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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食品质量
安全事故
应急
预案
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宝鸡太白山美源果品在食品生产、储运、销售过程中发生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到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社会负面影响和减轻财产损失,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公司系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部门,执行本预案。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食品质量平安事故〞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分销或零售环节中因存在“问题食品〞而发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事故,分为“一般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和“重大食品质量平安事故〞。“一般食品质量平安事故〞是指:“问题食品〞在政府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或发生人群范围较大或具有普遍特征的消费者投诉,但食用后一般不会造成明显健康损害后果或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可能性较小,也不存在媒体曝光(严重的社会影响)、食品召回、证照被撤消、较大经济损失等可能性后果。
“重大食品质量平安事故〞是指:“问题食品〞在政府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或发生人群范围较大或具有普遍特征的消费者投诉,或发生食源性疾患等质量平安问题,而且已经或可能存在社会公众大量病亡、重大的人体健康危害以及媒体曝光(严重的社会影响)、证件被撤消、食品召回和较大财产损失等后果。第四条“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管理坚持以下原那么:在遵循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企业为主〞总体方针,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质量平安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开展,有效开展应急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第二章事故的应急管理组织
第五条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原那么,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及所属销售点与单元单位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响迅速、处置有效的事故应急管理网络。
建立公司食品质量平安应急领导小组。公司食品平安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是:总经理(任组长)、销售经理与生产厂长(任副组长)以及生产管理办公室、车间、仓库、质检部和销售部等有关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平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应急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六条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管理组织的职责分工:食品平安领导小组:是公司系统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系统内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处置管理的组织、协调与指挥。具体职责是:组织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公布、实施和执行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政府有关部门部署的相关工作;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请求政府协调援助;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和蔼后工作;在全限范围内组织对媒体发布有关信息。食品平安办公室负责承办公司食品平安领导小组关于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章事故应急管理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启用第七条本公司由食品平安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应急管理的制修订、管理和实施。第八条食品质量平安应急管理预案的启用。当事故已经发生,相关部门需立即启动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管理预案,切实做到反响迅速、处置有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或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和负面影响。
第四章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九条食品召回的级别、实施与监督:
(一)食品召回的级别。根据食品平安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不平安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根据相关规定,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平安食品的召回。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平安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或者属于“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的不平安食品召回。
食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
(二)食品主动召回的实施。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主动召回的不平安食品之日起,应根据主动召回级别,在规定时限内有序做好以下工作:
1:通知销售停止销售;
2:在相关范围发布食品召回信息,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3:制定食品主动召回方案,内容包括:停止生产不平安食品情况;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不平安食品的情况;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平安食品的情况;食品平安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召回的预期效果;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食品主动召回方案需通过质检部门提交省级质检部门。
4。做好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急时对召开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食品,须及时销毁。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质检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
第十条重大食品质量平安事故的总结和处理。公司应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15日内,形成事故调查与整改总结报告上报总公司,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背景陈述、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置经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整改措施、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等内容,并将期间上报政府监管部门的食品平安危害调查与评估报告、食品召回方案报告、食品召回总结报告的复印件作为附件上报。
第五章附那么
第十一条本预案自公司班子会议审核通过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本预案由公司食品平安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1总那么
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分类等级1.4适用范围1.5处置原那么1.6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及职责2.1指挥部设置2.2指挥部职责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4成员单位职责2.5工
作组设置及职责
2.6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2.7镇(街道、开发区)级指挥部设置及职责3应急处置
3.1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3.2应急响应3.3善后处理3.4总结4应急保障4.1信息保障4.2医疗保障
4.3应急队伍与技术保障4.4监测数据保障4.5物资和经费保障4.6社会发动保障5监督管理5.1演习演练5.2宣教培训5.3考核奖励6附那么
6.1预案管理6.2发布实施
xx区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1总那么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平安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准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平安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平安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平安,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XX省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XX市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xx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等级
食品平安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平安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平安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平安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平安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平安事故(ⅳ级)。具体分级标准参照XX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ⅳ级及以上食品平安事故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区食品平安事故应对工作。
1.5处置原那么
1.5.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平安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平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响、协同应对的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机制。
1.5.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
优化和整合食品平安监测检验资源,有效运用食品平安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依法处置和快速应对食品平安事故的水平和能力,推动食品平安事故处置应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1.5.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平安风险监测、评估以及预警,实现食品平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平安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1.6预案体系
全区食品平安应急预案体系分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管理,由本预案、相关部门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镇(街道、开发区)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组成。2组织机构及职责2.1指挥部设置
区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区食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安办)主要负责人担任,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其他副总指挥由区政府领导授权指定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有关成员单位为成员。
由区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食安办。
2.2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事故应急处置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催促相关镇(街道、开发区)办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搜集整理有关事故处置信息,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提出事故处置建议;向市政府食安办、区政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接受媒体采访;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响、高效处置。
2.4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2)。
2.5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区食品平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构。ⅳ级及以上级食品平安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假设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2.5.1事故调查组
由区食安办牵头,会同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及相关监管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由区监察局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局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5.2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责令引发食品平安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回或停止经营,严防危害蔓延扩大。
2.5.3医疗救治组
由区卫生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