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民政局
加强
节能降耗
工作
意见
民政局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意见
为认真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x)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x)1202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淄政发(x)82号),确保实现我区“x〞节能降耗目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开展观,落实节约资源根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鼓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根底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降耗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开展模式、产业体系和消费方式,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
目标任务。到202223年,全区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25%,年均降低5%以上;分类建立重点用能行业能耗标准,力争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到达国内先进水平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一)大力推进工业节能
1、加快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先开展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到202223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到达30%以上。
2、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陶瓷、建材、纺织服装、医药化工、机械制造、冶金等传统产业,拉长产业链,提升工业设计、制造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大力培育知名品牌,引导企业向品牌创立与品牌运营并重转变。
3、调控高耗能产业开展。建材行业:大力开展新型干法旋窑水泥,加快淘汰落后立窑水泥生产能力,到202223年全区新型干法水泥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快建陶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步伐,重点开展环保型产品以及微粉瓷质砖等高附加值产品,着力塑造建陶名优品牌。冶金行业:以资源资产为纽带,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重点开展“优、特、稀〞产品。有色金属行业:重点开展新型建筑铝型材、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电力行业:新上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必须实行热电联产;大力推广中水冷却技术;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节能机组多发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化工行业:发挥根底化工原料优势,重点开展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等,拉长产业链。加快淘汰小炼铁、小耐火、小铸造等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的产业。
4、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重点用能企业要制定节能规划,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完善能耗定额、统计等根底工作,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那么等标准要求,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开展能源平衡测试和能源审计。要把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实施节奖超罚措施。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方法,采取分类指导、监督检查、统计公报、信息交流等措施,加强节能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5、加快淘汰高耗能企业、工艺、设备和产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利用规划控制、土地征用、节能监管、环保达标、信贷控制等措施,加快淘汰列入目录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关停,撤消排污许可证,并停止供电;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依法撤消生产许可证。
(二)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开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型门窗、供热制冷、照明等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到202223年,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到达90%以上。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实施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管。严把施工图审查关,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标准使用建筑材料和节能设施;严格竣工评审,经评审认定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和技术措施,以政府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为突破口,稳步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开展建筑能耗性能评级和绿色建筑性能评定分级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供热体制和供热管理方式改革,加快推行采暖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
(三)抓好农村和农业节能。把农村和农业节能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大力开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制定农村沼气建设开展和区域布局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畜牧养殖小区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开展循环农业。
(四)加强交通运输和商业、民用节能。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开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鼓励开展和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和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城市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灯和太阳能路灯。
(五)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发挥表率作用。重点抓好政府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建立机关能耗、水耗定额,并制定超罚节奖鼓励政策。大力推行党政机关节能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降低费用支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和考核评比方法,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一)大力推进节能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围绕沼气、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强产学研联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工业节能、照明节能、建筑节能等重点领域以及工业窑炉、风机、水泵等重点耗能设备方面,攻克一批节能关键技术。大力引进、推广和应用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节能降耗水平。
(二)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在用能设备的更新改造、高效节能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效劳体系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搞好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培育节能技术效劳体系,推广节能新机制。制定节能效劳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促进各类节能技术效劳中介机构创新思路,增强效劳能力,提高效劳水平,加快开展能源审计、能量平衡测试、节能评估和技术咨询等中介效劳活动。扩大节能自愿协议试点范围,在工业领域推广节能自愿协议的同时,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效劳机构与政府节能管理部门签订节能自愿协议。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降低企业采用节能技术的本钱和风险。
四、建立推动全社会节能降耗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节能执法力度。认真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行业和企业以及机关、商厦、宾馆、写字楼等公共设施的能源利用、节能管理、淘汰落后情况,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行业设计标准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节能评价规定执行情况等。节能执法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标准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执法,并自觉接受监督。
(二)建立健全节能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参照国内、国际先进能耗、水耗水平,分类制定和完善重点产品能耗、水耗限额标准、大型耗能设备能耗限额标准、效劳业能耗标准、建筑能耗标准和其他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相关的标准及其配套实施方法,建立起覆盖各领域的节能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用先进的节能降耗标准引导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
(三)实行能耗总量控制和能耗统计公报制度。以2023年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及重点用能企业万元gdp能耗为基数,按照全区“x〞规划的开展速度和节能目标,确定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x〞及各年度能源消耗增长量,作为总量控制指标,建立gdp增长与能耗总量挂钩的联动调控机制。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电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XX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节能评估和审查方法,对钢铁、有色金属、火电、建材、化工、煤炭、造纸、纺织等重点耗能领域的建设工程,执行能耗准入标准。但凡工艺技术和设备用能水平达不到规定标准,或者能耗总量超出当地能源消耗容量的工程,一律不准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可研报告要编制专门节能篇章,并经专门机构评估论证;年综合能耗2023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审查的工程,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和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
(五)运用价格杠杆,调控资源供应和使用。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水、气等资源,建立与资源供应相联系的价格传导和联动机制。按照鼓励低消耗、约束高消耗的原那么,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差异价格。制定超标准耗水加价收费管理方法,建立超水耗加价制度,收取的超水耗加价费纳入节能、节水专项资金。全面推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复原资源本钱。完善电力分时计价方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扩大差异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
(六)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对于电耗、煤耗、水耗等指标到达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减免相关行政性收费,主要是减免补办经营性房产权证的规费。同时,在申报国家和省科技方案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安排科技“三项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到达国家、省有关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节能建材等,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于新上节能、环保工程,在建设用地、天然气等要素资源供应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七)加大政府对节能降耗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尽快建立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扶持重点节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程建设,每年保持一定的增长比例,形成支持节能降耗的长期、稳定资金渠道。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逐步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建立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将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相关部门及重点用能企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节能降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在乡镇、街道办、开发区、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节能降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重点用能企业也要根据签订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把节能降耗责任目标落到实处。
(九)实行节能降耗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制定节能降耗考核方法,把万元gdp能耗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开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实绩的重要考核指标,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和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措施。凡没有完成节能降耗指标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五、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开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的作用,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区工业经济开展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节能降耗工作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区节能降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