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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07-2016 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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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07-2016 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807 2016 测定 石墨 原子 吸收 分光光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8072016 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molybdenum and titanium by graphite furnac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2016-06-24 发布 2016-08-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8072016 i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6 年 第 47 号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 土壤 电导率的测定 电极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土壤 电导率的测定 电极法(HJ 8022016);二、土壤和沉积物 1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8032016);三、土壤 8 种有效态元素的测定 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8042016);四、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052016);五、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8062016);六、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8072016)。以上标准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2016 年 6 月 24 日 HJ 8072016 ii HJ 8072016 iii 目 次 前 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方法原理.1 5 干扰和消除.1 6 试剂和材料.2 7 仪器和设备.3 8 样品.3 9 分析步骤.4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5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6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 13 废物处理.7 14 注意事项.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标准加入法.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9 HJ 8072016 iv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钼和钛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钼和钛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南京市自来水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6 月 24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 8072016 1 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钼和钛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钼和钛的测定。本方法钼的检出限为 0.6 g/L,测定下限为 2.4 g/L;钛的检出限为 7 g/L,测定下限为 28 g/L。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可溶性钼、可溶性钛 指未经酸化的样品经 0.45 m 孔径滤膜过滤后所测定的钼或钛的含量。3.2 总钼、总钛 指未经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所测定的钼或钛的含量。4 方法原理 样品经过滤或消解后,注入石墨炉原子化器中,经干燥、灰化和原子化,成为基态原子蒸气,对元素空心阴极灯或无极放电灯发射的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其吸光度与元素的质量浓度成正比。5 干扰和消除 5.1 样品中 SO42质量浓度大于或等于 500 mg/L 时,对钼的测定产生负干扰。加入硝酸钯-硝酸镁基体改进剂或参照附录 A 标准加入法可消除干扰。5.2 本方法测量条件下,样品中含 10 mg/L 以下的 Ag、Al、As、B、Ba、Be、Bi、Cd、Co、Cr、Cs、Cu、Fe、Hg、Mn、Ni、Pb、Sb、Se、Sn、Sr、Tl、Zn 和 1 000 mg/L 以下的 K、Na、Ca、Mg 对测量无显著影响。HJ 8072016 2 6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或同等纯度的水。6.1 硝酸:(HNO3)=1.42 g/ml,优级纯。6.2 盐酸:(HCl)=1.19 g/ml,优级纯。6.3 硫酸:(H2SO4)=1.84 g/ml,优级纯。6.4 过氧化氢:w(H2O2)=30%。6.5 硝酸钯Pd(NO3)22H2O:优级纯。6.6 硝酸镁Mg(NO3)26H2O:优级纯。6.7 七钼酸铵(NH4)6Mo7O 244H2O:优级纯。6.8 钛:光谱纯,质量分数99.99%。6.9 硝酸溶液:1+1(V/V),用(6.1)配制。6.10 硝酸溶液:1+99(V/V),用(6.1)配制。6.11 盐酸溶液:1+1(V/V),用(6.2)配制。6.12 硝酸钯-硝酸镁混合溶液。称取 0.5 g(精确至 0.01 g)硝酸钯(6.5),用 1 ml 硝酸(6.1)溶解。称取 0.2 g(精确至 0.01 g)硝酸镁(6.6),用适量实验用水溶解。将两种溶液混合,用实验用水定容至 100 ml。6.13 钼标准溶液 6.13.1 钼标准贮备液:(Mo)=1 000 mg/L。准确称取 1.840 g(精确至 0.000 1 g)七钼酸铵(6.7),用适量实验用水溶解后全量转入 1 000 ml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 2 年。亦可使用市售有证标准溶液。6.13.2 钼标准中间液:(Mo)=50.0 mg/L。移取 5.00 ml 钼标准贮备液(6.13.1)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10)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 1 年。6.13.3 钼标准使用液:(Mo)=500 g/L。移取 1.00 ml 钼标准中间液(6.13.2)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10)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 6 个月。6.14 钛标准溶液 6.14.1 钛标准贮备液:(Ti)=1 000 mg/L。准确称取 1 g(精确至 0.000 1 g)钛(6.8),加入 200 ml 盐酸溶液(6.11),加热至近 100使其溶解,冷却后全量转入 1 000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 2 年。亦可使用市售有证标准溶液。6.14.2 钛标准中间液:(Ti)=50.0 mg/L。移取 5.00 ml 钛标准贮备液(6.14.1)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10)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 1 年。6.14.3 钛标准使用液:(Ti)=2.50 mg/L。移取 5.00 ml 钛标准中间液(6.14.2)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10)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 6 个月。6.15 氩气:纯度99.999%。6.16 水系微孔滤膜:0.45 m 孔径。HJ 8072016 3 7 仪器和设备 7.1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具有塞曼背景校正器。7.2 石墨管:热解涂层石墨管(市售商品)。7.3 电热板:具有温控功能,温控范围 90200,温度精度5。7.4 微波消解仪:具有可编程控制功能,输出功率 6001 500 W,温度精度2.5。配备具有自动泄压功能的微波消解罐。7.5 分析天平:感量为 0.1 mg。7.6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8 样品 8.1 样品的采集 样品采集按照 HJ/T 91 和 HJ/T 164 的相关规定执行。8.2 样品的保存 8.2.1 可溶性钼或可溶性钛样品 样品采集后用水系微孔滤膜(6.16)过滤,弃去初始滤液 50 ml,立即加入适量硝酸溶液(6.9)酸化滤液至 pH 值为 12,于 14 d 内完成分析测定。8.2.2 总钼或总钛样品 样品采集后立即加入适量硝酸溶液(6.9)酸化样品至 pH 值为 12,于 14 d 内完成分析测定。8.3 试样的制备 可溶性钼或可溶性钛样品直接测定。总钼或总钛试样须消解处理。8.3.1 总钼试样的制备 8.3.1.1 电热板消解 移取 50.0 ml 摇匀后的样品(8.2.2)于 100 ml 烧杯中,加入 5 ml 硝酸(6.1),盖上表面皿,于电热板上 955加热蒸发至溶液剩余 23 ml,冷却,视消解情况可继续加入硝酸(6.1),每次 3 ml,重复上述消解过程,直至不再有棕色烟雾产生,冷却。缓慢加入 3 ml 过氧化氢(6.4),盖上表面皿,于电热板上 955加热回流,视情况可继续加入过氧化氢(6.4),每次 1 ml,直至只有细微气泡或外观不再发生变化,移去表面皿,将溶液蒸发至近干,冷却。加入 1 ml 硝酸溶液(6.9),用实验用水淋洗烧杯内壁和表面皿至少 3 次,全量移入 50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如果试样中有不溶颗粒,可静置或用水系微孔滤膜(6.16)过滤,取澄清液贮存于聚乙烯瓶中。8.3.1.2 微波消解 移取 25.0 ml 摇匀后的样品(8.2.2)于微波消解罐中,加入 5 ml 硝酸(6.1)和 1 ml 过氧化氢(6.4),静置 30 min 后进行微波消解,10 min 由室温升至 1705,保持温度 10 min。消解完毕并冷却至室温后,移至电热板上于 955加热蒸发至近干,冷却。加入 0.5 ml 硝酸溶液(6.9),用实验用水淋洗消解罐内壁和盖子至少 3 次,全量移入 25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如果试样中有不溶颗粒,可静置或用水系微孔滤膜(6.16)过滤,取澄清液贮存于聚乙烯瓶中。注 1:微波消解罐中溶液总体积不得超过仪器规定的限值。注 2:取样体积和试样制备后的定容体积可根据样品浓度适当调整。HJ 8072016 4 8.3.2 总钛试样的制备 8.3.2.1 电热板消解 移取 50.0 ml 摇匀后的样品(8.2.2)于 100 ml 烧杯中,加入 5 ml 硝酸(6.1),盖上表面皿,于电热板上 955加热蒸发至溶液剩余 23 ml,冷却,视消解情况可继续加入硝酸(6.1),每次 3 ml,重复上述消解过程 12 次。如果消解液清亮透明或外观不再发生变化,移去表面皿,将溶液蒸发至近干,冷却;如果消解液浑浊不清,加入 5 ml 硫酸(6.3),盖上表面皿,于电热板上 955加热回流,视情况可继续加入硝酸(6.1),每次 3 ml,直至不再有棕色烟雾产生。升高温度至 2005,加热回流至出现 SO3白烟,且溶液清亮或外观不再发生变化,移去表面皿,将溶液蒸发至近干,冷却。加入 1 ml 硝酸溶液(6.9),用实验用水淋洗烧杯内壁和表面皿至少 3 次,全量移入 50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如果试样中有不溶颗粒,可静置或用水系微孔滤膜(6.16)过滤,取澄清液贮存于聚乙烯瓶中。8.3.2.2 微波消解 可参照 8.3.1.2 进行操作。如果消解后试样浑浊不清,加入 3 ml 硫酸(6.3),加盖,于电热板上 955加热回流,视情况可继续加入硝酸(6.1),每次 2 ml,直至不再有棕色烟雾产生。升高温度至 2005,加热回流至出现 SO3白烟,且溶液清亮或外观不再发生变化,开盖,将溶液蒸发至近干,冷却。加入 0.5 ml 硝酸溶液(6.9),用实验用水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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