232023公里,我脑子里大概想了一下,差不多是海口到益阳了。现实当中,徒步旅行的人很多,比方走到西藏,但是哈罗德是没有方案的,他是在去寄信的路上时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一路走下去。所以他不知道路线,从来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他没有地图,没有背包,没有救急用品,就连一双适合走路的鞋子都没有,一切都是临时起意,甚至行至中途,他把钱包都寄回家里,就这么风餐露宿风雨无阻的走下去。
他为什么走。因为一个二十年没有联系过的女同事奎妮给他寄了封信,告诉哈罗德她得了癌症,已经做了各种治疗都无济于事了。哈罗德就是在给她寄回信的的途中产生的想法,走过去看她,从英国的南部走到北部,只要一直在走着,那她就不会死,哈罗德是这样想的。
哈罗德与奎妮并没有一段罗曼史,他们只是普通的同事。哈罗德平庸、自卑,总是无所适从,因为他不是在父母的期盼下降临的,父母都不想要孩子,母亲在他13岁时出走了,从此杳无音讯,父亲在他16岁时将他赶出了家门,直至父亲年老在疗养院时才见面,而父亲见到他也只是嚷嚷,我没有儿子、没有儿子。但是他有一个相爱的妻子,他们有过一段甜蜜幸福的时光,后来又有了一个聪明绝顶的儿子。我认为是哈罗德年少
时的经历,虽然他很爱儿子,可是却不知道如何对儿子表达,他不敢拥抱他,不敢亲吻他,不敢抚慰他,不敢告诉他爱他。慢慢成长的儿子却越来越喜欢挑衅这个平庸无能的父亲,虽然考上了剑桥大学,但也越来越忧郁、颓废,终于悲剧发生,20岁的儿子上吊自杀了。儿子的去世,妻子的埋怨,痛苦的哈罗德只能靠酗酒来缓解,当悲愤积累到了极致,平庸老实的他在工厂干了一件坏事,而奎妮站出来主动帮他承担了后果,因为奎妮觉得他是好人,奎妮谅解他的苦痛。奎妮就这样被解雇了,也就这样从英国南部去到了北部,从此再无联系。这就是二十年前的故事。
哈罗德的行走能看出来有好几个阶段,一开始是念头的萌芽期,然后是刚做出决定的疑心期,接着是只为完成任务的粗暴期,再然后是重新定位重获新生期,紧接着是被世俗牵绊期,跟着又是心灵轻装上阵期,最后快到终点时却是最为痛苦最无法坚持的时期,我觉得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如此,眼看胜利在望,却是最容易放弃最容易前功尽弃的时候。但是他仍然混混沌沌磕磕绊绊的走到了终点。在哈罗德的行走中,他不断的在回忆,回忆他人生的各个阶段,他的各种苦痛与灾难;行走中,他也遇到了形形色色的路人,听到了各种的往事悲伤;行走中,他的妻子也在不断的回忆、思考、反思,终于能正视儿子的离世、以及内心深处对哈罗德一直都存在的爱。就是这三条支线紧紧缠绕着哈罗德行走这条主线,才使他在前行路上出现上面说的那几个阶段。
书的末尾有一句这样的话。当然,到了最后,终于会有一天,他们永远只剩下自己孤零零一个。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却发现必须又一次放手。这段话我反复看了有三遍,我一直在思考,走这么远,到底找到了什么是最重要的。信仰。信念。坚持。初心。爱。原谅。释然。每一个读者也许都有自己的领悟,我觉得这就是读一本书的收获。我从不认为,读一本书只有领会到了作者的意图,明白了作者想让你明白的,才叫读对了书。我们每个人的经历有限,年龄有异,阅历也各异,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不想搞清楚关于这本书作者到底想表达什么,就我而言,读完这本书,我有种强烈的惋惜,我惋惜为什么哈罗德没有敞开心扉对待儿子,有20年的时间,他为什么没有对儿子释放他的爱意;我惋惜为什么哈罗德与妻子渐行渐远、形同陌路,他们明明彼此相爱,面对丧子之痛,他们应该靠得更近,相互慰藉;我惋惜哈罗德为什么没有与奎妮好好道别,在这20年时间里为什么没有试着去找她,问她过得好不好,明明她几乎只有他这么个朋友。除了对故事主人公的惋惜,还有哈罗德在路途中遇到的人们。也许我的阅历远远不够,许多事情我还没有经历过,正因为如此,需要读一读这样的书籍,这比那些外表禅机玄意实那么不痛不痒千篇一律的心灵鸡汤更能带来人生的思考与思想的洗涤。看着书中的主人公,想象着如果这是我自己,我会如何行事,走完这趟旅程我会找到什么最重要的。
我不能让自己时时遗憾,不能在垂暮之年,遗憾这个懊悔那个,在什么样的时段就得做好这个时段的事情。秋天时不能遗憾为什么没有果实,因为在春天时你必须得播种;年终时不能遗憾为什么没有收获,因为年初时必须得付出。孩提时尽情玩耍,少年时努力学习,青年时拼搏奋斗,中年时淡泊名利,老年时安享生活;作为孩子时坦然接受与要求父母的爱,作为父母时要让孩子感受到你的关爱与他们对你的尊敬,单身时尽情追求美好与向往,有了另一半时要时常释放出你对他/她的爱意;在发现错误时要及时修正,在茫然浑沌中要及时清醒……是的,这听起来很美好,做起来似乎却很难,但是我想,只要牢记着,不能时常感到遗憾,就一定可以保持航向。
作者给了哈罗德一个好的结局,当然,奎妮是肯定去世了,但是她撑到了哈罗德走到终点。对奎妮而言,死是解脱,她病情恶化的太惨了,我不忍再次回想。哈罗德与妻子和好如初,他们耽误了20年的时间,但是在60多岁的年纪时,他们终于找回了俩人第一次见面时互相被吸引的感觉。会有那么一天,他们会永远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
但是,回想起来,他们好歹在儿子去世20年后又终于能靠在了一起,这样想来,遗憾少了不少。
文|张男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一)
无数次,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有时机一定要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是迫于时间,经济等各方面因素,而未能如愿。但是让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我的理想竟然在一个年过七旬的老者身上实现了。
很庆幸自己能够读到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也很荣幸能够'认识'书中的哈罗德。我想,如果没有读过这个>故事,我肯定很难理解生活的真谛吧。
'他不在乎自己走多远,只要还在向前走着……'这是一个人的朝圣小说中哈罗德对自己的一句鼓励,也是冥冥中最感动我的。作为一个黄发垂髫的老者,靠着一双帆船鞋、一身简衣,在毫无心理和身体上准备的情况下,匆匆动身上路,为友祈福,为自己救赎,依靠个人毅力用87天,横穿整个英格兰。
或许很多人不能理解他的行为,认为他是一时头脑发热或者患了老年痴呆症,甚至连哈罗德自己也曾质疑自己所做的一切。但是想到老友奎妮或许还在等自己,他继续坚持着那毫无希望的旅程。
作为一个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很是佩服哈罗德。佩服他的勇气,敢摆脱生活的枷锁,来一场心灵之旅;佩服他的坚强,尽管旅途艰辛,困难重重,但依旧勇往之前;佩服他的乐观,明知前途渺茫,再次见到已经病入膏肓、命不久矣的奎妮的时机微乎其微,但依然坚信自己只要完成旅行,奎妮的病就会好。
比起富有阿甘精神的哈罗德老头,我们缺乏了一种激情。我们的斗志已被生活慢慢地消磨,会人云亦云,会喜怒无常,会陷入理性的枷锁不可自拔。但是,有时候信念比理性更重要,真相也不一定如你所见。所以想做的事,请坚持去做;想见的人,请及时去见;想要完成的梦想,即使看起来遥不可及,也请勇敢地追求。
(集团行政办公室:刘谢飞)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二)
我大概花了7个晚上,读完一个人的朝圣。从前我只喜欢故事情节比较强的小说,有没有内涵无所谓,往往一目三行。一个人的朝圣,我逐字逐句的读完,并且有想法再斟酌一遍。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一位六十多岁的普通退休老人,花了87天走了20232023公里,我脑子里大概想了一下,差不多是海口到益阳了。现实当中,徒步旅行的人很多,比方走到西藏,但是哈罗德是没有方案的,他是在去寄信的路上时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一路走下去。所以他不知道路线,从来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他没有地图,没有背包,没有救急用品,就连一双适合走路的鞋子都没有,一切都是临时起意,甚至行至中途,他把钱包都寄回家里,就这么风餐露宿风雨无阻的走下去。
他为什么走。因为一个二十年没有联系过的女同事奎妮给他寄了封信,告诉哈罗德她得了癌症,已经做了各种治疗都无济于事了。哈罗德就是在给她寄回信的的途中产生的想法,走过去看她,从英国的南部走到北部,只要一直在走着,那她就不会死,哈罗德是这样想的。
哈罗德与奎妮并没有一段罗曼史,他们只是普通的同事。哈罗德平庸、自卑,总是无所适从,因为他不是在父母的期盼下降临的,父母都不想要孩子,母亲在他13岁时出走了,从此杳无音讯,父亲在他16岁时将他赶出了家门,直至父亲年老在疗养院时才见面,而父亲见到他也只是嚷嚷,我没有儿子、没有儿子。但是他有一个相爱的妻子,他们有过一段甜蜜幸福的时光,后来又有了一个聪明绝顶的儿子。我认为是哈罗德年少
时的经历,虽然他很爱儿子,可是却不知道如何对儿子表达,他不敢拥抱他,不敢亲吻他,不敢抚慰他,不敢告诉他爱他。慢慢成长的儿子却越来越喜欢挑衅这个平庸无能的父亲,虽然考上了剑桥大学,但也越来越忧郁、颓废,终于悲剧发生,20岁的儿子上吊自杀了。儿子的去世,妻子的埋怨,痛苦的哈罗德只能靠酗酒来缓解,当悲愤积累到了极致,平庸老实的他在工厂干了一件坏事,而奎妮站出来主动帮他承担了后果,因为奎妮觉得他是好人,奎妮谅解他的苦痛。奎妮就这样被解雇了,也就这样从英国南部去到了北部,从此再无联系。这就是二十年前的故事。
哈罗德的行走能看出来有好几个阶段,一开始是念头的萌芽期,然后是刚做出决定的疑心期,接着是只为完成任务的粗暴期,再然后是重新定位重获新生期,紧接着是被世俗牵绊期,跟着又是心灵轻装上阵期,最后快到终点时却是最为痛苦最无法坚持的时期,我觉得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如此,眼看胜利在望,却是最容易放弃最容易前功尽弃的时候。但是他仍然混混沌沌磕磕绊绊的走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