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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务用车
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xx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xx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实施车改人员情况
是xx级事业单位,下属共有xx个正科级处室,现共有事业单位编制xx名。截止x年x月x日,符合此次事业单位车改政策范围的在编在岗实有人数共x人,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x人。
二、交通补贴发放情况
根据xx,本单位有xx人符合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市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和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三、拟取消车辆申请
由于车改前未配备有公务车辆,所以此次无取消车辆。
四、司勤人员情况及安置方案
本单位共有司勤人员0人。其中。在册正式人员0人。
五、车改节支情况
改革前本单位公务交通总支出为。具体来看,包括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其他相关支出。
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具体来看,包括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其他相关支出。
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出行支出额和节支率。
六、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具体方法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严格执行据实原那么,报销票据应是正规的公共交通合法票据,报销手续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第二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xx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xx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特制订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了xxx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姓名、职务)副组长:(姓名、职务)……
成员:(姓名、职务)……
二、参改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人员编制人,实有人员人,其中不参加车改人(有允许不参加车改人员的单位填报)。藏爱人员:正县级领导干部人、调研员人、副县级领导干部人、副调研员人、镇科技领导干部人、主任科员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级以下人、工勤人员人。
三、参改车辆情况
本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辆,改革后保存一般公务车辆(有允许保存车辆的单位填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辆。(单位如没有车辆,填报“本单位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一)保存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存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本单位现有执法用车辆,改革后保存执法用车辆,取消执法执勤用车辆。(由11个允许保存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填报,其他单位不需填报)
(一)保存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存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四、司勤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正式司勤人员人,改革后提前离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留用(允许留用车辆单位)人,转岗人。现有临时司勤人员人,改革后继续聘用(留用司勤人员缺乏的单位)人,转入公务用车效劳平台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
五、工作措施……
第三篇:莱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X县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改革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本钱,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办发(2023)4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烟办发(2023)22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XX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本钱,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根本原那么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分级、分类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有机衔接,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和政策措施的可行性。
3.坚持统一部署、分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省、XX市和我市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那么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市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同步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
4.坚持厉行节约、降低本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全市党政机关公务交通本钱节支率不得低于中央规定的比例。
(三)总体目标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市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车辆管理标准、交通费用节约、监管问责有效,根本形成符合市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参改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先行参加本轮改革。
鼓励市和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工作需要
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标准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莱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旅游度假区参照市直部门参与本次车改。我市地税系统参加本级政府的公务用车改革。
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存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市级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在莱州行政区划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
标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务待遇和业务消费,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配备车辆;对保存的必要的国有企业经营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年薪制、岗位津贴及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统筹考虑、相互衔
接。
(二)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按照节约本钱、保证公务的要求,全市公务交通补贴划分5个补贴层级,并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允许参加车改单位从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中划出一定的比例进行单位统筹,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统筹资金比例原那么上不超过10%。具体管理方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各级党政机关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那么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
予以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四)公开标准处置公务用车
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标准处置。要制定处置方法,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
一、标准透明、防止浪费的原那么,创新处置方式,公开招标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和交易平台,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参改车辆的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
(一)加强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会同市财政、市编办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其中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并确保到达一定比例,配备标准及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置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93号)的有关
规定执行。除核定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涉及我市的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纪委监察、市场监管、农业(含畜牧、农机)、林业(含森林公安)、海监和地税]外,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执法车辆,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车辆平台进行集中管理,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方法。除涉及国家平安、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改革前未配车的单位,改革后亦不得增配车辆。
1.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市级党政机关按照从严控制总量、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那么,保存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在符合公务交通本钱节支要求的前提下,市级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共保存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共119辆,其中市级保存85辆,镇街保存34辆。市级和镇街党政机关保存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的具体使用管理方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根据上级车改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每个镇街保存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2辆。
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各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方法。
2.执法执勤车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部门,按市财
政局核定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的70%保存。在中央确定的执法部门之外,拥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执勤职能、具有专门的执法执勤机构和人员、需要经常性外出开展执法执勤工作的其他部门[涉及我市共有10个部门,具体包括国土、住建(含规划)、城管、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物价、劳动监察],其执法执勤车辆应严格配置在一线岗位并严格控制总量,按市财政局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的60%保存。在从严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综合性执法用车平台并于两年内到位。鼓励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专用摩托车作为执法执勤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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