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政策性
农业
保险
问题
对策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问题与对策
1鞍山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特点
1.1农险业务量呈现连年增长态势
以人保财险鞍山分公司的农险业务为例,自202223年至2023年,无论是总承保面积还是保费收入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与近年来鞍山地区农业经济的迅速开展,农业产业格局调整所带来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需求加大是分不开的。
1.2农业保险费补贴水平较高
鞍山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实行“低保额、全覆盖、重补贴〞模式。根据本市农业生产特点,将所辖的XX县区、XX县区、岫岩县、XX县区(含市区)凡从事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生产的农户均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对象,纳入各级财政农业保险补贴范围。明确规定,XX市农业种植业生产保险费补贴范围为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各级财政保险费补贴比例为80%,其中:县级财政2023%;市级财政2023%;省级财政25%;中央财政35%;参保农户自行承担剩余的20%[5]。202223年,XX市政府出台了XX市202223年种植业、设施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除从事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生产的农户外,在种植业补贴品种中又新增加了小麦,并且将鞍羊线、鞍营线、张庄线从事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生产的农户也列为农业政策保险补贴对象,纳入各级财政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具体采取的补贴方式为:省级财政按保费数额的20%补贴;市级财政按保费数额的15%补贴;县级财政按保费数额的15%补贴,其余50%保费由参保农户自行承担。以202223年为例,当年鞍山地区参保粮油作物面积到达131.64万亩,设施农业达47.22万延长米(由中华联合财险承保),保额总计58.53亿元。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费总额3485.38万元,财政补贴达2755.29万元[2023]。
1.3农业保险理赔工作及时迅速
为保证农户利益,鞍山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处理出险赔付工作中确立“三个第一时间〞的规定: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市区不超过12小时,郊县不超过24小时;第一时间做出灾情定损,让灾民及保险公司在最短时间内知道各自的权利与责任;第一时间做出赔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各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人员要在出险后的赔付款2023天内送到达受灾农户手中。这些举措充分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维护了农民权益。2023年8月3日-4日,岫岩遭受了特大洪灾,全县经济损失76亿元,其中,农业成灾35万亩,绝收12万亩以上。8月29日,岫岩又遭受台风“布拉万〞的袭击,大田作物倒折18.6万亩。灾情发生后,岫岩相关部门会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岫岩支公司立即成立了灾情普查小组,通过多种形式查灾定损,全面准确地统计了岫岩农作物受灾情况。经过有关部门核实,保险公司及时发放农业保险理赔款3200多万元,保障了参保农户的利益,让参保农户切实尝到了参加农业保险的好处[11]
1.4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深入,宣传力度加大
针对大多数农民对农业保险知识了解甚少的实际情况,XX市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派员积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了多种渠道的宣传:利用现场讲座、播送、电视、传单、板报、墙报等媒介对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信息进行播报、传发和展示,介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意义、作用、投保流程等知识。在宣传保险的同时,相关部门也非常重视防灾防损,依托村委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业科技部门积极宣传如何降低和减少灾害的发生以及损失程度,增强农民对农作物生长过程中所受风险的情况了解,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防灾意识。
2存在问题
2.1承保面有待拓展
鞍山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从202223年开始,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鞍山分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鞍山中心支公司开展。2023年,安华农业保险股份也获准在XX县区经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经过对近几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鞍山分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鞍山中心支公司两家在岫岩、海城、台安及鞍XX县区的平均承保面计算,承保面仅为65%,还有三分之一没有参保。究其原因:首先是局部农民存在小农思想,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缺乏。很多农民认为,有投入就应该有回报,如果交了保费却没有受灾,没有得到补偿,那么自己就亏本了,所以不愿参加保险。也有局部地区农民对投保后是否能按时赔付有顾虑,存在观望情绪。其次,一些农户投保意愿不强。目前,XX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根本农田每亩地的保障水平是202223年XX省保监局制定的,随着近年来农业生产本钱的逐年上升,原有的保障水平已难以满足农民的保障需求。以生长期水稻的保障水平为例,每亩地的保障水平最高只能到达300元,而农民目前每亩地的种植本钱已达700元。预期收益不高,局部农户投保意愿自然不强。另外,目前,由于政策性农险保障水平偏低,难以满足农民适当提高保障水平的要求,致使局部农民退出了政策性农险市场。
2.2缺乏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生产特点决定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所保风险,且具有高度关联性。如果出现了较大范围的巨大自然灾害,只靠财政补贴下的保费收入是难以赔付的[3]。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鞍山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看,202223年至2023年,三年亏,两年盈,完全靠其他商业性险种盈利弥补当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亏损。目前,XX省尚未建立起全省性的巨灾风险基金,这影响了保险人的经营状况。XX省农业保险市场起步较晚,政策性农业再保险体系尚未形成,难以满足巨大的政策性农业再保险需求。
2.3政策性农险险种较少,设施农业险种范围较窄
政策性农险险种较少,难以满足当前XX市农业多种产业结构开展的保险需求。鞍山地区的特色农业,如南国梨、肉鸡,以及鸭鹅养殖、欣赏鱼类养殖等尚未列入政策性农险补贴范围,而这类特色农业已成为鞍山地区农业经济开展的主要动力和农民增收的源泉。由于缺乏财政补贴的支持,保险公司制定的商业险费率农民难以承受,结果必然导致保险公司供给缺乏积极性,农民的现实需求也无法满足。目前,设施农业类政策性险种,如温室大棚,保障范围仅为大棚建筑结构,而不包括大棚内的作物。当一些灾害事故发生时,农民的损失不仅仅局限于大棚建筑本身,往往棚内作物亦会遭受较大损失。因此,设施农业类险种的保障范围也不全面,使其难以充分发挥对于相关农业生产的保障功能。
2.4保险公司的农险业务缺乏创新
目前,鞍山地区经营农险业务的公司共有3家,他们除了按照政府部门划定的承保区域,在传统模式下开展政策性农险业务外,进行创新性业务的研究和实践的较少,也正因为如此,某些公司出现了一些由于缺乏自身特色优势而市场竞争乏力的情况。
3建议与对策
3.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障水平,拓展承保面
保险业经营的大数法那么要求有“尽可能多〞风险相似的投保标的,同时因为农业保险中的自然灾害风险的偶发性和突发性,必然要求农业保险要有较高的承保面,只有大力拓展承保面才会分散个别灾损事故给公司带来的较高损失概率。针对目前局部农民存在的侥幸心理及对农业保险认识的缺乏,保险公司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对一些典型的灾损理赔案件可通过播送、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等重点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益处,逐步提升农民的保险意识。对于提高政策性农险品种保障水平的问题,虽然不能由市级保险监管部门解决,但可以由市级监管部门结合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的客观实际,向省级保险监管部门提出建议,尽快制定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政策性农险保障水平及相应的费率标准。此外,保险公司良好的保险效劳,包括投保效劳、防灾防损效劳以及灾后理赔效劳等都将有助于提升农民投保积极性,有利于扩大保险承保面。(本文来自于辽宁科技大学学报杂杂志。辽宁科技大学学报杂杂志简介详见.)
3.2建立风险分散机制,保障可持续开展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机构,要实现可持续开展,必须解决农业巨灾风险分散问题。农业巨灾风险的分散主要可采取3种方式:第一,在国家层面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其资金来源可由财政资金拨付和各经营政策性农险业务公司的税前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共同形成,历年滚积,用以应对某些地区遭遇的农业巨灾风险,实现农业巨灾风险全国范围的分散;第二,国家出资建立专业的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公司,要求经营政策性农险业务的公司按其承担保额的一定比例办理再保险[12],以适当降低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第三,商业性保险公司也可通过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资本市场。在国家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尚未形成前,建议先建立省级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确保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正常运行。
3.3拓宽险种保障范围,开发农业保险新品种
针对当前设施农业保险中温室大棚只保温室建筑,不保棚内农作物的情况,可根据农户经营的实际需求,将该类政策性险种调整为综合险种,拓宽保障范围,适度提高费率水平。针对近几年开展迅速的鞍山地区的特色农业,大力开发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品种,以适应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品多样化的需求。从当前开展的险种来看,XX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侧重于粮食作物,而一些收益较高的经济类作物并没有纳入其中。但事实上这些经济作物同粮食作物同样受自然因素制约,出现大的灾害后也会受损严重,对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造成影响,因此,可以逐渐开发经济类作物的险种作为政策性农险的财政补贴范围,从而满足不同农户的要求[5]。
3.4创新保险业务,更好为“三农〞效劳
随着当前农业生产逐步向纵深开展,保险公司应为农业产业链条提供更全面的保险效劳。如,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农产品加工与销售、运输和仓储等。通过不断地开发新保险品种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有效补充,从而做到“以险养险〞,增强保险公司在农业领域持续经营的能力和稳定性,也有利于调动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另外,近年来,国内外关于气象指数保险在农业领域的应用研究也有较快的开展,这种新型的农业保险方式同传统的依靠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方式比较具有一定的优势,建议实力较强的商业保险公司可率先在某些县区试点,以探求农业保险未来的可持续、科学开展之路。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