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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纪
监察
创铸树
活动
方案
纪检监察创铸树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简称“创铸树〞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紧扣全县反腐倡廉新形势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的跨越开展做出新的更大的奉献。
(二)活动内涵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创铸树〞活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创三优〞。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铸利剑〞。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三是“树新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全面提升,组织充分信任,群众广泛好评。二是“三转〞更加到位,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需要。三是履职更加有效,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举措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把“创铸树〞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自身建设和正风反腐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县纪委监察局主要举措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和市委指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
室等;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
2.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按县委部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
4.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建立全县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党委(党组)会认真学、工作会议选择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23年4月)
5.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奉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6.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建立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制定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方法。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探索将是否启动“一案双查〞作为违纪案件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7.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备用人选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8.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时按质报告的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信访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9.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派驻机构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方法。(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10.加强巡视联络。制定我县巡视联络工作方法,充分发挥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三)提升履职能力
11.围绕“三转〞狠抓干部培训。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培训班,扎实开展“清风讲坛〞学习培训活动,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12.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出口,统筹推进委局各室、派驻(出)机构以及地方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13.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基层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14.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方法,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15.参加廉洁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加在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气氛。(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23年5月)
16.开展“订单式〞调研。围绕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纪检体制改革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四)聚焦主责主业
17.集中查办、通报一批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财政工程资金、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信访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18.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重要复杂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及办理机制,深化委局领导干部带信下访活动。(牵头单位:信访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19.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建立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常态机制。(牵头单位:牵头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配合单位: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20.持续发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XX县区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稳固深化“9+6〞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结合全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21.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的集中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22.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23年6月)
23.深化社会评价。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地方、部门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催促抓好反响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24.严格按照规定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群众有反映、经过核查有问题的绝不轻易放过,努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五)严格纪律约束
2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26.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新提任的干部,要实行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信访举报“凡提必查〞;新调入的干部,要严格审查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9月)
27.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
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28.深化“纪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纪检〞。(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29.以零容忍态度去除自身腐败。催促纪检监察干部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23年底)
(六)加强鼓励关心
30.开展“新常态、新生活〞爱家倡廉主题活动。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