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关于印发XX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2223)39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产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XX市、XX市建工局,XX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标准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XX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平安生产管理条例、XX省信用信息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方法,我厅组织对XX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试行)(湘建建(2022)5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XX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反响我厅。XX省建设厅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XX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第一条为加快我省建设领域诚信建设,进一步标准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老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XX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平安生产管理条例、XX省信用信息管理方法和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性文件规定,建立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工程监理、施工单位,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周转材料的出租和安装拆卸单位,预制构(配)件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承担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机构,承担施工承包合同担保的担保单位,评标委员会第2页共4页成员以及相关注册执(从)业人员等责任主体在建筑市场发生的不良行为予以公示。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不良行为记录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省公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规章政策及标准性文件的行为。上述行为在XX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分别予以列示,未予列示的行为可以归类记入其他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或其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第四条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是市场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注册执业、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应充分利用已公布的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