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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戴家弄
农贸市场
搬迁
组织
实施
方案
新编
戴家弄农贸市场搬迁组织实施的方案
戴家弄临时农贸市场是为配合戴家弄、斗富弄改造于2023年临时搭建的棚户农贸市场,共有固定摊位经营户130户,其中,肉类18户,水产7户,禽类9户,蔬菜53户,豆制品11户,冷冻4户,干鲜货等28户。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给市民及经营户创造一个平安、舒适、便利的购物经营环境,市政府将原景兴瓷厂地址定为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用地,并将该工程列为2023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2023年8月,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了该工程开发建设资格。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新建戴家弄农贸市场已落成并装修完毕,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建成后的新农贸市场的设计和布局借鉴XX市区新型农贸市场建筑模式,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对市场内部格局进行合理安排,共设置摊位212个,根本满足现有经营户的拆迁安置需要。
为确保戴家弄农贸市场顺利搬迁,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建市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建议由市政府指定专人担任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支队、市场经营效劳中心、焦化厂、博能房地产公司、日新物业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搬迁一切事务。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23年3月1日—26日)
(1)、公布农贸市场拆迁公告(市场经营效劳中心已于3月12日发布公告)
(2)、做好经营户的宣传工作和新市场开业前准备工作,并与经营户签好摊位租赁管理协议,使经营户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工作。
2、搬迁阶段(3月27日—28日)(1)、对临时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搬迁(2)、全面撤除临时农贸市场。
3、整治标准阶段(3月28日—4月30日)(1)、加强对新市场的管理和效劳。
(2)、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
1、市工商局
依法变更原临时农贸市场经营户搬入新市场营业执照,加强新市场和经营户的管理和效劳。
2、市公安局
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搬迁的治安工作。
3、城管支队
(1)、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坚决杜绝马路市场。(2)、做好临时农贸市场撤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
(3)、组织人员对临时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整体搬迁撤除。
4、焦化厂
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的临时道路开通工作,方便经营户及当地居民进入市场,满足市场运营的道路的需求。
5、市场经营效劳中心
(1)、发布农贸市场搬迁公告。(3月12日已发公告)
(2)、参与经营户搬迁座谈发动,协调解决经营户反映的搬迁相关问题。
(3)、解除临时农贸市场承包户的承包经营关系。
6、博能房地产公司
(1)、参与经营户搬迁发动座谈,听取相关设施改进意见。(2)、完善市场配套设施,确保市场正常运营的需要。
7、日新物业管理公司
(1)、组织经营户座谈会,听取经营户有关市场运营和管理的意见。(2)、做好市场内摊位的规划,根据市场行情及新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摊位价格。
(3)、与市场经营户签定租赁经营管理协议。
(4)、依照行业法规及政府相关规定做好新市场的运营及管理工作。保定火车站改扩建工程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火车站改扩建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重中之重,为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XX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方法,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及该工程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拆迁人
“XX市土地储藏中心〞为火车站改扩建工程拆迁人,成立“XX市人民政府火车站改扩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该工程拆迁工作。
二、拆迁范围
东至京广铁路,南至一亩泉河,西至朝阳南大街,北至百花东路范围内除规划保存以外的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
三、补偿安置
(一)撤除违法(章)建筑、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二)拆迁国有土地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未改制国有企业(包括改制国有控股企业),土地和房屋及其附属物不予赔偿,实行资产核销。
其它企业单位有合法手续的土地和房屋及其附属物,采取土地和房屋及附属物分别评估的方式进行补偿,原划拨使用的国有土地,根
据基准地价设置补偿标准,或由制定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原出让使用的国有土地,根据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条件所剩余年限的市场价值予以确定,或由制定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照重置价格合成新评估确定,经指挥部批准,确需异地迁建的企业,由指挥部确定地点统一调剂安置用地,土地等面积置换。
(三)拆迁商业房屋和住宅房屋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金额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拆迁私有商业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本区域规划采取异地安置或本区域安置方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据被撤除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和所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算差价。
3、拆迁私有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异地安置和本区域安置结合,按以下方法办理;
(1)、平房: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1返还被拆迁人,双方不找新旧差价;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局部按以下价格购置: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50%以内(最高不超出30
平方)的局部,按政府优惠价格(2500元每平米)购置;再超出的建筑面积局部,按市场价格购置。
(2)、非单元式楼房;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95%(即1:0。95)返还被拆迁人,双方不找新旧差价;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95%的局部,按市场价格购置。
(3)、单元式楼房;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1反还被拆迁人,双方不找新旧差价;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局部,按市场价格购置。
4、拆迁房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和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按以下方法办理;
(1)、对符合房改条件的公有住宅房屋,可以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购置现住房后作为被拆迁人,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协商收购房屋承租人享有的公有住宅房屋使用权,与房屋承租人接触租赁关系,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3)、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异地安置,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提供的异地安置房屋的面积和使用功能应不低于被撤除房屋的面积和使用功能。双方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4)、以上三项均不适用者,按本条第3项方法进行安置,其中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的局部产权归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继续保持租赁关系;超出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局部由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购置,超出面积局部产权归购置人。
5、拆迁公有商业房屋,被拆迁人已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实行货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本区域规划,采取异地安置方式,应用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款购置等价值量的安置房,由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四)、货币补偿金额和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均由指挥部选定具有拆迁准入和法定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土地评估机构为;XX市地产评估中心
房地产评估机构有;XX市鑫诺房地产评估
XX市永盛房地产评估
保定天鸿房地产估价
(五)拆迁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需要拆迁的,不予以补偿,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不得拖延时间,按时完成。
(六)搬迁补助费;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基准,住宅房屋,一次性搬迁的每平米10元,自行过度搬迁的每平米20元;非住宅房屋,一次性搬迁的每平米15元,自行过度搬迁的每平米30元。
(七)、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基准,自行过度的,自搬迁之日起,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每平米每月8元,实行货币补偿的按每平米8元一次性发给三个月,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每平方米每月10元,实行货币补偿的按每平米每月10元一次性发给三个月。
过度期限不超过24个月,超出过度期限的按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拆迁生产、经营性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根据配合情
况,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拆迁时实有职工人数和全市上年度月人均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补助费,其中,实行产权调换的,按6个月计发,实行货币补偿的,按1个月计发。
实行产权调换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反迁安置时统一结算,
(九)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产权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生产经营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分,按原房屋性质给予补偿。
四、奖励方法
在拆迁公揭发布后,住宅房屋。20天之内签定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每户奖励1500元;30天之内签定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每户奖励1000元;30天之后签定协议,不再给予奖励。
五、法律责任
(一)、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拆迁人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定申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裁决,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15天)内仍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费由被拆迁人
负责。
(二)、对在此片区拆迁改造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社会秩序,拒绝、阻碍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拆迁,严重影响拆迁进度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进行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它
本实施方案由XX市人民政府火车站改扩建拆迁指挥部负责解释。
批复
衡蒸政复(2023)5号
关于XX市湘南农资农机大市场拆迁安置方案的批复区湘南农资农机大市场建设协调小组: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XX市湘南农资农机大市场拆迁安置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那么同意XX市湘南农资农机大市场拆迁安置方案;
二、协调小组要依法依规,确保房屋拆迁程序合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三、协调小组要切实加强房屋拆迁补偿费的管理,做好补拆迁群众的住房安置工作。
附件。XX市湘南农资农机大市场拆迁安置方案。
二o一o年七月十二日
XX市湘南农资农机大市场拆迁安置方案
为顺利完成湘南农资农机大市场建设工程拆迁任务,依法、依规、高效、公平、公正地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照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方法(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6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XX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法〉的批复(湘政函(2023)54号)执行。
2.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按照XX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方法(省政府令第157号)和XX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相关费用标准的通知(衡价房字(2023)137号)执行。
二、拆迁安置实施单位
联合街道办事处
三、房屋拆迁范围
湘南农资农机大市场征地范围内(岳屏村两路口、胡角冲、观音塘三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