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清查整改方案一、工作原那么各乡镇政府牵头,部门配合负责组织集中排查摸底。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小产权房清理、查处、整改工作。二、工作目标严格清理全县已建已售、已建在售、在建在售和准备开工建设的小产权房。对准备建设的坚决叫停,不得开工建设;对正在建设或销售的,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违法建设和销售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新的小产权房问题。三、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制定整改方案(2023年2月25日前)。为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县政府成立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学军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赵依新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小产权房清查整改机构和工作机构。在前期排查底数的根底上,对清查出来的小产权房,填报XX省小产权房清查处理情况登记表,并制作小产权房登记台帐,做到一案一档。同理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每个违法违规工程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及处理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全面集中整改(2月25日4月2日)。对于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要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集中查处整改,并分别提出整改意见,依法处理到位。要选取12个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案情及处理结果。对集中清查整改段不能依法整改到位的(消除违法状态),要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时限,确定落实部门及负责人员。第三价段总结建章立制(4月3日4月13日)。各乡镇政府要制定措施,建立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各乡镇政府将整改情况开成收面报告连同XX省小产权房清查处理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4月14日前分别报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由县国土资源局汇总报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工作分工(一)乡镇政府。全面提供辖区内涉嫌违规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工程,协助调查核实,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落实小产权房处理实施方案;(二)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对违法工程占用土地性质、权属、土地利用规划、地类等进行审查,对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制止和组织查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三)规划、城管执法部门。依据职责重点对违法工程的城乡建设规划情况进行审查,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工程依法进行制止和组织查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四)住建部门。重点对违法工程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对未取得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