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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民
增加
收入
政策
意见
农民增加收入政策意见
在党的xx大精神指引下,xx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抵御住了突如其来非典疫情的严重冲击,克服了多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严重影响,实现了农业结构稳步调整,农村经济稳步开展,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农村社会继续保持稳定。
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开展中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多年增长缓慢,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许多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不断扩大。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应;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开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全党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广阔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现阶段农民增收困难,是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反映,也是城乡二元结构长期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在农产品市场约束日益增强、农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下,促进农民增收必须有新思路,采取综合性措施,在开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开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开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一、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开展粮食产业,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
(一)加强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当前种粮效益低、主产区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抓住了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就抓住了农民增收的重点;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抓住了粮食生产的根本;保护和提高了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就稳住了全国粮食的大局。从xx年起,国家将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局部有根底、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要着力支持主产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产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根本农田。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大宗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工程建设,强化技术集成能力,优先支持主产区推广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围绕农田根本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和抗旱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效劳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
(二)支持主产区进行粮食转化和加工。主产区要立足粮食优势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开展区域经济,并按照市场需求,把粮食产业做大做强。充分利用主产区丰富的饲料资源,积极开展农区畜牧业,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补助、提供保险效劳等形式,支持农民和企业购置优良畜禽、繁育良种,通过开展养殖业带动粮食增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扶持主产区开展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是开展精深加工。国家通过技改贷款贴息、投资参股、税收政策等措施,支持主产区建立和改造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种子营销和农业科技型企业。
(三)增加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现有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复垦基金等要相对集中使用,向主产区倾斜。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新增局部主要用于主产区。为切实支持粮食主产区振兴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要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渠道。从xx年起,确定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建设高标准根本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也要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进一步密切产销区的关系。粮食销区的经营主体到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应享受国家对主产区的有关扶持政策。产区粮食企业到销区建立仓储、加工等设施,开拓粮食市场,销区政府应予以支持并实行必要的优惠政策。
二、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四)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近几年,农业结构调整迈出较大步伐,方向正确,成效明显,要坚决不移地继续推进。要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平安的要求,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向农业开展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不断开拓农业增效增收的空间。要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继续调整农业区域布局。农产品市场和加工布局、技术推广和质量平安检验等效劳体系的建设,都要着眼和有利于促进优势产业带的形成。xx年要增加资金规模,在小麦、大豆等粮食优势产区扩大良种补贴范围。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平安监测及质量认证体系,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记制度,开展农业投入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试点,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施重点区域动物疫病应急防治工程,鼓励乡村建立畜禽养殖小区,xx年要启动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加快实行法定检验和商业检验分开的制度,对法定检验要减少工程并给予财政补贴,对商业检验要控制收费标准并加强监管。
(五)加快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级财政要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开展的专项资金,较大幅度地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技改贷款,可给予财政贴息。对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培训、营销效劳,以及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建设和污染治理等,可给予财政补助。创造条件,完善农产品加工的增值税政策。对新办的中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要加强创业扶持和效劳。不管哪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只要能带动农户,与农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给农民带来实惠,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一视同仁地给予支持。
(六)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要围绕增强我国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储藏能力和转化能力,改革农业科技体制,较大幅度地增加预算内农业科研投入。继续安排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资金。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已有科研成果的中试和大面积示范推广。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允许各类农业企业和民营农业科技组织申请使用国家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资金。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国家推广机构和其他所有制推广组织共同开展、优势互补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建立与农业产业带相适应的跨区域、专业性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效劳组织。支持农业大中专院校参与农业技术的研究、推广。
三、开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七)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和调整。开展乡镇企业是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全面开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的重要途径。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产业结构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调整乡镇企业开展战略和开展模式,加快技术进步,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重点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效劳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大对规模以上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引导农村集体企业改制成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农村中小企业对增加农民就业作用明显,只要符合平安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都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开展。有关部门要根据乡镇企业开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制定促进乡镇企业改革和开展的指导性意见。
(八)大力开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根底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要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
(九)繁荣小城镇经济。小城镇建设要同壮大县域经济、开展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移民搬迁结合起来,引导更多的农民进入小城镇,逐步形成产业开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互动机制,增强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开展的能力。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要继续支持小城镇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经济规律支持小城镇开展。重点渔区渔港、林区和垦区场部建设要与小城镇开展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进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
四、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增加外出务工收入
(十)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防止变换手法向进城就业农民及用工单位乱收费。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局部,为城市创造了财富、提供了税收。城市政府要切实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效劳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已经落实的要完善政策,没有落实的要加快落实。对及时兑现进城就业农民工资、改善劳动条件、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国家已有明确政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更得力的措施,明确牵头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催促检查。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各项权益。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
(十一)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这是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根底性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根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实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门用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为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培训效果,应由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政府对接受培训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资助。要防止和纠正各种强制农民参加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错误做法。
五、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
(十二)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鼓励开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积极推进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立法工作。从xx年起,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效劳。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财政可适当给予贴息。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其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作用。加快开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城市农贸市场改建成超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逐步把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进一步加强产地和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创造条件开展现代物流业。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有关部门要保证货源充足、价格根本稳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伤农行为。支持鲜活农产品运销,在全国建立高效率的绿色通道,各地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改善农产品的流通环境。
(十三)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要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外贸开展基金要向促进农产品出口倾斜,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认证等,扶持出口生产基地。鼓励和引导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进入出口加工贸易区。抓紧启动园艺产品非疫区建设。完善农产品出口政策性信用保险制度。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监测和及时通报国内外市场供需、政策法规和疫病疫情、检验检疫标准等动态,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效劳。加强对外谈判交涉,签订我国与重点市场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