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HJ
1235-2021
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
1235
2021
排污
命名
编码
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2352021 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 Nomenclature and coding rules for sewage outfalls into environmental water bodies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1-12-24 发布 2022-01-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HJ 12352021 i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入河(海)排污口命名.1 4 入河(海)排污口编码.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各类型入河(海)排污口代码.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长江和黄河各一级流域水系代码.5 HJ 12352021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指导和规范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入河(海)排污口命名和编码规则。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12 月 24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HJ 12352021 1 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入河(海)排污口的命名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HJ 9322017 中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 3 入河(海)排污口命名 3.1 一般规则 3.1.1 入河(海)排污口名称长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应遵循规范简练的原则。3.1.2 入河(海)排污口名称应能反映其所处位置和入河(海)排污口类型,入河(海)排污口类型详见附录 A。3.1.3 对于附录 A 中的其他排口,命名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入河(海)排污口类型,尽可能反应排污口特征信息。3.1.4 对于一个责任主体或同一区域含有多个同类型入河(海)排污口的,可在入河(海)排污口类型后加数字序号区分。3.2 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的入河(海)排污口 3.2.1 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的入河(海)排污口,按照“行政区信息+企事业单位名称+入河(海)排污口类型”的规则命名。3.2.2 行政区信息应包含地级市和县级行政区名称。企事业单位名称应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应的名称为准,企事业单位名称中包含行政区信息的,命名时不予重复体现。示例:XX 市 XX 区 XX 公司排污口、XX 市 XX 区 XX 公司雨水排口、XX 市 XX 区 XX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XX市 XX 区 XX 水产加工厂排污口、XX 市 XX 区 XX 养殖场排污口等。3.3 无企事业单位为责任主体但有固定名称的入河(海)排污口 3.3.1 对于无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但有固定名称的入河(海)排污口,按照“行政区信息+固定名称+入河(海)排污口类型”的规则命名。HJ 12352021 2 3.3.2 行政区信息应包含地级市和县级行政区名称。固定名称中包含行政区信息、入河(海)排污口类型的,命名时不予重复体现。3.3.3 有固定名称的大中型灌区等排口可按照此规则命名。示例:XX 市 XX 区 XX 灌区入河排口、XX 市 XX 区 XX 排干入河排口、XX 市 XX 区 XX 沟渠入海排口等。3.4 其他入河(海)排污口 3.4.1 对于无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也无固定名称的入河(海)排污口,按照“行政区信息+周边特征标志物信息+入河(海)排污口类型”的规则命名。3.4.2 行政区信息应包含地级市和县级行政区名称。必要的情况下,应增加距离特征、方位特征等描述。示例:XX 市 XX 区 XX 车站北 300 米其他排口。对于附录 A 中的其他排口,能确定排污口类型的应根据实际排污口类型进行细化命名,如:XX 市 XX 县 XX 村北 500 米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XX 市 XX 区 XX 码头排污口、XX 市 XX 县 XX村 XX 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XX 市 XX 区 XX 村海水养殖排污口 1 号等。4 入河(海)排污口编码 4.1 一般规则 入河(海)排污口编码遵循“唯一性、可扩展性”的原则。唯一性表示入河(海)排污口编码以入河(海)排污口所在水系位置、行政区划等较稳定属性为基础,保证一个代码唯一标识一个入河(海)排污口。可扩展性表示在入河(海)排污口编码基础字段后预留扩展码,可根据管理要求赋码,以满足区域环境管理的需要。4.2 编码结构 4.2.1 入河(海)排污口编码由水系/海区代码、行政区划代码、顺序代码、入河(海)排污口类型代码和扩展代码五部分组成。采用字母和数字组合编号的方式,编码长度为 16 位。4.2.2 入河(海)排污口编码结构如下所示。XXXXXXXXXXXXXXXX 图 1 入河(海)排污口编码结构示意图 4.3 编码规则 4.3.1 水系/海区代码 4.3.1.1 水系/海区代码表示入河(海)排污口所在水系或海区,用长度为 2 位的英文字母表示。2 位 水系/海区代码 6 位 行政区划代码 4 位 顺序代码 2 位 入河(海)排污口类型代码 2 位 扩展代码 HJ 12352021 3 4.3.1.2 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的海区代码依次为 BS、YS、ES、SS。4.3.1.3 长江各一级流域入河排污口水系代码详见附录 B 的表 B.1,黄河各一级流域入河排污口水系代码详见附录 B 的表 B.2。其他河流一级流域水系代码见 HJ 9322017 的附录 A。4.3.2 行政区划代码 4.3.2.1 行政区划代码表示入河(海)排污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市辖区、林区、特区)行政区划,用长度为 6 位的数字表示。4.3.2.2 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详见 GB/T 2260。没有被赋予行政区划代码的开发区、高新区等,可参照GB/T 2260 赋予临时代码。4.3.3 入河(海)排污口类型代码 4.3.3.1 入河(海)排污口类型代码表示入河(海)排污口种类,用长度为 2 位的英文字母表示。4.3.3.2 各类型入河(海)排污口代码详见附录 A。4.3.4 顺序代码 4.3.4.1 顺序代码表示县(区)内所有入河(海)排污口顺序,用长度为 4 位的阿拉伯数字表示。4.3.4.2 顺序代码范围从 0001 到 9999 按序递增。原则上按地理位置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序编号,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区域水系、岸线等自然地理特征,合理调整顺序代码的排序方式。后续新增加的入河(海)排污口,其顺序代码在所属县(区)已有入河(海)排污口总数的基础上顺延递增。4.3.5 扩展代码 4.3.5.1 结合管理需求,可根据入河(海)排污口的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实际所需定义扩展代码,扩展代码可为动态调整编码,用长度为 2 位的任意字符表示。4.3.5.2 未定义扩展代码用途时,扩展码使用“00”。4.3.6 编码示例 入河(海)排污口编码示例如下:a)唐山市丰南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编码为:BS-130207-0215-NY-00。“BS”表示渤海,“130207”为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区划代码,“0215”为入海排污口顺序号,“NY”表示该入海排污口为农业排口,“00”表示尚未定义扩展代码用途;b)泰州市泰兴市某公司生产废水排污口编码为:FA-321283-0351-GY-WZ。“FA”表示长江干流水系,“321283”为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行政区划代码,“0351”为入河排污口顺序号,“GY”表示该入河排污口为工业排污口,“WZ”表示扩展代码已定义,并已完成整治。4.3.7 编码管理 入河(海)排污口注销、消失或发生重大变更时,原编码应废止或重新赋码,已废止的顺序码不应再次使用。HJ 12352021 4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各类型入河(海)排污口代码 表 A.1 各类型入河(海)排污口代码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a 类型代码(一)工业排污口 工矿企业排污口 GY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工矿企业雨洪排口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洪排口(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SH(三)农业排口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NY 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四)其他排口 大中型灌区排口 QT 港口码头排污口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 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 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 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 其他排污口 a 地方可从实际出发细化排污口类型。HJ 12352021 5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长江和黄河各一级流域水系代码 表 B.1 长江各一级流域水系代码 水系代码 一级流域水系名称a FA 长江干流水系 FB 雅砻江水系 FC 岷江水系 FD 嘉陵江水系 FE 乌江水系 FF 洞庭湖水系b FG 汉江水系 FH 鄱阳湖水系b FJ 太湖水系 FK 沱江水系 FL 赤水河水系 FM 清江水系 FN 巢湖水系 FO 滁河水系 FP 湘江水系 FQ 赣江水系 a HJ 9322017 中附录 A 不能涵盖的沱江水系、赤水河水系、清江水系、巢湖水系、滁河水系按本表中给出的代码执行。b 汇入洞庭湖水系的湘江、汇入鄱阳湖水系的赣江按照本表中给出的代码执行,其他汇入洞庭湖水系和鄱阳湖水系的河流仍参照 HJ 9322017 附录 A 执行。HJ 12352021 6 表 B.2 黄河各一级流域水系代码 水系代码 一级流域水系名称a DA 黄河干流水系 DB 汾河水系 DC 渭河水系 DD 湟水水系 DE 洮河水系 DF 无定河水系 DG 伊洛河水系 DH 沁河水系 DI 清水河水系 DJ 黄甫川水系 DK 三川河水系 DL 涑水河水系 DM 金堤河水系 DN 清涧河水系 DO 大黑河水系 DP 窟野河水系 DQ 延河水系 DR 大汶河水系 DS 白河水系 DT 黑河水系 a HJ 9322017 中附录 A 不能涵盖的,按本表中给出的代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