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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低保
年审
大会
领导
讲话稿
农村低保年审大会领导发言稿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暨农村低保年度审核工作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区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建立实施我县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切实安排开展农村低保年度审核工作。稍后,县委杨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扎实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农村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但局部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老弱病残人员和缺少耕地的农户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季节性缺粮问题。建立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是对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补充,是加强社会管理,切实保障民生的又一新举措,是健全完善我省农村低保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筑牢保障困难群众根本生活平安网络的客观需要。今年月日召开的全省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电视 会对我省建立实施该项制度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强调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省委栗战书书记针对建立和实施该项制度作出重要批示:“这是一件很有必要做好的大事,是一件‘救命’的民生工程。关键是摸清底数,建立公开、公正的救济粮发放机制和渠道,确保把救济粮发放到真正缺粮的农户手中〞;赵克志省长要求各地要细化方案,抓好实施,有效保障民生。这是新的省委、省政府班子实施的又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我省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一个制度创新。我县作为全省欠开发、欠兴旺程度最深的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差、人均耕地少、局部地方土地贫瘠,实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我县农村有相当一局部困难群众素质较低,缺乏根本的致富技能,有些困难户就算政府支持他们开展生产,都没有方法脱贫致富,这局部群众就算有低保也难以维持根本生活。省委、省政府这项制度的出台,对我县广阔农村缺粮户来说,真是一件‘救命’的民生工程,是一场“及时雨〞和一担“雪中炭〞,是一次惠及民生的“大好机遇〞。只有把困难群众都安置好了,让他们的根本生活都有保障,都能够安居乐业,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我们在推动经济社会开展中才没有后顾之忧,才能够集中更多精力和资源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只有经济开展水平提高了,我们才能够拿出更多的钱来支持和帮助困难群众,使广阔群众的生活得到更大改善。能不能做好农村低保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关系到全县的长足开展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把眼光放得远一点,从更深层次深刻认识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地、县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下决心、下大力气把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实施好。
二、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和农村低保年度审核工作
(一)摸清底数,认真开展好农村低保户家庭收入核查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我们的社会救助工作就没有根底,就缺乏可靠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解决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根本口粮的指示要求,为建立实施粮食救助制度提供政策依据,省政府充分运用近年来大规模进村入户核查农村困难群众家庭收支、粮食生产等数据成果,对农村低保群体的缺粮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结果是全省农村低保对象中,通过自身能力和其他途径以及农村低保、冬春救助、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有关政策的落实仍不能解决根本口粮,需要政府发放救助粮解决季节性缺粮问题的占20%,约占农业人口的3%。因此,各乡镇一定要认真搞好农村低保户家庭收入调查核实工作,切实摸清底数,真正为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粮食救助制度是农村低保的一项分类施保制度,要按低保制度要求,通过深入细致的入户核查工作来摸清粮食救助对象。对象的准确认定是粮食救助的前提条件,因此,对农村低保家庭开展入户核查是建立实施粮食救助制度的关键环节,也是开展农村低保年度审核的根底工作。从今年开始,农村低保每年都要开展年度审核,结合提标工作对保障对象和粮食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入户核查工作是否扎实直接关系到开展农村低保年审和实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的成效。在入户核查工作中要注意低保家庭收入的变化,特别是农产品价格上涨因素,会使许多农村低保家庭的经营性收入发生变化。要坚决杜绝不认真开展收入核查,照搬以前收入核查数据的不负责任的做法。为了减轻入户核查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省、地对原来的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根本情况及收支情况入户调查表进行了大幅度的整合简化,将原来的139项指标调整为现在的85项,指标虽然减少了,但质量要求更高了。并且,这个表册只能在年度核查工作中使用,对新增的农村低保申请家庭仍然使用以前的入户调查表进行入户核查。年度核查和粮食救助只针对已经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家庭,对新申请的困难家庭要严格按照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标准。粮食救助对象应当是农村低保对象中自产粮食不能满足根本口粮且生产生活条件最为困难的群体。地区下达我县粮食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的比例控制数为3.5%,即在16340人以内。县里根据实际,对各乡镇的缺粮人数,在综合考虑乡镇贫困程度、低保人数的根底上进行了总体平衡,对各乡镇缺粮人数提出了一个控制数,因此,各乡镇一定要把握好政策,绝不能突破。粮食救助解决的是根本口粮问题,根本口粮需求是相对稳定的,标准不宜过高,目的在于实现有效救助,对符合粮食救助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省、地规定了三个等级标准:一是年人均自产粮食在22023斤以下,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农村低保特别困难户,每人每年发放3个月的口粮90斤;二是年人均自产粮食在22023—270斤之间,缺乏劳动力的农村低保中等困难户,每人每年发放2个月的口粮60斤;三是年人均自产粮食在270—330斤之间的农村低保一般困难户,每人每年发放1个月的口粮30斤。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入户核查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实际人数,但要注意的是各个等次都要有表达,不能搞一个标准,不要一味地扩大标准多争数量,要实事求是确定,数据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千万不能犯低级性的逻辑错误。县民政局要在每年年底前与县粮食、物价等部门协商,提出下一年度的救助粮资金需求方案,以便及时筹集购置救助粮所需资金。我县救助粮品种以大米为主,大米应不低于国标中等标准,务必确保粮食质量和平安。救助粮的筹集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程序进行。粮食运输、仓储和发放过程中,要保质防腐,确保粮食平安。要认真组织好救助粮的发放工作,救助粮在每年的6月至8月由乡镇按月分批组织发放。按照每人每月30斤的标准,特别困难户从6月开始连续发放3个月;中等困难户从7月份开始连续发放2个月;一般困难户在8月份发放1个月。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救助对象,各乡镇要派专人及时送达。
(三)合理安排,按时完成农村低保入户核查任务。全县有粮食救助对象1.6万余人,还有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对象9.1万余人,必须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将救助粮发放到户。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各乡镇的工作量更大,所以今天把乡镇主要领导请来,就是要让大家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认真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二是要搞好培训,把政策交代清楚;三是要加强督查指导,把问题逐级化解;四是要加强宣传,把舆论声势做大。这些事情虽然是老套路,很具体,但要考虑周全,尤其是主要领导对整个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运筹帷幄,把困难和问题想得更多一些,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把工作安排想得更细致一些,具体抓,及时合理安排,最好是继续安排以前开展农村低保提标扩面时的入户核查人员参加本次入户核查工作。要把粮食救助入户核查、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同步进行安排,要求于5月25日前完成全县入户核查工作,6月5日前乡镇审核结束,鉴于时间关系,乡(镇)、村(社区)公示可以同步进行,县民政局在6月15日前要审批结束,确保6月底前将救助粮食发放到缺粮户手中。一是要逐户摸清底数,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年度核查表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对所有农村低保户逐户进行入户核查,切实掌握农村低保家庭包括自产粮食、耕地、收入在内的各项根本情况,为公正有效实施粮食救助制度和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奠定坚实根底;二是要确保核查队伍力量,保证每个入户调查组至少有两人,并确保有一名国家干部参与;三是要明确核查工作责任,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那么;四是要加快核查工作步伐,采取倒排时间表的方法,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农村低保年度审核是农村低保标准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居民收入倍增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要确保年均增长12%以上,中央财政按农村低保每人每月12元的额度增加低保补助资金预算。我县要从今年7月份起,力争按月发放农村低保金。我县农村低保新的保障标准要待民政、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进行科学测算,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各乡镇在开展农村低保年度审核时,原那么上要按照新的标准执行。没有开展年度审核的乡镇,要及时组织入户进行收入核查,已经开展年度审核的乡镇要尽快完善表册,坚决防止不认真开展收入核查和平均提高补助水平的草率做法,要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农村低保年度审核任务,以确保第三季度农村低保金的发放工作不受影响。我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近四年,通过不断总结经验,现已逐步走上科学、标准的运行轨道,但仍有个别乡镇在政策执行上存在偏差。个别乡镇、村(社区)把低保与土地征收、方案生育、烤烟生产等工作直接挂钩,导致局部低保对象不符合条件,有的地方“进保易,出保难〞的现象较为普遍,低保“终身制〞观念未得到根本改变,“关系保〞、“人情保〞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损害了政府在广阔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们一定要通过这次年度审核的机遇将这些不合理的现象消除掉,坚持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有增有降,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阳光运行,严格实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和农村低保年度审核操作程序。无论是农村低保制度还是粮食救助制度都是一种选择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政策已经确定的情况下,最关键的是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运行机制作保障,特别是救助对象的认定机制。粮食救助制度作为一项农村低保特殊分类施保制度,要严格遵循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即申请核评、审核、审批三环节,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经办机构审查、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十步骤)的程序开展粮食救助审核审核工作。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审核要与粮食救助对象审核审批同步进行,在认真开展入户核查的根底上,切实按照“民主评议、一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的步骤进行。低保对象的年度核查和粮食救助对象认定采取以村为单位集体审核的方式进行。除了救助对象认定机制外,还要考虑实物发放机制。发放救助粮,在资金筹集、粮食采购、包装运输等方面都要认真考虑。文件已经明确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按月集中组织发放〞,实际上是把发放任务明确给了乡镇人民政府。在建立发放机制的过程中,要考虑实物保管、发放登记、物账管理等问题,确保把粮食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另外,粮食救助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保障机制和粮食采购机制也十分重要,民政部门要协调监察、审计、财政、粮食、物价等相关部门,对建立实施粮食救助制度实施有效的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确保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和农村低保年度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当前,乡镇工作任务繁重,但农村低保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