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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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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永经信〔2023〕12号各镇〔街道、区〕经济开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为推进我市工业企业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企业实现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振兴实体经济深入开展“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的假设干意见〔永委发〔2023〕8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与相关管理咨询公司〔需经信局认可〕签订效劳合同,实施精细化管理等管理咨询效劳,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合同规定的效劳内容,且当年度新增税收在10%以上、财务制度健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6日。三、申报材料要求1.实施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2.企业与咨询机构签订的咨询效劳合同复印件;3.精细化管理咨询效劳费用支付清单〔附件2〕;4.企业咨询效劳费支付凭证及自付资金发票复印件;5.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交税收增长情况证明〔原件〕;6.经经信局盖章认可的永康市精细化管理咨询项目备案申请表;7.管理提升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总结。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请各镇〔街道、区〕经发办〔局〕认真进行调查摸底,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做好申报工作,并报送到市经信局经运科;联系人:胡福强;联系 :89208793。附件:1.实施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申请表2.精细化管理咨询效劳费用支付清单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6日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吕群勇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