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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枫林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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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枫林 党委 领导班子 决策 重大问题 议事规则
枫林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标准苏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制订本规那么。 第二条本规那么适用于各苏木乡镇党委班子决策重大问题。 第二章议事原那么 第三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根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由苏木乡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以会议表决形式表达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做表决。 (三)党委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党委成员的作用。每位党委成员既要从党委工作的全局出发思考问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创造性地抓好分管工作。党委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保护,加强团结协作。 (四)苏木乡镇党委班子决定重大事情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同群众商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五条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议大事,讲质量,重效率;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保护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大局。 第三章议事范围 第六条苏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范围: (一)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等,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分析研究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社会治安工作和关系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处理好当地群众、干群关系的问题; (三)研究讨论向旗委、政府报送的重要工作、重要问题、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等,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总结; (四)研究讨论本地区经济开展思想、奋斗目标和中长期国民经济开展指导性方案; (五)审定本苏木乡镇年度预算方案,研究决定重大财政支出工程和重大工业、农牧业、社会事业以及根底设施建设、城镇根本建设工程等; (六)研究决定本苏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决定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聘用、福利待遇等问题,表彰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及重大事件的宣传等问题; (七)研究本地区改革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 (八)研究制定本地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的政策措施; (九)听取本苏木乡镇各单位、职能部门和各嘎查村党支部的专项工作和重要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专项工作; (十)其它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议事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凡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党委成员必须到会。不是党委成员的苏木乡镇行政副职列席会议,讨论研究工作时涉及到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做到专本专用 第八条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须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酝酿。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酝酿,然后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材料准备。由分管党委成员组织有关部门准备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材料。提交的材料包括两局部,即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议案是指方案、制度、政策、规章、决定、批复、提议、建议、申请、请示、合同草案等提请会议研究的目标文件;科学论证材料是指专门机构或人员通过调研、考察、考核、测评、分析等过程所形成的说明书、论证报告、考察结论、调查报告等材料。凡只有议案,没有科学论证材料的,视为上会材料不全,不得进入议事程序,待补齐材料前方可集体议事。 (三)会前通知。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一般须提前3—5天通知应到会人员。除人事问题外,一般应将议题的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提前送交与会人员,让与会人员有充分的时间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人事问题的议题,其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上会时发给所有与会的正式成员,供其会上阅读,会后收回。会上须按通知所列议题议事,不许临时动议其他重大问题。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先由分管党委成员或者有关部门通报上会议题并提供相关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应首先听取其他党委成员的意见后再说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不同意见(含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占三分之一以上时,需暂缓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形式),每位党委成员的表决意见须记录在案,以示负责。研究决定人事等敏感问题,可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作出决策。决策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定形式。领导班子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意见或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七)形成会议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按时间顺序进行年度编号。除有特殊保密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方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视情况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有关部门,还须报旗委、旗政府及旗委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否认多数人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表决意见须明确无误地记入会议记录。属于记名投票表决的,须记录每名成员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属于无记名表决的,须注明是无记名投票表决,并记录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九条重大问题不按本规那么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第十条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由各苏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违反本规那么规定,不按民主议事原那么议事,独断专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对主要责任人做诫勉谈话,并要求在党委班子会议上做出检查,并制订整改措施,限欺整改。 第十一条旗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苏木乡镇党委班子执行本规那么的情况,受理有关投诉并按本规那么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附那么 第十二条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的,党委成员作出处置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需要补议的问题应在下一次党委会上进行补议和修正。 第十三条本规那么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本规那么由旗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那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那么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标准和监督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那么。 第二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实行班子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表达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班子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本规那么适用于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其范围如下: (一)县委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级各群团组织党委(党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二)未设立党委(党组)的县政府工作部门XX县区属事业 单位及各乡镇党委、旅开区和花荄工业开发区党工委参照执行; (三)县(市、区)委和高XX县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党工委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执行。 第二章议题范围 第四条本规那么所指重大问题为: (一)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 (二)本单位的权力配臵,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 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用、调整、奖惩、返聘等问题; (四)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工程,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 (五)本单位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六)其他重大问题。 第三章议事原那么 第五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坚持以下原那么: (一)坚持维护中央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那么。研究决定重大 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关系党的根本路线和根本方针、根本政策以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那么。研究决定重大问题,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根本路线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要畅所欲言,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应有鲜明的态度。在充分讨论的根底上,形成切合实际的科学决策。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党委(党组)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实行民主根底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防止个人说了算。未设立党委(党组)的行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指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 (四)坚持班子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那么。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班子领导,维护领导班子的集中统一;支持“一把手〞的工作,自觉接受“一把手〞对自己工作的检查、催促;要发扬勇于负责的精神,遇事不推诿、不扯皮,根据班子决定和个人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班子成 员之间要互相沟通、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一班人〞的团结。 第四章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七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按下述程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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