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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银监会印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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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2023 年中 国银监会 印发 小额贷款 公司 改制 设立 村镇 银行 暂行规定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 篇一:19-银监会就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答记者咨询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就出台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答记者咨询 :///chinese/home/jsp/docView.jspdocID=2023061885CC192EBD0969 8AFFEFE02A2BBE5F00 咨询:银监会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背景、缘故和意义是什么? 答:2023年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一年来,各省依照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速度迅猛。小额贷款公司对活泼县域及农村金融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个别地区也出现了盲目开展、市场定位偏向、风险加大等咨询题。为了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开展,按照指导意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运营,没有不良信誉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根底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治理暂行规定标准改造为村镇银行〞的意见,银监会本着积极审慎、有效防范风险的原那么,研究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的出台,对小额贷款公司标准运营、持续稳健开展具有积极的引导和推进作用,对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活泼县域和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对“三农〞和小企业的支持,进一步落实“保增长,促内需,调构造〞宏观调控政策将发挥积极作用。 咨询: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有什么区别? 答:一是机构性质不同,村镇银行为从事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为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性机构,属于一般工商企业。二是监管部门不同,村镇银行是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和治理。三是出资人不同,村镇银行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四是业务范围不同,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展提供金融效劳,在本钱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村镇银行经行政许可能够创办各类银行业务;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运营小额贷款业务。 咨询: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工作须满足哪些条件? 答: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除满足村镇银行市场准入的根本条件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条件外,还应当在法人治理、内部操纵、运营治理及支农效劳等方面符合一定要求。主要有:一是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操纵健全。二是考虑运营才能和持续开展的要求,规定“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三是考虑防范和操纵风险的要求,规定“资产风险分类精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预备,其中贷款损失预备充足率130%以上〞。四是考虑支农和效劳当地的要求,规定“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 资产余额的比例原那么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及“最近四个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五是考虑流淌性风险和抵债资产减值风险的要求,规定“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 咨询: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时,为什么要接着坚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的条件不变? 答:坚持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县域及农村信誉体系的现状。现阶段我国征信体系建立尚不完善,特别是在县城以下广阔农村,征信体系建立尚处于起步阶段。二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需要。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本质区别在于村镇银行可吸收公众存款,因而小额贷款公司由只贷不存的专业贷款机构转制为既能贷款又能存款的村镇银行,需要通过引进银行业机构作主发起人、最大股东,以确保机构平安运营、健康开展,恪守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转的客观规律,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从根本上保护存款人利益,防止重蹈上世纪九十年代农村基金会的覆辙。三是确保村镇银行可持续开展。吸收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能够引进和利用银行的运营、治理经历和人才、技术、网络优势,使村镇银行从设立开场就具有良好的开展根底,从而有效保证农村金融效劳的质量和水平。 两年多的开展实践也证明,村镇银行能够稳健开展,坚持“主发起人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重要缘故之一,因而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已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 咨询:村镇银行准入事项审批由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但为何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还要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及对其公司治理、内部操纵、运营情况等方面的评价意见? 答: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涉及小额贷款公司的退出和村镇银行的设立。尽管村镇银行的设立事项由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但考虑到小额贷款公司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设立和日常治理,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更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治理情况,为保证公司治理有效、内部操纵紧密、运营情况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确保村镇银行的组建质量和进度,暂行规定要求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及对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治理、内部操纵、运营情况等方面出具评价意见。 咨询: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是否遭到指标限制?哪些区域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优先改制设立村镇银行? 答: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均可提出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申请。 为有效改善农村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效劳缺乏、竞争不充分等现状,确保村镇银行支农方向不变,加强和完善农村地区金融效劳,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未设村镇银行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原那么上优先改制设立村镇银行。 篇二:小贷公司改制村镇银行的有关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有关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工作,依照中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施行方法、村镇银行治理暂行规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经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治理部门注册登记、在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第二章准入条件 第三条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须符合指导意见的审慎运营要求。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除满足村镇银行治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召开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置、改制工作作出决议。债权债务处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操纵健全、运营情况良好、信誉较高,且坚持支农效劳方向。 理主体职责明确,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明晰,治理目的科学,考核鼓励机制有效,信息披露透明。 2.具有完备有效的内部操纵制度,能覆盖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且执行到位。 3.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产风险分类精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预备,其中贷款损失预备充足率130%以上;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 5.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那么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 6.最近四个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 7.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单一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 8.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 (三)已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 (四)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其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同时对其公司治理、内部操纵、运营情况等方面进展评价。 (五)未设村镇银行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原那么上优先改制。 (六)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三章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应当成立筹建工作小组,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应当委托筹建工作小组为申请人。筹建工作小组由主发起人、小额贷款公司等有关单位组成,负责相关改制工作。 第六条筹建工作小组须严格按照银行业监视治理机构要求,做好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筹建前期的各项预备工作,并按照村镇银行治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落实筹建、开业阶段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筹建工作小组须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进展清产核资,同时对其治理情况进展专项审计。清产核资基准日原那么上选定在清产核资工作开场时的上季末。筹建工作小组应对清产核资结果和审计结果进展复查。 第八条清产核资工作完毕后,筹建工作小组、小额贷款公司和中介机构应对净资产结果进展确认,签定净资产确认书,并依照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净资产处置方案对净资产进展处置。 第九条拟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其资质、持股比例等必须符合村镇银行治理暂行规定。对不愿意作为发起人、不符合村镇银行发起人资历或持股要求的,申请人应在申报开业前完成相关股权转让或清退等工作。 第十条有关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中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施行方法、村镇银行治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要求,向银行业监视治理机构提交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筹建和开业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产核资基准日与申请筹建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筹建,除提交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股东(大)会同意改制的决议书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清产核资、治理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三)上一运营年度审计报告; (四)净资产确认书及分配报告;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的书面声明; (六)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 (七)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批复文件及营业执照; (八)银行业监视治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开业申请材料同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规定材料。 第十二条银行业监视治理机构依照中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施行方法、村镇银行治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受理、审查并决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筹建和开业等行政许可事项。 第十三条筹建工作小组在收到核准开业的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按法定程序解散小额贷款公司并注销营业执照,凭银行业监视治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章监视治理 第十四条银行业监视治理机构要加强指导监视,严把准入关,确保改制工作依法合规、稳步推进。 第十五条银行业监视治理机构严格按照村镇银行治理暂行规定、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改制后村镇银行的持续监管,确保其稳健开展。 第五章附那么 第十六条本暂行规定未尽事项,按照中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施行方法、村镇银行治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各银监局可依照本暂行规定制定施行细那么。 篇三:小额改制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发〔2023〕48号 各银监局〔西藏除外〕: 现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九日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工作,依照中 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施行方法、村镇银行治理暂行规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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