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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学校
招生
工作
规定
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标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以下是2023年XX省普通高校招生方案实施,仅供参考,最新消息请关注学习啦。
2023年XX省普通高校招生方案
一、报名工作
1.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XX省2023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2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考〔2023〕7号〕执行。
2.考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高中毕业成绩、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考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信息,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或高中毕业鉴定等。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中学籍档案、综合素质评价、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报考学校志愿表、体检卡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3.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考生信息采集方法,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校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平安,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4.电子档案的报名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高等学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市招生办公室领取档案,并于报到时自带到录取院校注册。未录取的考生档案于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或单位。
二、招生体检
1.报考高等学校〔含单考单招〕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招生体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工程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3〕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标准入学和就业体检工程维护乙肝外表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2号〕以及XX省招生委员会、XX省卫生和方案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3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3.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录入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需对体检数据进行校验,重点检查漏检、漏登工程,以及异常数据的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且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4.对各体检医院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以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结果作为最终裁定。
5.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6.高等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根底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7.体检医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如实反映考生体检情况,严禁宽检、漏检和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生方案及章程
1.高等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开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达的招生方案,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方案网上管理系统编制、上报在XX省招生的分专业招生生源方案。在我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必须编制广东分专业招生方案。凡在广东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方案、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插班生、残障生单考以及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和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等类型的招生,可不做分省方案,其方案数包含在各招生院校2023年招生总规模之内,但不包含在教育部核准分发给我省的招生方案数内。有上述特殊类型招生任务的院校,必须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方案网上管理系统向XX省增补方案,否那么将会影响高校新生电子注册。未经教育体育局部送和XX省统一公布的方案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高校专项方案及局部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和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等招生类型的学校,须将招生专业及专业要求书面报送XX省招生办公室,编入招生专业目录。
2.属地在XX省的高等学校同时须通过XX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方案网上管理系统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分专业招生生源方案。各高等学校上报分专业招生生源方案时,必须注明专业收费标准,假设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须符合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并同时上报。高等学校编制分专业和生源方案时,应根据XX省各科类生源情况及本校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要求,合理确定各科类专业方案。省内各高等学校要坚持立足当地、效劳全省的原那么,按照全省一盘棋的要求,严格控制分区域招生的本市生源方案。
3.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对社会做出的全面、准确、标准的招生承诺,是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行为标准,是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高等学校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
4.招生章程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校本部、分校或校区等须注明〕、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联系 、网址、颁发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收费标准、录取规那么及操作方法、预留方案数及使用原那么等招生信息,特别是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政策性加分考生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规那么、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等应说明。招生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文字表达要标准。高等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制定的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方案、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艺术类专业校考等特殊类型招生方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5.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旦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高等学校上报生源方案时,须将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上传至XX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方案网上管理系统,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后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6.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等学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生源方案,分文科、艺术版〔含音乐、美术〕,理科、体育版,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版三册分别汇总编印出版XX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7.各高等学校分专业招生生源方案,一经公布,原那么上不得更改。录取时,高等学校必须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那么及操作方法录取新生,必须按照核定的招生方案完成招生任务。生源总量缺乏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安排征集志愿或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招生方案总量如确需调整,高等学校应提前报省教育厅和省开展改革委员会审核,经批准前方可执行。
8.高等学校招生方案的执行和使用,必须严格使用原那么、严格使用程序、严格使用责任。严禁利用调整方案向考生乱收费,杜绝违反方案使用原那么的现象发生。
9.录取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减已公布的招生方案,因生源不平衡问题需调整方案的,高等学校应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处理因调整不当而造成的遗留问题。
四、考试
1.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种。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2.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音乐类专业和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体育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术科。
音乐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音乐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音乐术科。
美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美术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美术术科。
3.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的总分值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总分值值各为300分。考生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总分值为750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总分值值各为300分。
4.2023年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根底上的统一考试制度。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门学科。其中,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总分值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5分以下不给等级。
6.普通高考英语科考试分别进行笔试和英语听说考试。其中,英语听说考试实行计算机辅助考试,考试时间约30分钟,试卷总分值60分。英语听说考试计入英语科总成绩,占英语科总分〔总分值150分〕的10%。
7.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和高职〔专科〕音乐、美术专业以及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省统考涉及的音乐类、美术类专业,须使用省统考音乐术科、美术术科成绩。省统考涉及到的其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可直接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经批准也可在省统考合格根底上由院校另行单独组织考试。
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组织术科单独考试;其他高等学校须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组织术科单独考试。经批准自行组织术科单独考试的有关高等学校或专业的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本校或本专业。
8.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