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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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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关于 深化 户籍制度 改革 户籍 制度改革 新编
第一篇: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推进新市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新市镇建设开展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市镇建设的意见(镇发(2023)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新市镇建设为契机,以打造城乡一体化为总目标,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强政策配套衔接,加快推进新市镇建设,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开展新机制和开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根本形式,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户口迁移条件、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按居住地划分的人口统计制度,促进农民向城镇居民的身份转换。 三、改革重点 (一)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居民在现居住地居住到达一年以上的应将户口迁至现居住地。 (二)实行按居住地划分的人口统计制度。 实行按居住地划分统计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并逐步实现按公民职业区分统计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以如实反映公民的居住、职业状况和城市化水平。 (三)进一步放宽新市镇户口迁移政策。 1、改革新市镇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户口迁移条件为根本条件的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凡符合上述根本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其本人或整户把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落户。 2、改革农村居民户口迁往新市镇的规定。对已在新市镇居住或就业的本市农村居民,凭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准予其本人或整户把户口迁移至实际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 本市居民因新城镇建设需要重新安置,尚未有稳定住房的,在同一辖市、区范围内亲友处寄住或租、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至亲友处或租、借房所在地落户。凭房屋产权所有人入户申请、申请迁入人户口簿、身份证,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待有稳定住房后,凭相关证明将户口迁至稳定住房所在地。 3、在新市镇逐步实行外来人口申领暂住证向居住证过渡管理制度。新市镇外来务工人员,可根据自愿的原那么,申领居住证;在新市镇有稳定职业且有固定住所,申领居住证(暂住证)满5年、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以上的,准予其将本人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合法固定住所。凭本人申 请、居住证(暂住证)满5年、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以上的证明、用工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到相关派出所办理,报各辖市局、分局审批。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人员原那么上不再按上述条件办理落户手续、特殊情况需办理落户的,须报市局审批。 4、新市镇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对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3人以上的各类用人单位,允许其在所在地设立集体户口。 (四)进一步简化户口办理程序。 除公民出生日期、民族等工程变更、更正和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户口以及其他疑难户口迁移由市公安局审批外,公民的其他户口工程变更、更正和户口迁移由各辖市局、分局或派出所直接办理。 四、实施时间 这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的时间为2023年月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市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这次改革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公安机关的户政部门在市推进新市镇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研究制定具体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 方案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精心实施。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对照这次改革内容,对以前出台的相关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进行清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民警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掌握政策规定,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三)加强协调。各地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衔接方面的相关问题,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四)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等,同时要通过政府网站、警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气氛。 第二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研究部署202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改革重在行动,要扎扎实实、不停顿地向前推进。当前形势下,稳定增长、防控通胀、化解风险,努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迫切需要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出实招。要把已经看准、具备条件、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工程抓紧推出,干一件成一件,不断释放改革的制度红利,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开展动力。 会议确定今年在行政体制、财税、金融、投融资、价格、民生、统筹城乡、农业农村、科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 (一)抓紧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投资工程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制定实施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和标准非许可审批工程的措施,加快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置效劳的指导意见。 (二)下力气推动建立公开、透明、标准、完整的预算体制,形成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削减、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工程。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形成资源税费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 (三)稳步推出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措施,提出人民币资本工程可兑换的操作方案。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制定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出台扩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方案。标准开展债券、股权、信托等投融资方式。 (四)形成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 (五)在保障群众根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出台完善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 (六)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整合城乡根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全保障房分配制度,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平安准入制度。健全环保监管和生态补偿制度。 (七)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人的城镇化,研究新型城镇化中长期开展规划。出台居住证管理方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效劳及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八)开展现代农业,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出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提出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九)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政策,整合资源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扩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试点范围,发挥科技在经济开展中的支撑作用。 会议强调,对上述各项改革重点任务都要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抓紧抓好,对已部署并正在推进的国有企业、深化开放、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及其他领域的改革,要继续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落实。会议要求,在推进改革中,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有效推进。 会议决定,在第一批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工程等事项根底上,再取消和下放62项行政审批事项,并依法依规及时公布。 会议还讨论通过国家卫生和方案生育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 第三篇: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情况关于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情况 xx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专业英语师范年级2023级姓名李红玲指导教师:龚艳丽 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在出台政策门槛、降低相关配套政策、新增城镇落户人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文就目前存在的城镇人口增长缓慢、农转非积极性不高、外迁入户人数不多等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户籍制度改革建设 正文 一、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情况 我国从建国初期到1958年,是户籍制度形成阶段。1951年7月公安部公布实施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全国城市户口管理根本得到统一,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统一了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主席令的形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标志着全国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的正式形成。从1958年到改革开放初期,是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最严格的时期。国家为了执行好方案经济政策,先后出台多个文件,实行最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并将有关政策附加到户籍管理制度之中。从改革开放初期到1996年,各地纷纷开展试点,户籍管理政策不断放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是从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和1998年8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当前户籍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的两个文件开始的。2023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加快城镇化进程意见的通知,2023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现行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为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奠定了政策根底。 两个文件下发后,我市户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策门槛逐步降低。通过比较,我市政策门槛最低,主要表达在其他地方政策门槛底线为“有房〞,而我市底线为有固定居所,具体规定为:租房落户的规定,凡城市、城镇租住房屋二年以上,租住房屋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户,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房屋租赁手续、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用工合同、所在单 位证明、居(村)委会证明、居民身份证、原籍派出所等有效证件,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落户手续。经商落户的规定,凡在城市、城镇投资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业主,在我市经营二年以上,申请人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居民身份证、原籍派出所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落户手续。 二是相关配套政策有所松动。凭证购粮、购肉、购物早已取消;城镇转业军人安置由就业安置转变为货币化安置;农村低保全面铺开,与城镇低保也只有数额上的差距;农村合作医疗普遍建立,比城镇医疗政策更优惠;厂矿企业招工和公务员招录已经取消了户口限制;义务教育农村子女就学比城镇更优惠。 三是城镇新增落户人口增加。2023年到2023年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新增落户人数累计137812人,年均增长2756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迁入85431人,占新增落户的62%;占地农转非23537人,占新增落户的17%;招生7686人,占新增落户的5.57%;聘用202314人,占新增落户的0.74%;投靠亲属9680人,占新增落户的7.02%;落户小城镇2579人,占新增落户的1.87%;投资、购房6432人,占新增落户的4.67%;其它1488人,占新增落户的1.79%。 二、有关我市户籍改革的政策 (一)购置商品房户口迁移 根据市政府渝府发)44按照市委渝委发(2023在主XX县区内购置商品房入户的政策规定调整为:凡在主XX县区购置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在主XX县区入户,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和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凭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购房按揭合同、学历证明及所在单位用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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