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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48-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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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48-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548 2016 固定 污染源 废气 氯化氢 测定 硝酸银 容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482016 代替 HJ 548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Determination of hydrogen chloride Silver nitrate titration 2016-05-13 发布 2016-08-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5482016 i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 告2016 年 第 39 号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三、水质 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测定 连续滴定碘量法(HJ 5512016);四、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7992016);五、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8002016);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 8012016)。以上标准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三、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特此公告。环境保护部2016 年 5 月 13 日 ii HJ 5482016 iii 目次前 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1 4 干扰和消除.1 5 试剂和材料.1 6 仪器和设备.3 7 样品.3 8 分析步骤.4 9 结果计算与表示.5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5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 12 废物处理.6 13 注意事项.6 HJ 5482016 iv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硝酸银容量法。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修订了方法的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采集及分析步骤条款。补充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部分内容。增加了精密度、准确度、结果表示及废弃物处置条款。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 2009)废止。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实验室、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5 月 13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 5482016 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警告:氯化氢对人体有害,采样时,应视采样环境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或接触皮肤和眼睛。实验中使用的硝酸具有强氧化性和腐蚀性,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用品,溶液配制及样品预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硝酸银容量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测定。当采样体积为 15 L(标准状态),方法检出限为 2 mg/m3,测定下限为 8.0 mg/m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方法原理 氯化氢被氢氧化钠溶液吸收后,在中性条件下,以铬酸钾为指示剂,用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生成氯化银沉淀,过量的银离子与铬酸钾指示剂反应生成浅砖红色铬酸银沉淀,指示滴定终点,反应式如下:332424ClAgNONOAgCl2AgCrOAg CrO+(浅砖红色)4 干扰和消除 当废气中含有硫化物、二氧化硫时,对本方法产生正干扰。硫化氢的质量浓度1 000 mg/m3,二氧化硫的质量浓度10 000 mg/m3,均可通过加入 1 ml 的 30%过氧化氢消除干扰。颗粒态的氯化物对本方法产生正干扰;当废气中硫酸雾质量浓度15 g/m3时,本方法在滴定过程中产生白色沉淀,影响滴定过程的终点判定;当待测液中铁含量10 mg/L 时,对本方法滴定过程的终点判定产生影响。上述干扰可在采样时通过滤膜过滤去除。废气中共存氯气(Cl2)时,可与氢氧化钠反应生成等量的氯离子和次氯酸根离子,干扰氯化氢的测定。用碘量法测定次氯酸根,从总氯化物中减去其含量,即获得氯化氢含量。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或同等纯HJ 5482016 2 度的水。5.1 硝酸:(HNO3)=1.42 g/ml。5.2 无水乙醇:(CH3CH2OH)=0.79 g/ml。5.3 氯化钠(NaCl):优级纯。使用前应放入瓷坩埚中,于 400500灼烧 4050 min,且不再发出爆裂声。置于干燥器中冷却备用。5.4 氢氧化钠(NaOH)。5.5 硝酸银(AgNO3)。使用前应于 105烘 30 min,置于干燥器中冷却备用。5.6 铬酸钾(K2CrO4)。5.7 酚酞(C20H14O4)。5.8 硝酸溶液:c(HNO3)0.1 mol/L。移取 6.2 ml 硝酸(5.1),用水稀释至 1 000 ml。5.9 乙醇溶液:1+1。取 250 ml 无水乙醇(5.2),用水稀释至 500 ml。5.10 氢氧化钠吸收液:c(NaOH)0.10 mol/L。称取 4.0 g 氢氧化钠(5.4),用少量水溶解后全量转入 1 000 ml 容量瓶,用水稀释并定容至标线,摇匀,临用现配。5.11 氯化钠标准溶液:c(NaCl)0.014 1 mol/L。用减量法称取 8.24 g 氯化钠(5.3)(精确至 0.000 1 g),用少量水溶解后全量转入 1 000 ml 容量瓶,用水稀释并定容至标线,摇匀。贮存于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密封可保存 6 个月。准确移取 10.00 ml 上述标准溶液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临用现配。按式(1)准确计算氯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NaCl58.44 10.00Wc=(1)式中:c(NaCl)氯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W 氯化钠的称取量,g;58.44 氯化钠的摩尔质量,g/mol。5.12 硝酸银标准溶液:c(AgNO3)0.014 1 mol/L。5.12.1 配制 称取 2.4 g 硝酸银(5.5),溶解于水,稀释至 1 000 ml,贮于棕色细口试剂瓶中,于 4以下冷藏保存,临用前标定。5.12.2 标定 移取氯化钠标准溶液(5.11)25.00 ml 于 250 ml 锥形瓶中,加入 25 ml 水,摇匀。加入 1 ml 铬酸钾指示剂(5.13),在不断摇动锥形瓶的同时,用硝酸银标准溶液(5.12)滴定至产生不消失的淡砖红色沉淀为止。记录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滴定体积。另取 50 ml 水,同上述方法进行空白滴定。按式(2)准确计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浓度:()13025.00AgNOccVV=(2)式中:()3AgNOc 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c1 氯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V 滴定氯化钠溶液所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V0 滴定空白溶液所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HJ 5482016 3 5.13 铬酸钾指示剂 称取 5.0 g 铬酸钾(5.6)溶解于少量水中,逐滴加入硝酸银标准溶液(5.12)至产生不消失的淡砖红色沉淀为止。放置过夜,过滤,弃去沉淀,滤液用水稀释定容至 100 ml,贮存于棕色试剂瓶中,于4以下冷藏可保存 6 个月。5.14 酚酞指示剂 称取 0.50 g 酚酞(5.7),溶解于 100 ml 乙醇溶液(5.9)。贮存于试剂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3 个月。6 仪器和设备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 A 级玻璃器皿。6.1 烟气采样器:流量范围 01 L/min,误差小于 5%。6.2 烟尘采样器:550 L/min,烟枪具备加热和保温功能。6.3 多孔玻板吸收瓶或大型气泡吸收瓶:75 ml,吸收瓶应严密不漏气,多孔玻板吸收瓶发泡要均匀,当流量为 0.5 L/min 时,其阻力应在 5 kPa0.7 kPa。6.4 棕色酸式滴定管:25.00 ml;或使用数字滴定仪。6.5 乙酸纤维微孔滤膜:0.3 m 孔径。6.6 采样管:硬质玻璃或氟树脂材质,配备可加热至 120以上的保温夹套。6.7 滤膜夹:聚四氟乙烯,尺寸与乙酸纤维微孔滤膜(6.5)相配。6.8 连接管:用聚四氟乙烯软管或内衬聚四氟乙烯薄膜的硅橡胶管。6.9 锥形瓶:250 ml。6.10 冷却装置:冰水浴。6.11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7 样品 7.1 样品的采集 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点位布设及采样应符合 GB/T 16157 中的相关规定。采样装置见图 1。采样时,串联两支内装 50 ml 氢氧化钠吸收液(5.10)的吸收瓶(6.3),按照气态污染物采集方法,以 0.51.0 L/min的流量,连续 1 h 采样,或在 1 h 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 34 个样品。在采样过程中,应保持采样保温夹套温度为 120,以避免水汽在采样管路中凝结。采样完毕后,用连接管(6.8)密封吸收瓶(6.3),待测。带加热装置的采样管 滤膜夹套 流量计量和控制装置 冷凝装置 吸收液 皮托管-带压力、温湿度计 图 1 污染源废气样品采样装置示意图 HJ 5482016 4 注 1:若排气中含有颗粒态氯化物,应在采样枪与吸收瓶之间接装内含乙酸纤维微孔滤膜(6.5)的滤膜夹(6.7)。注 2:采样枪与吸收瓶之间的连接管应尽可能短并检查系统的气密性和可靠性。注 3:当废气中湿度较大,氯化氢吸湿并主要以颗粒态存在时,其采样点位布设及采样应按照 GB/T 16157 中有关颗粒物采集的相关规定执行。采样装置见图 2。在烟尘采样器后连接加热装置(内含分流阀及内含乙酸纤维微孔滤膜的滤膜夹),后串联两支内装 50 ml 氢氧化钠吸收液(5.10)的吸收瓶(6.3)。通过分流阀,将氯化氢气体采样流量控制在 0.51.0 L/min,连续 1 h 采样,或在 1 h 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 34 个样品。在采样过程中,应保持烟尘采样器及加热装置温度在 120,以避免水汽在采样管路中凝结。采样完毕后,用连接管(6.8)密封吸收瓶(6.3),待测。带加热的烟尘采样管 流量计量和控制装置 冷凝装置 吸收液 皮托管-带压力、温湿度计 加热装置,温度可达 120 分流阀 图 2 污染源颗粒物样品采样装置示意图 7.2 全程序空白 将同批次两支内装 50 ml 氢氧化钠吸收液(5.10)的吸收瓶(6.3)带至采样现场,不与采样器连接,采样结束后带回实验室待测。7.3 样品运输和保存 采集的样品及全程序空白,应当天尽快测定,若不能及时测定,应于 4以下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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