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处理的工作总结(一)一般规定1、应根据设计要求和采用天然地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地基处理的目的、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求到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应结合工程情况,了解当地地基处理经验和施工条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了解其它地区相似场地上同类工程的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3、应调查邻近建筑物、地下工程和管线等情况。4、了解施工场地的环境情况。(二)松软地基的处理1、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匀地基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换填垫层法。2、换填垫层法施工应根据不同的换填材料选择施工夯实机械,粉质粘土、灰土宜用蛙式夯、快速冲击夯,砂石等宜用振动夯等。3、垫层的施工方法、分层铺填厚度、每层压实遍数等宜通过试验确定,垫层的分层铺填厚度宜为200mm~300mm,为保证分层压实质量,应控制机械碾压速度。4、粉质粘土和灰土垫层土料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优含水量±2%以内;粉煤灰垫层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4%以内。最优含水量宜通过击实试验确定,也可按当地经验取用。5、当垫层底部存在古井、古墓、洞穴、旧根底、暗塘等软硬不均匀的部位时,应根据建筑物对不均匀沉降的要求予以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铺填垫层。6、基坑开挖时应防止坑底土层受扰动,可保存约200mm厚的土层暂不挖去,待铺填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严禁扰动垫层下的软弱土层,防止其被践踏、受冻或受水浸泡。7、在碎石或卵石垫层底部宜设置150mm~300mm厚的砂垫层以防止软弱土层外表的局部破坏,同时应防止基坑边坡坍塌。8、换填垫层施工应注意基坑排水,除采用水撼法施工砂垫层外,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工,必要时应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9、垫层底面宜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基坑底土面应挖成阶梯或斜坡搭接,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垫层施工,搭接处应夯压密实。(三)膨胀土基底(路基)处理1、膨胀土地区的路基应防止在雨季施工,土方工程及防护加固工程应连续施工,防止路床和边坡长期暴露。2、挖方路段应先做好路堑堑顶排水工程,施工期内不得沿路基坡面排水。3、膨胀土地区的路基可采取换填好土、设置隔离层以及改良土质等措施。换填普通土时,可按路基土的施工要求进行压实,挖出的土不应堆积在路基两侧,以免积水。4、良好排水条件下的路基可用原土填筑,施工中应符合以下规定:a)洒水均匀,大于25mm的土块含量应小于40%,且不能相对集中;b)宜采用含水量均衡(在一定的土层部位,土的含水量呈稳定不变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