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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交站场管理处首问负责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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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交 管理处 负责 制度
公交站场管理处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效劳意识,提高效劳水平,防止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更好地为广阔司乘人员提供方便、有序、满意的效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公交站场管理处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单位(职工)咨询或办理业务的本单位工作人员,要负责为单位(职工)办理或引导单位(职工)办理所需业务,其中最先接待单位(职工)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一)效劳对象到本单位办理事宜及联系其他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效劳对象的询问。 (二)效劳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与何部室、经办人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部室和经办人员;属于本部室或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但有关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效劳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 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有关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效劳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效劳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如果有关人员出差或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对方答复。 (三)效劳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效劳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效劳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表达本单位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各项业务和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部室的工作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效劳对象效劳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第六条对自觉遵守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帮助效劳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第七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公交站场管理处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 第二篇:首问负责制度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效劳意识,提高效劳水平,自觉维护信访“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防止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更好地为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效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适用本室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的本室工作人员,要负责地为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效劳,其中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群众到本室来信来访来电,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热情耐心地解答群众的询问。 2、对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与何室、经办人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室和经办人员;属于本室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效劳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 及反映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及时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并负责给对方答复。 3、效劳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效劳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效劳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表达纪检机关信访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1)接听 。当 铃声响起,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答〞、“先说您好,后报部门,再问事情〞; (2)接待来访。做到“来人主动打招呼,耐心倾听问事情,清楚讲解不马虎〞; (3)凡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为由推脱首问责任;同时要坚持原那么,耐心说明,做好工作。 第五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处分。有以下情节者,经查实,应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效劳对象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人员。 2、有关人员未及时与效劳对象联系,未及时调查核实有关问题的或未在时限内完成的; 3、冷漠对待效劳对象,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4、对效劳对象要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5、对效劳对象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信访案件查办制度 一、凡受理一般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那么及职权范围,分别转有关部门处理。 二、凡受理重要的信访案件要立案直接派员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三、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上报。 四、联合办案,涉及到几个部门又比较复杂的信访问题,指定一个单位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联合办理,共同调查,处理信访问题。 五、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切实加强信访办理、催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来信来访处理制度 一、信访部门承办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思想,热情接待和认真处理每件群众来信来访。 二、承办人员在收到群众来信后,应当日拆封阅信并做好登记。 三、认真做好越级访、集体访的疏导、解释和处理工作,不得搪塞、推诿。 四、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那么及时自办、转办和交办。不得丧失、积压来信来访。 五、重要信访必须当日呈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批。 六、承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要跟踪督办已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七、通过初查发现问题后,应催促被查单位或个人予以纠正,构成违纪的应及时呈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后,立案查处。 八、按期完成省、地、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信访案件。 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为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更好地表达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标准接待工作行为,树立接待人员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纪委信访室作为专门接待场所。 二、接待场所要文明整洁,方便群众。应配备适量座椅,提供饮水条件,设置禁烟标志,张贴必要的宣传材料。 三、每周一至周五为固定接待时间(特殊情况除外),做到准时接待。接待过程中不做与接待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举止端庄。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水;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六、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 七、接待人员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对不符合政策的要求或因条件所限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来访人耐心说明情况,认真宣传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八、接待人员办理来访事项应依据政策法规,秉公办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 九、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也不得要求来访者为自己办私事。 十、严格执行信访相关规定,依法做好来访接待工作。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接待人员对有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应坚持以理服人,防止感情用事,必要时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信访工作保密制度 一、信访工作人员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立场坚决、坚持原那么、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接受群众监督。 二、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案情,不允许擅自向其他办案人员了解自己未参加的案件情况。 三、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将检举、控告材料带至家中;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有关信访机密。 四、信访工作人员非公务出入公共场所时,不得随身携带信访材料或有关机密文件。 五、检举、控告信件应定期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重要信访及时送主要领导阅批。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六、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信件中,应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那么,做好信访登记,实行签收制度;不得泄漏信访机密,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转给当事人;特殊情况可将反映的问题后,转给被反映人或被反映单位作答复。 七、其他人员需查阅信访档案、资料的,信访工作人员应严格审批手续,未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不得提供。 八、搞好信访资料的归档工作,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信访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九、信访工作人员应带头搞好信访保密工作。如因信访工作人员泄密而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要追究其纪律责任。 十、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有关信访资料、文件等需清点无误前方可离开。 信访督查督办制度 1、督查督办的重点是。(1)未按时报结的信访件;(2)已办结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需补充调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补报有关材料的信访件;(3)其他需要掌握办理情况的信访件。 2、定期采取直接听取汇报、 、发函等方法进行督查督办。 3、履行督查督办审批手续,督查督办人员要将督查督办情况作好详细记录,并整理填入督查督办信访案件登记表送分管领导阅批。 4、督查督办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将信访件的内容、办理情况、督查督办意见等泄露,督查督办人员与承办单位意见不一致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5、承办单位应当尊重和服从上级机关的意见,并认真落实,不得敷衍搪塞。 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效劳,为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效劳,现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 一、公开受理渠道。县纪委信访室为信访举报投诉中心,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举报 为662812023。每周二为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的公开接待日,在县纪委信访室接访。 二、公开政策法规。对县纪委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信访举报工作规章制度;信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信访举报政策法规等,向社会宣传公开。 三、公开受理情况。对来访或实名举报,属纪委业务范围内的,县纪委信访室要在三个星期内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并承诺办理时限为3个月。如不属纪检监察范围内的,要告知举报人该问题的管理纪检机关不受理的依据。 四、公开办理过程。在信访问题办理过程中,如遇举报人询问,可以告知举报人所反映问题的承办或工作进展,以及办理过程中可以公开的情况。 五、公开结果。对重大疑难涉及利益的问题,调查结束后,要以公示、会议、反响等向社会公开结果,包括调查结论、结果事实和政策依据等。 张榜公示。将信访问题的调查结果在信访举报问题地张榜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承办要解释或补充调查。 会议通报。对热点难点问题,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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