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诺奖的主“圈养〞记者必然导致法律无德观点聚焦:如果其他部门也仿效云南法院这种做法,纷纷聘请自己的“特约新闻观察员〞,“圈养〞起御用记者,社会舆论监督还会存在吗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成为危害社会的恶魔,如今,堂堂法院,手中象着法律的利器,再加上有“圈养〞记者护航,为公的法律监督会否从此沦为无从监视、无德无天之地也未为可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正式聘请14名记者为特约新闻观察员,并向他们颁发了由省高院院长许前飞签发的“新闻监督护照〞。今后,这14名特约新闻观察员在全省法院系统采访时,将享有更大的便利。乍一看,人们会认为这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强化舆论监督,实质上,这种做法是一种“画地为牢〞的做法。据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所聘用的14名特约新闻观察员还附带了不少的“特殊要求〞,包括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真实报道新闻,正确引导舆论,不影响司法的公正判决,不超越司法程序,不偏袒诉讼任何一方,不恶意炒作和蓄意制造舆论“热点〞,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特约新闻观察员如做出不实报道,或利用该身份谋私、给法院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停止英特约新闻观察员工作。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提出这样的“要求〞实质上是在让特约新闻观察员“带着脚铐跳舞〞。这14名特约新闻观察员受聘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他们是白尽义务,还是“另有薪水〞,据说是“白尽义务〞,但据揣测,他们肯定不会是“忙无效之劳〞,肯定要得到一定的报酬。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些特约新闻观察员将没有自己的“话语权〞,发啥样的文章,恐怕要完全听从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安排〞,因为“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短〞,人家给了你报酬,你就得听人家的使唤,完全没有了新闻记者的采访权。要报道,也只能是一些所谓的“正面新闻〞,负面新闻恐怕就“拜拜〞了,这是其一。其二,这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拒绝媒体采访的一个“妙方〞。因为有了特约新闻观察员,必会在今后的监督中厚此薄彼,从而堂而皇之地以种种理由拒绝其他媒体记者的采访。省高院规定各级法院对“观察员〞的采访“应当给予支持、协调、配合〞。那么其他记者在采访中难道就不支持、不协调、不配合其他的媒体就很难打入其中进行采访。这无形中等于谢绝了其他媒体的采访,将舆论监督权从群众记者的手中剥离到极少数人手中,要采访只能由这14名特约新闻观察员来完成,这些被“圈养〞起来的记者能做多少监督还真是个问题。从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