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加强村庄整治建设方案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方案单列市建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做好新时期村庄整治工作,搞好村庄规划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农村面貌,我部对村庄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开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村庄整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异、促进农村全面开展的必由之路。加强村庄整治工作,有利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会文明,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广阔农民生活质量、焕发农村社会活力,有利于改变农村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村庄整治工作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建设部门的重要战略任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村庄整治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勇挑重担,发挥传统工作优势,积极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扎实工作,完成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历史重任。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村庄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协调各有关部门有方案、有步骤、创造性地推动村庄整治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二、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要求村庄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开展观,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组织发动和支持引导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改善农村最根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村庄整治要充分利用已有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完善村庄最根本的公共设施,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村庄整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可采取新社区建设,空心村整理,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性整治等有效形式;以村容村貌整治,废旧坑(水)塘和露天粪坑整理,村内闲置宅基地和私搭乱建清理,打通乡村连通道路和硬化村内主要道路,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