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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进驻
窗口
工作
纪律
制度
进驻窗口工作纪律制度
为加强政务效劳中心窗口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改进窗口工作作风,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和效劳质量,确保政务效劳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制,即周一至周五上班,周
六、周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
2、实行每天早九晚五工作时制,即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上班。
3、实行脸谱指纹签到考勤及岗位抽查相结合,窗口工作人员须在9:00以前更换工作服,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时间全程佩戴工作牌,未到下班时间不得离岗更换工作服。
(二)签到制度
1、上午8:55之前为正常签到,8:55之后为迟到,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
2、上午12:00之后为正常签退,12:00之前为早退,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
3、下午12:55之前为正常签到,12:55之后为迟到,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
4、下午5:00之后为正常签退,5:00之前为早退,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
二、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1天以内(含1天)。请假人填写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报政务效劳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做好窗口工作的衔接,不能空岗。请假条交考勤人员处备案。
(二)请假1天以上。
1、1人的窗口工作人员的请假。请假1天以上的,请假人填写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窗口负责人同意,并明确顶岗人员后,报部门分管领导、政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条交考勤人员处备案。
2、2人及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请假。窗口工作人员不允许同时请假;请假在1天以上的,请假人需填写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窗口负责人同意后,报部门分管领导、政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交由考勤人员处备案。请假人要做好工作交接,不能因请假而停办所负责业务。
(三)请探亲假、年休假、产假、婚假等长假。请假人需提前填写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明确顶岗人员后,报政务效劳中心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条交考勤人员处备案
(四)其它事项。
1、请假期间扣发当日岗位津贴。
2、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及时到考勤人员处销假,不按时销假者,逾期将视为旷工。
3、请假应由本人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不
能事先履行手续的可事先分别向窗口负责人、政务中心分管领导 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补办手续视为旷工。
4、未按照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者,将视为旷工。
三、工作纪律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不考勤1次者扣1日岗位津贴;一个月内,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不考勤3次者扣半月岗位津贴,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假设仍不纠正,直接通报主管部门。
(二)矿工。一个月内无故旷工1天以内扣发当事人半月岗位津贴,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一个月无故旷工1天以上,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并通报主管部门。
(三)临时外出。
1、因工作关系需要临时外出,应到考勤人员处登记,注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等,外出回来需登记外出终止时间。临时外出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按请假半天处理;一个月内临时请假不能超过2023次,超过扣20230元岗位津贴。
2、政务效劳中心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发现窗口工作人员擅自离岗1次,扣岗位津贴50元,同一违纪事项累计超过3次者,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假设仍不纠正将通报主管部门。
(四)其它规定。
1、在工作时间睡觉的,每发现1次,扣当事人1天岗位津贴;累计超过3次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假设仍不纠正将通报主管部门。
2、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xx政务效劳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要管理好自己的计算机,一旦发现在自己或他人办公上网购物、聊天、打游戏、看视频等违规情况,当事人及计算机所属人员一并处分。发现1次扣当事人及计算机所属人员岗位津贴50元,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违纪累计超过3次,将通报主管部门。
3、窗口工作人员因效劳态度,办事效率,未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被办事人员投诉,经查实后,一次扣当事人岗位津贴50元,并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
4、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的,发现1次扣1天岗位津贴,累计超过3次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
5、由于特殊原因,上、下班不能按时指纹打卡的,应提前报告考勤人员,违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本制度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二篇:农委进驻行政效劳中心窗口工程简介农委进驻行政效劳中心窗口工程简介
一、兽药经营许可证,所属XX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森林采伐许可证,所属XX县区林果中心。
窗口现有工作人员2名,负责县农委行政审批相关的咨询和效劳工作,发放“零距离〞告知单,形成统一受理,现场审核材料和转报前方勘查的模式,农委分管领导审批发证。接收工商部门动物防疫合格证行政监管告知单。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精简流程,效劳提速。窗口接受行政效劳中心业务指导与安排,承办行政效劳中心领导和农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执行行政效劳中心的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
农委窗口
2023年3月4日
第三篇:XX县区商务局进驻区政务效劳中心窗口XX县区商务局进驻区政务效劳中心窗口归并优化后酒类(审批)效劳事项、
审批时限及办事流程
一、效劳事项
办理XX省酒类产销许可证、XX省国家名白酒零售许可证
二、效劳流程
(一)法定依据
1、XX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四条酒类生产、批发实行许可证制度。
2、XX省酒类管理实施细那么第十六条从事酒类批发
业务,必须取得酒类产销许可证。第二十条需零售国家名白酒或进口酒的,必须取得国家名白酒零售许可证或进口酒零售许可证。
(二)申请条件
1、有健全的酒类商品购、销、存管理制度,须从具有酒类批发资格的企业进货。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纪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从事进口酒零售的,应提交供货的进口酒批发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交有经营进口酒批发资格的供货方文件(复印件)、实行索证、索据;
2、取得卫生许可证;
3、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从事国家白酒零售业务或从事进口酒零售业务的,必须具备正常经营的注册资金;
4、必须具备正常经营的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登记表;
3、公司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
5、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产权证明、租房协议或划拨证明);
7、生产厂家的酒类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经营品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9、从业人员名册。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区政府政务效劳中心商务局窗口领取XX市XX县区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酒类产销许可告知承
诺书,告知承诺书由酒类管理机关印发。
第二步。申请人向区商务局办证窗口提交告知承诺书,并提交完整的申办材料,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予以受理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初审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的、一次性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予以受理。
第三步。区商务局收到申请人的承诺文书和完整的申办材料后进行核查。对是否颁证予以答复,对不予颁证的说明理由。
对酒类批发企业,由区商务局商品流通管理科审验经营现场并填报行政许可审批表,符合条件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前方能办理。
第四步。申请人在接到颁证的告知书后,带上办证凭据,及时到区政府政务效劳中心商务局办证窗口领取酒类许可证,并办理领证手续。
(五)办理时限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20日,20日内不能完成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2023日,期限的计算自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计算;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机关应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2023日内完成。
XX市XX县区商务局二00七年五月十日
第四篇:业务窗口工作制度车管所业务大厅管理制度
根据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效劳规定、车辆管理所正规化建设标准,制定本制度。业务大厅应当按标准设置并健全应有的功能。业务岗位接待和效劳群众,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利民和务实、高效的原那么,严格执法,热情效劳。
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性文件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办事群众提出的车辆管理业务问题,第一个受理的民警及工作人员负责给予解答,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告知或引领到相关窗口或部门办理。不得有“不懂〞、“不知道〞等推诿性的言语。
三、坚持开展微笑效劳,热情大方、举止文明、用语标准。
四、推行“一窗式〞效劳模式,使每一个对外效劳窗口均可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一站式〞效劳。
五、实行限时效劳。对手续齐全的申请业务,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
六、效劳告知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理业务的,开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将所需补足的材料、手续一次性告知群众,防止办事群众不必要的往返。
七、实行警务公开,所有民警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公开所有办事程序,制作业务流程图,公开各项收费的工程、依据和标准。机动车号牌实行计算机自编自选。
八、每日有一名值日警官接待群众,负责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答复。
九、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和设施,保持办事环境整洁、有序、舒适;让群众就近享受便捷的效劳。机动车查验岗工作职责
根据机动车登记方法、机动车登记工作标准、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平安行业标准ga801—202223)等规定制定本工作职责。
二、按法律、法规规定查验机动车,确认其唯一性,确定车辆类型、车身颜色及车辆外观,核对公告及车辆技术参数,进行被盗抢信息比对,按规定签注查验表。审查机动车平安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三、对涉牌涉证及嫌疑车辆进行前期处置。
四、下载、维护机动车技术参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五、查验发动机号码和车辆识别代码,确认无凿改、挖补、焊接、粘贴等痕迹。
六、对大、中型客车重点查验轮胎、平安门、座位等工程,对重、中型货车重点查验外廓尺寸、车身反光标识、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工程,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点查验标志灯、外部标识等工程。
七、依据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标准和签注标准的规定采集车辆信息。
八、对变更发动机、车架和车身颜色的车辆进行确认。
九、处置平安技术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嫌疑车辆;做好工作中疑难问题的上报。
十、审查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平安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