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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保
增设
医疗保险
事务
服务
实施
意见
医保局增设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的实施意见
为了完善街道(镇)社会保障效劳机构的效劳内容,优化本市医疗保险的社会效劳,便利参保人员就近办理有关医疗保险事务,现就在本市街道(镇)社会保障效劳机构内增设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的设置及管理
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设在街道(镇)社会保障效劳机构内,由街道(镇)社会保障效劳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制订相关的效劳标准,组织效劳人员的录用、培训及工作考核;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负责具体的业务指导,并与街道(镇)管理机构以及社区保障效劳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的效劳工程
根据街道(镇)社会保障效劳机构现有的根底条件,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暂先提供以下效劳工程:
(一)医保政策与经办事宜的宣传、咨询和指导。
(二)通过政府网站查询个人帐户资金,办理医保卡的报失。
(三)为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代办局部医保事务。具体包括:通过 代办医保卡的报失;代办就医记录册的补、换;代办门诊大病医疗的登记。
(四)为参保人员医疗费减负提供相应的证明。
(五)完成市、区(县)医疗保险部门交办的相关事项。
除以上效劳工程外,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展医疗保险效劳工程,增强效劳功能。
三、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的人员及设备
(一)人员配置
根据其效劳人群的数量,每个街道(镇)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原那么上配备2名医保专管员,并由街道(镇)社会保障效劳机构统一管理。
医保专管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知识,具体由街道(镇)社会保障效劳机构从40岁以上的再就业人员中推荐,经市医保局组织考试合格后录用。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医保专管员的上岗培训,颁发上岗证书。未获得上岗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医保专管员。
(二)设备配置
每个街道(镇)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主要配置这样一些设备:一台,用于登陆医疗保险政府网站;一台打印机,用于下载打印医保专用表格及帐户查询记录;一门 ,用于与区县医保中心联系医保事务;一个宣传资料架,用于存放医保宣传资料。
随着医疗保险效劳工程的增加,以后可增加相应的设备。
四、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的经费
(一)开办经费
每个街道(镇)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的一次性开办经费2万元,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从预算经费中下达,主要用于补贴增设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的建设。
(二)日常经费
日常经费包含人头经费与办公经费。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对每个街道(镇)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每年按2万元标准补贴。
五、建设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的时间进度
(一)今年9月底之前,各区县开展增设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工作,可选择局部有条好的街道(镇)先行启动,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进。
(二)今年底之前,医疗保险事务效劳点的建设力争扩展到全市所有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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