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县人事劳动仲裁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提XX县区人事劳动仲裁院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增强工作人员的政法素质和业务技能,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标准,标准程序,明确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在我县经济建设和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明确人员的岗位责任,落实好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和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充分发挥人事劳动仲裁工作在促进县经济社会开展中的作用。二、实施范围和根本条件(一)实施范围。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严格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进入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截止县人事劳动仲裁院批准为参照管理的文件下发之日,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进入的在编在职人员。(二)根本条件1.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在编在职人员;2.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截止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之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4.截止单位批准参照管理之日,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6.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之日,原为工勤人员后转入管理岗位满3年以上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转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以上,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可列入参照管理对象。三、组织实施(一)思想发动认真做好思想发开工作,使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明确参照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参照工作的思想认识,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务员法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二)职位设置按照县编委确定的单位编制限额,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科学合理地设置假设干个职位(岗位),职位数不得超过编制数。同时,根据设置的职位(岗位)编制职位说明书,明确职位名称、职责任务、资格条件,作为日常录用、考核、晋升、培训等管理的依据。(三)人员登记1.资格审查。县人事劳动仲裁院拟登记人员,按规定本人填写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同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任职证明、加分的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给所在单位审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