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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某县
校园
安全事故
应急
预案
2023年某县校内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那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准时把握和妥当处置全县教育系统各类平安事故,提高快速反响和应急处理力量,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平安,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同学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大事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大事应急预案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对各类校内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校内平安应急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平安类突发大事。包括校内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大事;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攻击大事;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内和社会稳定的大事等。
(2)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峻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缘由疾病、食品中毒、群体性特殊反响和试验室化学药品使用不当中毒以及其他严峻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大事。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
(3)事故灾难大事。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地震、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平安事故;校内重大交通平安事故,校内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平安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平安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难大事。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难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灾难等。
(5)网络、信息平安大事。包括利用校内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扬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峻后果的大事;各种破坏校内网络平安运行的大事;各种破坏教育电视台传输、播出和远程教育电视接收的大事。
(6)考试泄密、违规大事。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全省、全市和全县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消逝的泄密大事,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大事。影响学校平安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大事。
(四)工作原那么
(1)统一指挥,快速反响。县教育体育局成立校内平安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突发公共大事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大事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大事,确保觉察、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连接,做到快速反响,正确应对,形成处置突发公共大事的快速反响机制。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大事后,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准时报告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是维护学校平平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准时把握。立足于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觉察、早报告、早把握、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大事把握在基层,把握在确定范围内,避开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大事后,各相关学校负责人要马上深化第一线,把握状况,开展工作,把握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校内平安事故过程中,要坚持从疼惜师生生命和财产平安的角度动身,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准时化解冲突,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冲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加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校内平安事故的级别划定
校内平安事故依据大事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剧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等由高到低一般划分为四级:特殊重大大事(Ⅰ级)、重大大事(Ⅱ级)、较大大事(Ⅲ级)、一般大事(Ⅳ级)。
二、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体育局局长同志兼任,成员由教育体育局各科室主任、各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组成。
(二)主要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对接事故信息向上级准时报告,参与或牵头事故调查。
(2)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并按有关规定准时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市教育体育局;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县公安局:接到事故报告信息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事故现场及四周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把握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县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5)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灭火救援队伍及装备、设施建设和业务教育,并负责统一调度;参与应急救援,现场扑灭火灾、现场伤员搜救,负责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
(6)县委宣扬部:负责组织对事故新闻和宣扬报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运输救援物资。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食品平安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负责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供应技术支持;参与学校试验室化学药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除火灾事故外的事故调查处理。
(9)县民政局:依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救灾救济;参与事故善后工作。
(10)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
(11)国网省电力公司县供电公司:负责应急供电保障。
(12)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13)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藏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工作。
(14)县司法局:在事故现场设置“便民效劳点〞、“法律询问点〞,为受灾群众供应询问解答,现场供应法律效劳;认真争辩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乐观供应准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效劳和法律救济。
(15)未列入本预案规定的部门和单位,依据需要,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指挥部要求协调供应支持。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信息报送要求
(1)快速。学校发生或接到校内平安事故报告后,必需在30分钟内向教育体育局校内平安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准时拨打110、119、120等 ,向公安、消防、交警、卫生等部门报案恳求救济,不得延报。
(2)精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学校发生校内平安事故后,要直接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政府,适时上报县委、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4)续报。在大事状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准时续报大事有关变化的状况。
2.信息报送机制
(1)教育体育局校内平安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紧急 报告后,应马上 报告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状况。
(2)报告单位应准时书面正式报告教育体育局校内平安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依据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大事及以上的,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依据局主要领导意见,准时报告县委、县政府等相关部门。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大事发生根本状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状况;
(2)大事发生起因分析、性质推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已实行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响;
(5)事态进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在局校内平安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局各科室应相互支持、相互协作。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猜想预警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校内平安事故的指挥力量和实战力量。局各相关科室要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局校内平安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猜想报告。
(三)舆情应对
组织处置校内平安事故的学校,要依据相关规定,准时、精确 、客观有关校内平安事故事态进展和应急处置工作信息。要在大事发生的第一时间简要信息,随后调查核实信息、相关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依据大事处置状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工作,正确引导校内和社会舆论,努力把握教育舆情的主动权。重大、敏感大事的信息,要在县委宣扬部指导下进行,不得任凭。
四、各类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置
(一)社会平安类突发大事应急处置
1.特殊重大大事(Ⅰ级)的处置
特殊重大大事(Ⅰ级):同学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响,已形成严峻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大事;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攻击大事。
(1)学校应马上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恳求派遣警力进校,依据状况实行相应措施,避开冲突加剧和同学受伤。
(2)一旦同学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马上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准时请公安部门挂念做好工作,防止同学消逝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切实做好同学的劝导工作,做到老师不停课,同学不停学。
(3)如公安部门必需实行坚决措施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劝告同学离开现场,保证同学平安。
2.重大大事(Ⅱ级)的处置
重大大事(Ⅱ级):聚集大事失控,校内网上消逝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消逝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峻影响甚至瘫痪,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准时深化事发学校,指导、挂念学校化解冲突,把握事态集中。对在群体性大事中别有认真、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平安的极个别人,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严格把握和监视。学校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3.较大大事(Ⅲ级)的处置
较大大事(Ⅲ级):单个突发大事引起连锁反响,校内消逝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缺乏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群体性大事。大事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应马上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