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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探索和健全干部工作公开评议制度的实践与思考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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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探索 健全 干部 工作 公开 评议 制度 实践 思考 范文
探索和健全干部工作公开评议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x年,为增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有效性,我区在大量调查研究的根底上,结合干部工作实际,在扩大民主,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监督,强化干部工作主要责任人用人行为的责任意识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建立并实施了以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3位干部工作直接责任领导为重点的干部工作公开评议〔以下简称公议〕制度,得到了广阔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一、我区实施干部工作公议制度主要做法 干部工作公议是指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一定范围内、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要素评判为根本形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行为进行评价的一种活动方式。我区实施干部工作公议制度的主要做法是: 1、发挥公议主体的作用,体现公议的有效性。落实监督权,客观上要求把干部工作置于群众的视野中,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使群众能够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努力把标准群众监督与强化组织监督和引导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在公议主体,即公议人员确实定上,我们着重考虑三个特性:一是目标性,公议主体是公议客体具体工作的对象,区级层面干部选拔任用的对象主要是区管领导干部,公议主体应当由区管领导干部为主。二是代表性,公议主体需能较好地代表全区的广阔干部群众,在公议中能比拟准确地反映群众的意愿。三是层次性,公议主体要能了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程序,关心、熟悉全区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根本情况。在实践中,我们将熟悉和了解公议客体的上级、同级或下级作为公议主体,分别选取了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人大主任、区政协主席、区纪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副职、副区长、区政协副职、区级机关和街道机关全体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作为公议的主体。在公议活动中,使公议主体能享有充分的主动权、评议权和监督权,并能比拟全面和如实地反映对公议客体的意见。 2、把握公议客体的界定原那么,体现公议的针对性。实施干部工作公议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公议这种形式来评价干部工作直接责任人在干部工作方面履行职责情况,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并催促纠正。我区在公议客体,即公议对象确实定上,主要把握三个原那么:一是依法监督的原那么,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规定的监督检查的对象确定公议客体。党委书记是干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长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具体工作,因此,区委书记和区委组织部长是公议的主要客体。二是因地制宜的原那么,纪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负有主要监督职能,并拥有个体表决权。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有效评估监督机关和责任人的监督责任制落实情况,我们将区纪委书记也纳入了公议客体。三是认识统一的原那么,公议进行得如何,成效是否明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公议的组织情况和参与者的思想重视程度。干部工作公议的客体均是区委领导,他们既是公议的对象,也是公议的主要组织者,因此,公议客体需有很强的民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思想认识上需高度统一,能够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众,坦然地接受评议和监督。 3、设计公议的根本要素,体现公议的标准性。能否设计好公议的要素,即公议的内容,也是公议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之一。我区实施的干部工作公议制度,是对单项工作进行的评议,不同于干部的综合性民主评议。因此在公议的要素上,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一是要素具有统一性。各项评议要素均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方法?为依据,根据?条例?和?方法?所明确的职责和要求设计公议要素。我们将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个人参与干部推荐提名、酝酿评价、讨论决定等具体工作情况作为公议的根本要素列入客体的公议内容。二是要素具有针对性。有针对性地设计要素内容是充分有效地开展公议的根底,在体现权职统一性方面,我们根据公议客体的职务、职责和层次性设计分层的要素内容,区委书记主要是组织书记办公会议、常委会和区委全委会,讨论、酝酿、决定干部任用工作情况;纪委书记主要是主持区纪委常委会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发挥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作用情况;组织部长主要是主持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研究干部工作情况。三是要素具有可判断性。在公议表的具体设计中,我们主要选取了那些可通过等级量化的要素,将那些不适合于用公议方法进行评估的要素尽量删去。同时在满足公议目的的前提下,要素设计概念明确、表达简明、数量少而精,并抓住关键要素,提高了公议的可评性。 4、标准公议的操作程序,体现公议的公开性。干部工作公议是一项难度较大,政策性强的工作,要真正到达公议的目的,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标准操作,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把握好工作的度。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做到准备充分。公议前制定实施方案,规定整个工作的总体目标、总体要求,认真细致地考虑公议细节和环节,使公议工作的具体步骤与总体目标一致,确保整个公议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做到平台适宜。以区委全委会为公议的主要平台。每年年底由区委组织召开的区委全体〔扩大〕会,所有公议主体参加实施评议工作。三是做到程序到位。在全委会上,分别由3位公议客体作述职报告,并向所有参加评议会的人员发放专项分类评议表,要求公议主体根据公议客体的说明和平时了解的情况,作出分类评议,并提出意见建议。由工作人员综合评议意见,向被公议人员反响评议结果,被公议人员根据反响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在公议的整个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围绕总体目标积极稳妥地实施每个步骤,确保能够始终按照事先确定或可以预见的轨道健康有序地运转。 二、实施干部工作公议制度的成效和体会 从我区的实践来看,干部工作公议力求标准化、标准化,操作比拟方便,结果一目了然,容易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公议制度的实施,不仅是我区干部工作制度的有效补充,而且在进一步扩大民主,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干部工作主要责任人行使选人用人的责任意识,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性、正确性,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拓宽了监督渠道,丰富了选拔任用工作的多元监督。强化多元监督,是解决权利制衡问题,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我区实施干部工作公议制度,根本形成了由街道、机关全体党政正职以上领导干部为主体的评议人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的宏观监督,并与公示、信访、举报等由广阔干部群众为主体实施的对干部个体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微观监督形成互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形式进行了有益的拓展,进一步丰富了监督的形式。 2、明确了客体责任,强化了选拔任用工作的有效监督。?条例?第十二章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多名责任人。我区在干部工作公议制度实施过程中,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每个环节的不同责任主体,并初步分清了各个环节中的主体所应该履行的职责,并以公议要素的形式对干部工作3位直接责任领导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初步明确,在监督的内容上体现了统一性,又各有侧重,强化了针对性,进一步强化了直接责任领导选人用人的责任意识,确保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3、扩大了公议主体,体现了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监督。?条例?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因目前干部工作公开化程度还不够,群众很难了解其中的详情,知情人还不能充分反映真实情况,监督作用也较难有效的发挥。我区实施的干部工作公议制度,在选择评议人员方面既考虑了评议人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知程度,又考虑了评议人员能较好地代表本部门、本单位群众的集体意志,在一定程度上使群众监督这项最根本、最重要的监督得到了较好地发挥,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得到了具体体现,又提高了监督的水平。 4、营造了良好气氛,体现了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随着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深入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民主化、标准化操作程度越来越高。干部工作公议制度的实施,使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能更广泛地运用民意,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加大了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切实营造了干部选拔任用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气氛,积极推动了我区干部作风的转变,进一步形成了“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良好气氛,提高了干部工作的公认度。 三、健全完善干部工作公议制度的思考 公议这种方式具有群众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强等特点。作为一项新制度,我区在实施干部工作公议制度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公议的影响还不够广泛,对公议制度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议客体还需进一步扩充,对干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界定上还不够全面,对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个体情况缺乏系统的评价。三是评价指标还不够细化,对公议要素的设计上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公议结果运用还不够充分,公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还缺乏有效手段进行监督和反响,均需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开展。 1、加强公议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议主客体的思想认识。我区实施的干部工作公议制度,是由区委本级组织实施的,由具有目标性、代表性和层次性的公议主体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的群众认同,是干部工作直接责任人,也是区委领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公议客体对公议工作的认知程度决定着公议制度执行的好坏,提高公议客体对公议工作的认识,是做好公议工作的前提和根底。同时,公议主体作用的发挥程度决定着公议效果的好还,提高公议客体的评议水平,是做好公议工作的保障。必须从主客体两方面加以考虑,积极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公议主客体的思想认识和评议水平。对公议客体而言,公议的过程,也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我检查和自我整改的过程,因此需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科学、标准的选人用人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要联系自身思想实际认真解决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中的畏难情绪和信心缺乏问题。对公议主体而言,要加强制度的宣传力度,扩大公议的宣传效应,进一步提高影响力,引起干部群众对公议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在公议前,要让参加公议人员更多地了解选人用人的原那么、制度和规定,为公议对象进行有效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和时机,鼓励干部群众学习和运用干部选任的法律法规,提高公议的水平。在公议中,要做好宣传发动,对公议主体讲清任务和要求,充分认识公议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和纪律要求,尽可能地引导参评人员提高认识水平,增强责任心,从而提高评议意见的准确性。 2、扩大公议客体的对象范围,进一步明确干部工作的责任主体。?条列?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其主要内容就是具有选人用人权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都负有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方法?规定的监督检查的对象是?条例?适用和参照范围内的党委〔党组〕;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成员。根据?条例?和?方法?的规定,我们认为在公议客体的界定上还应体现以下几个特性:一是整体性。我区目前所选择的3名公议的对象,代表了不同职权范围、不同工作环节的责任主体,虽然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区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但不够直观。应将区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总体情况作为客体进行评议,从宏观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以把握,有效区分和客观评价集体与个体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为。二是合作性。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并对切实健全、严格执行这一制度的根本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在党的领导活动中的体现,我们认为在公议中应能充分反响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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