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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失业保险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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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深圳 失业 保险 政策
深圳失业保险政策 一、根本概念问题解答 316、什么是失业救济金。 答。失业救济金是参加了失业保险的深户籍失业员工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317、什么是生活困难补助金。 答。生活困难补助金是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困难无法维持根本生活的失业员工发放的一次性补助。 318、什么是失业救济金期间。 答。失业救济金期间是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月数。 二、失业保险办事业务问题解答 319、本市户籍员工,失业后怎样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手续。 答:首先,去劳动就业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失业员工证〞,领取失业员工证60日内,有需要申领失业救济金的,由本人携带失业员工证到社保机构失业保险业务窗口办理申领手续。320、失业救济金的申领程序。答:失业救济金的申领程序是: 1(1)失业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XX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申领的失业员工提供XX市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本市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何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等材料,经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核准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XX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XX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5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321、失业救济金怎样支付。 答。失业救济金是通过银行转帐全市统一发放,失业员工在申请失业救济金领取手续完成后,救济金于申请次月起开始发放,每月15日前到帐,失业救济金每月发放一次。 322、生活困难补助金的领取程序是怎样的。答:生活困难补助金的申领程序是: (1)填写XX市失业员工生活困难补助金申领审核表;(2)提供与申请理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3)失业保险部门经办人开具XX市失业员工生活困难补助金受理通知书;(4)经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发给XX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生活困难补助金到银行帐户;不符合条件的,发给XX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 2 32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吗。 答。可以。但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员工,需到办理申领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保险窗口,申请停止享受失业救济金的待遇,并由失业部门停止为其缴纳住院医疗保险后,其工作单位方可为其申请参加社会保险。 324、失业员工重新就业后,新单位可直接为其参保吗。 答。不可以。失业员工找到工作后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劳动保障卡、现工作单位的“用工证明〞或“单位用工合同〞来办理停止领失业救济金的手续,办理停止领失业救济金手续后新单位应及时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325、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仍在失业,生活困难怎么办。 答。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或者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如生活出现困难,可以按有关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济。 326、怎样更改领取失业救济金银行帐号。 答。失业员工因银行存折遗失或其他原因需更改帐号的,应在申请失业救济金的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帐号变更手续。 327、失业员工怎样办理XX市社会保障卡。 3答。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办理XX市社会保障卡,需提供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在申领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制证单后制卡。如已办理过,那么不用重新办理。 328、怎样为社保卡加密。 答。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需要为XX市社会保障卡加密,在申领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329、什么时间可以办理停止领失业救济金吗。 答。办理停止领失业救济金的时间是每月的20日至下月5日。 330、办理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具体时间。是否需本人办理。 答。每月20日至下月5日办理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相关手续。办理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必须本人办理,并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险证、及个人书面申请。 3 31、骗领失业救济金和其他费金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对骗取失业救济金和其他费金的,除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外,应当处以其违法所得20%的罚款。 3 32、本市哪里能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答。XX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办事机构窗口地址 4市局:XX市彩田南路海天大厦4楼失业保险处;福田分局:XX市彩田南路海天大厦3楼失业保险科; 罗湖分局:XX市人民北路320232号物资大厦11楼失业保险科;南山分局:XX市南山劳动大厦14楼失业保险科;宝安分局:XX市XX县区22区社保大楼失业保险科;龙岗分局:XX县区龙翔大道8031号失业保险科; 盐田分局:XX市XX县区深沙路112号建工大厦13楼失业保险科;光明分局:XX市光明XX县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失业保险科。 坪山分局。XX市坪山XX县区坑梓街道人民中路23号社保大楼失业保险科。 三、失业保险问题解答 3 33、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我市执行何法规。 答。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有国家失业保险条例,各省市制定的地方失业保险条例,如XX省XX省失业保险条例。 我市执行的是1997年3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3 34、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单位人数×40%。3 35、失业保险费由谁来承担。答。失业保险费全额由用人单位承担。 53 36、失业保险设立个人账户吗。 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交的失业保险费,全部进入国家共济基金,不设立个人账户。 3 37、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那些条件。 答:失业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具有本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3.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4.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5.原工作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3 38、失业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答。 1.失业救济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住院医疗保险;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补偿和职业介绍的补贴; 5.市政府批准确支付的其他费用。 3 39、失业救济金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度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40、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时间怎样计算。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计算标准,按其连续工作年限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照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 3 41、失业员工在按月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可否一次性申领失业救济金。 答。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自行组织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余下期限应当领取的失业救济金。 3 42、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又重新就业,失业救济金怎么办。答:首先要在申请失业救济金的社保经办部门申请失业救济金的停领手续,方可重新参保。如果重新就业参保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就业后缴交保险年限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并和前次失业救济金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剩余月数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24个月。 3 4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领取救济金的时间。 7答。失业救济金领完后,距退休年龄缺乏二年的失业员工,可到失业保险机构申请延长失业救济期限至退休时止。 3 44、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答。失业员工在申领失业救济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本人不需缴费,也不用再另办手续。 3 45、失业员工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领取生活困难补助。 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XX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或有其他困难而无法维持根本生活的,可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 3 46、失业员工如何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失业员工由本人提供与申请理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可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生活困难补助金按不超过本人领取失业救济金总额的40%计发。 3 47、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看门诊可以用医疗卡吗。 答。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员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还有余额的可在非结算医院继续使用。 3 48、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停发失业救济金。 8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停发其失业救济金:(1)再就业; (2)到国(境)外定居;(3)已办理退休手续; (4)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效劳机构的职业;(5)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6)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3 49、我公司参加了失业保险,为非深圳户籍人员缴费了,为什么非深圳户籍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员工总人数40%的比例参加失业保险。以总人数40%的比例参保,立法意图是深圳户籍员工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大概取40%的比例,意味着公司只是为非深户参保缴费。同时第三条规定失业员工是指失去工作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具有深圳户籍的员工。由此可见,我市失业保险制度目前只将非深圳户籍员工纳入,还未将非深圳户籍员工纳入。同时目前我局正在着手进行失业保险条例的调研修改工作,待以后调整政策后拟扩大参保范围。 350、我市的失业保险为什么不执行国家和省的失业保险制度。 答。我市作为经济特区,在立法上先行先试,于1997年以特区法规的形式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并沿用至今。国务院于1999年出台了失业保险9条例,XX省于2022年也出台了XX省失业保险条例。因早些年我市的失业保险制度还是适应我市的实际情况的,后来渐渐不太适应情势的开展。市政府已将我市失业保险条例的修改列为调研立法方案,我局也正在积极着手开展失业保险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尽快修改完善我市的失业保险制度。 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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