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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企业集团
信贷资金
风险
防范
企业集团信贷资金风险及防范
。一直以来,企业集团以特有的规模优势成为金融机构的重点营销对象。随着国家环境治理及淘汰过剩产能政策的逐步落实,企业集团信贷风险状况有何新开展。为了解这一情况,人民银行鹿泉支行对辖区某企业集团信贷风险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企业集团信贷风险日益凸显,须引以关注。
关键词:企业集团;信贷;风险
一、企业集团信贷风险分析
(一)集团独特的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引发信贷决策风险
与一般企业相比,企业集团具有跨行业、跨地区等特点,集团内部大多数企业以独立法人形式存在,成员之间投资关系、利益关系、亲属关系较为复杂,且存在各种较为隐蔽的影响或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企业集团的真实经营与风险状况。以XX市鹿泉区某企业集团为例,目前该集团公司下设水泥、纸业等20多家子公司,形成了水泥、造纸、精密铸造、电解铝、热电等五大行业为主,兼及农业、建筑业、饮食效劳、商贸等行业的产业格局,集团从业人员已达5300人。相对而言,金融机构没有专门的企业集团信贷管理方法,也没有科学、标准的评价体系和标准,信贷管理方式相对滞后,要掌握企业集团整体真实状况难度很大,可能对信贷工程整体风险的判断产生失误。
(二)集团授信总量难控制弱化了风险防范效果
企业集团内部关联和控制关系复杂,金融机构授信管理侧重于在本单位申办贷款的成员企业,信贷信息相对封闭,单个金融机构欲掌握企业集团整体信用和信贷情况难度很大,不易准确掌握和控制企业集团授信总量,埋下过度融资的风险隐患。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末,鹿泉某企业集团贷款涉及19家金融机构,且多家金融机构为域外机构,贷款总额17.04亿元。单个金融机构只掌握自身贷款情况,很难了解到金融机构对该企业集团的总体授信情况。
(三)集团“三查〞制度难落实致使风险管控流于形式
一是企业财务报表不实,有些科目核算内容不标准。如某成员企业“长期投资〞核算内容为该企业在集团的存放款项,“长期应付款〞核算内容为该企业借用集团款项。企业财务报表是金融机构审批贷款的重要依据,报表不实使得贷款“三查〞成效大打折扣。二是贷款实际用途难掌握,存在承贷人和用贷人主体不统一问题。企业集团对财务实行统一调度,关联企业间抽调资金、无偿调拨固定资产行为比较普遍,而贷款融资那么由成员企业分头承担。三是企业集团及关联企业通过成员企业分散融资,一旦某成员企业发生债务纠纷,其他关联成员不可防止受到牵连。受上述因素影响,金融机构了解承贷人实际使用贷款情况的难度成倍增加,为企业集团悬空金融债务或逃废债务埋下隐患。
(四)集团信贷风险易引发关联风险
首先,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贷款方式主要是连环担保,担保与被担保企业均为集团内成员。据不完全统计,某企业集团成员之间连环担保贷款占集团贷款总额的高达90%以上。一旦某个成员企业或某几个成员企业到期不能归还债务,金融企业依法向担保企业追偿贷款,那么有可能引发成员企业间的链锁反响。其次,企业集团大多对当地经济影响较大,他们非常注重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如果金融机构在追偿贷款时受到行政干预,那么追偿阻力更大。再次,企业集团贷款大多分布在多家金融机构,当在其中一家出现不良贷款时,征信系统就会形成不良记录,进而影响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正常运行。
(五)集团财务管理效劳方式潜在监管风险
据调查,某企业集团存在如下财务管理效劳方式。一是为成员企业担保。采用成员企业相互担保或由集团为成员企业提供担保的方式获取贷款。二是成员企业之间借款。借款一般反映在“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科目中。三是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向成员企业提供借款。企业集团不是法定金融机构,不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报表和资料,也不受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约束。集团财务管理效劳行为属集团财务公司业务范围,是金融风险监管和控制的盲点,蕴含一定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二、防范化解企业集团信贷风险的建议
(一)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
一是将企业集团纳入金融监管监控体系,明确企业集团向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提供相关报表、资料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金融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企业集团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对符合财务公司条件的企业集团,可帮助其报经银监会批准依法成立财务公司,按照财务公司相关规定开展业务监管和风险监管。二是制定统一的企业集团授信标准和实施方法,明确对企业集团授信管理的内控要求、信息要求、比例要求和报告要求,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三是建立两项制度,第一项制度是当一家金融机构与企业集团的融资意向确定后,应采取适当措施或途径公示供其他金融机构参考,第二项制度是对业绩较好的企业集团融资,在政策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由各家有融资意向的金融机构面对面公平竞争。
(二)加强银企沟通与交流
一是人民银行、银监会及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窗口指导,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尤其是有信贷关系的金融机构要定期与企业集团的决策层沟通交流,向企业集团提供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筹划态信息,以及宏观性和地区性经济走势分析等外部环境信息,引导其向前景好、成长性高的高新技术领域开展。二是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可探索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工商、海关、司法等部门建立和完善涵盖企业资信、金融机构授信及守信等情况的全国性企业信息系统,这一系统应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纳税信息、融资信息、债务归还及违规信息等必要内容。并在此根底上加强金融风险预警和报告工作,预警报告提出后,决策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做出决策,依法维护信贷资产平安,防范和化解企业集团金融风险。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重点是支持、催促集团型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依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标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经营管理行为,提高中介机构会计、审计和评估资料及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四)完善金融机构微观决策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信贷准入退出机制。金融机构要针对企业集团跨行业、跨地区综合经营的特点,以降低信贷风险、实现银企双赢为目标,成立专门机构或设置专门岗位开展对企业集团信贷的营销、管理及监测。二是目前各基层经办行只有建议权、调查权、贷后管理权,而没有决策权,弱化了基层经办行管理贷款主动性和积极性。商业银行内部要对企业集团的业务包括总公司、分公司等新增贷款集中到总行或一级分行统一决策。实施“集中决策,分散风险〞决策机制。三是提升对企业集团信贷的经营管理层次。对大型企业集团的信贷经营和管理,成立由一级分行甚至总行牵头,有关经办行参加的客户效劳组织,在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中,明确经办行的任务、权限和职责,由经办行把握辖内风险,牵头行把握全局风险,做到局部风险与总体风险控制的统一。
(五)强化授信管理防止信用膨胀
一是合理界定企业集团授信范围。应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方法对“成员单位〞的定义,从定量与定性两方面结合起来确定企业集团的关联企业。二是测算集团企业总授信量并在成员单位合理细分。在授信范围界定后,结合集团运营模式,核实集团内部关联企业的财务往来、关联交易、相互间投资及资产调拨等关联情况,据实调整集团内通过关联交易虚增的资产,对整个集团经营管理状况做出总体评价,合理测算出企业集团的授信总量;之后根据各关联企业在企业集团的投资比例,参考关联企业财务状况,确定关联企业授信额度。三是对多家银行介入的企业集团,应由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启动银团贷款,建立分别监测、信息共享、协调一致的合作机制,对企业集团实行全方位协作监管。
(六)强化内控机制防范化解信贷风险
在贷前调查方面,一是加大调查力度,对新增贷款、首笔贷款要充分了解和分析客户股份构成、董事会人员组成及相互关系、对外投资企业集团化程度等情况。二是拓宽调查范围,延伸到税务、工商、企业主管部门、有业务往来的相关企业以及企业集团的周边情况等方面,以考核评价企业的实有资产及信誉状况等。三是挖掘调查深度,除审核企业财务报表外,还应掌握较为真实的企业产销及经营财务状况。在贷中审查方面,对财产的抵押、质押、用途等严格审核,抵押、质押或第三方担保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手续,抵押、质押物能及时变现,严禁集团内部关联企业相互担保或连环担保。在贷后检查方面,一要加强关联企业间财务往来的监控,严禁企业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对其关联企业进行投资,严控关联企业间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防止集团通过关联企业间的虚假交易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二要加强关联企业间交易行为监督,防止成员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恶意悬空银行债权。三要从物质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方面密切关注与集团内部往来密切的企业,及时发现其新成员企业,及时反响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体制改革、银企关系等方面的风险预警信号,防止信贷危机的连锁反响。四要建立企业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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