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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科学
开展
企业
兼并
中的
环境
尽职
调查
科学开展企业兼并购中的环境尽职调查
摘 要:环境尽职调查是评估企业兼并购及剥离过程中环境风险和责任的科学方法,是将环境和社会等因素纳入到投资决策流程中的有效手段,对于企业主动躲避和降低环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环境尽职调查的步骤至少包括第一和第二阶段环境现场评估,通过资料审阅、现场勘查、相关方访谈、采样验证等多种形式进行。科学地开展环境尽职调查,有助于加强HSE合规性管理,防止HSE违规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关键词:环境尽职调查;环境现场评估;环境风险;潜在责任 引言 在企业拓展新工程、执行并购或剥离活动中,对于过往纠纷、诉讼案件、经济问题等法律风险,产值、利润、现金流等财务风险,以及技术、设备状况和生产管理等技术和运行风险普遍给予较大关注,却往往无视或低估了环境风险的存在。未在交割前组织开展环境尽职调查(EDD, Environmental Due Diligence),可能会在未来引发企业周围的规划不适合企业的长期开展目标、企业无意识违反所在国环保法律法规、场地出现历史遗留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并引发潜在的环境修复的责任和费用,以及企业缺乏预防和响应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等诸多问题。因此,及时开展环境尽职调查是企业主动躲避和降低环境风险的有效手段。 1 环境尽职调查 1.1 环境尽职调查的背景和概念 环境尽职调查是一种评估环境风险和潜在责任的技术手段,属于宏观尽职调查的分支内容,主要用于在企业投资、收购、并购、剥离或新建扩建厂区时,依据相关的环境标准,系统地确认其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和污染责任,帮助投资者对于现在和未来企业运行中的环境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从而降低投资的风险。 狭义的环境尽职调查起源于美国。在美国政府公布的30余部环保法律法规中,环境应对、赔偿和责任综合法(CERCLA,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 Compensation, and Liability Act)尤为严格,同时也是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涉及最为频繁的一部法律,被企业称为“黑洞〞或“虚拟的怪兽〞[1]。为减轻CERCLA规定的环境方面的责任问题,投资者在购置之前如果进行了全面的环境问询,并且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那么就可以对投资前已经存在的环境问题不再负担法律(主要是指CERCLA)责任。在实践中,由环境专家所做出的环境尽职调查报告,可以被视为“进行了全面的环境问询〞的证明,通常包括Phase I和Phase II两局部(至少应包括Phase I),所依据的标准是由美国试验和材料协会(ASTM, 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基于CERCLA所制定的,分别为:Phase I环境现场评估标准(Standard Practice for 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s: Phase I 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 Process,标准编号E1527-05)和Phase II环境现场评估标准(Standard Practice for 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 Phase II 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 Process,标准编号E1903-11)。简单来讲,Phase I和Phase II的主要区别是前者侧重于进行书面材料和现场确实认,问询相关的当事人,识别和评估出各项环境风险;后者那么是侧重于前者无法量化的主要风险进行取样、分析和化验,进一步确定污染的量化情况[2,3]。 广义的环境尽职调查通常还会借鉴ASTM在Phase I和Phase II标准中提出的现场评估方法,但依据的标准已超出了CERCLA的内容范围。例如,工程融资期间EDD依据的标准就分别包括赤道原那么(Equator Principle)、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机构(IFC,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orporation)所制定的通用和各专业EHS指南、经合组织(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等地区性国际组织签署的公约要求,以及资源国政府及地方政府公布的各类环保法律法规。 1.2 开展环境尽职调查的意义 在企业拓展新工程时,最大的环境风险在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以及各类环保不合规行为。通过环境尽职调查,全面了解已有的土壤和地下水等污染,可以尽早厘清买方和卖方的责任,并就环境风险的解决方案和赔偿金额进行谈判,防止将来的损失或后续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同时,环境尽职调查报告有关土壤和地下水的本底值可参考写入工程环评,并能够作为新业主在运营时的本底数据,形成良性的衔接和循环。此外,各资源国的环保法律法规日趋严格和完善,环境监管力度不断提升,且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国家政策中未涉及的局部建立地方性规定或建立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地方性规定,大大提升了企业确保合规的难度。因此,在交易框架中的环境尽职调查,不但可以帮助企业量化“环境价值〞,而且能够指导企业认清环保合规的挑战和方法,从而在整个交易周期中控制实际和预期的环境风险。 从相关方的角度考虑,开展环境尽职调查可以满足投资银行和(或)保险机构的要求,与国际并购流程接轨,同时调查期间积累的数据也可以进入工程资料室成为买卖双方提供环境风险的依据,环境尽职调查报告相当于为新业主提供了一份“环境保险〞(视具体条款而定)。从本钱分析的角度考虑,环境尽职调查的费用跟工程并购金额和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相比,几乎可以忽略,而且买方可以通过主动寻求环境保险等方式实现风险的共担和本钱的摊薄。 1.3 环境尽职调查的特点 环境尽职调查的范围非常广泛,除去不涉及环境环节的并购或剥离(如银行、IT公司、娱乐业等),诸如油气行业、化工、电子、轻工、重工等行业都是环境尽职调查的客户。从专业覆盖上而言,环境尽职调查往往会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延展到健康、平安、社会等领域,形成HSSE(Health, Safety, Social, Environment)尽职调查。相对于主要依据文件评价开展的一般尽职调查而言,环境尽职调查需要特别突出现场评估和确认的过程,重点关注过去和现在产生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从场外流入场内的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饮用水平安,环保费用、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环境许可等环保合规性问题,以及记录保存情况。开展环境尽职调查的方式和HSE审核(Audit)有很多相似之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突出具体问题和责任归属,通常以ASTM、IFC等国际标准为依据,偏向于技术层面;而后者突出管理原因和改进措施,通常以HSE管理体系为主要依据,偏向于管理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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