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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止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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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劳动保护 职业病 防止 制度
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止制度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 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五月一四日 XX县区青山至太平及黄桶土地整治工程之根底设施〔道路〕建设工程 职业病防治制度及劳动保护 一、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三、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工程部应当为作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四、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 3、有机溶剂的危害;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 5、生产性躁声和局部震动危害; 6、高温作业危害。 五、防护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XX县区青山至太平及黄桶土地整治工程之根底设施〔道路〕建设工程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臵,设臵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2〕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3〕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 〔4〕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臵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XX县区青山至太平及黄桶土地整治工程之根底设施〔道路〕建设工程 〔5〕进行躁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躁声作业的时间。 〔6〕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7〕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六、劳动保护〔1〕促进就业 按照国家发布的劳动保护法对劳动就业的最新指示精神,面向有特种作业技能的待业人员及相应院校的技校生择优选择。〔2〕劳动合同 将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建立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的不明白之处将进行详细解释,不欺骗、不蒙蔽。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本单位从事生产的特殊性,将履行国家劳动法的第四章第41条款,适量增加工人的每日劳动时间。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规定将增加工人的工资。 〔4〕工资 在工人工资发放上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开展的根底上逐步提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XX县区青山至太平及黄桶土地整治工程之根底设施〔道路〕建设工程 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5〕劳动平安卫生 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平安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平安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架梁队人员进行劳动平安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工程部对作业队队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6〕职业培训 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劳动法的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方案地对架梁队队员进行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7〕法律责任 有以下侵害架梁队队员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二篇: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中铁十四局五公司牡绥铁路二标轨道工程部 中铁十四局五公司牡绥铁路轨道工程部 平安管理制度 〔附件16: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中铁十四局五公司牡绥铁路二标轨道工程部 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部职工的人身平安和健康管理,保证在建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的法规规定,结合工程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病定义 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 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四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工程部应当为作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工程部的职业危害为4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2、硫磺锚固中毒危害;中铁十四局五公司牡绥铁路二标轨道工程部 3、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 4、高温作业危害。第六条防护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2〕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3〕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4〕进行硫磺锚固作业时,应该注意戴好防毒面具。中铁十四局五公司牡绥铁路二标轨道工程部 〔5〕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6〕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第七条劳动保护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本单位从事生产的特殊性,将履行国家劳动法的第四章第41条款,适量增加工人的每日劳动时间。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规定将增加工人的工资。 〔2〕工资 在工人工资发放上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开展的根底上逐步提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3〕劳动平安卫生 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平安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平安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架梁队人员进行劳动平安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工程部在建工程的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部对作业队队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职业培训 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劳动法的规定,根据本单位实中铁十四局五公司牡绥铁路二标轨道工程部 际情况,有方案地对架梁队队员进行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5〕法律责任 有以下侵害架梁队队员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三篇: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平安,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平安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各单位第三条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 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总经理根据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催促贯彻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方案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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