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HJ 19-20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pdf
下载文档

ID:1355457

大小:4.08MB

页数:28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4-2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HJ 19-20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19 2022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 生态 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92022 代替 HJ 19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cological impact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2-01-15 发布 2022-07-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HJ 192022 i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生态影响识别.3 6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确定.4 7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5 8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7 9 生态保护对策措施.8 10 生态影响评价结论.9 11 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生态影响评价因子筛选表.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生态现状调查方法及结果统计.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生态现状及影响评价方法.17 附录 D(规范性附录)生态影响评价图件规范与要求.23 附录 E(资料性附录)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25 HJ 192022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生态影响评价工作,防止生态破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91997)的第二次修订,第一次修订版本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调整、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调整、补充了术语和定义;调整总则内容,增加了评价基本任务、工作程序;完善了工程分析,增加了评价因子筛选;调整了评价等级判定依据;增加了典型行业评价范围确定原则;补充、细化了生态现状调查、评价以及影响预测分析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生物多样性评价的相关内容;明确、强化了生态保护措施要求;补充、细化了生态监测要求;修改了附录内容,并增加了新的附录。本标准附录 AC 和附录 E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D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废止。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1 月 15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HJ 192022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生态影响评价。规划的生态影响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 2025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24 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710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HJ 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1166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 HJ 1173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 SC/T 9402 淡水浮游生物调查技术规范 SC/T 9429 淡水渔业资源调查规范 河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态影响 ecological impact 工程占用、施工活动干扰、环境条件改变、时间或空间累积作用等,直接或间接导致物种、种群、生物群落、生境、生态系统以及自然景观、自然遗迹等发生的变化。生态影响包括直接、间接和累积的影响。3.2 重要物种 important species 在生态影响评价中需要重点关注、具有较高保护价值或保护要求的物种,包括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所列的物种,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中列为极危(Critically Endangered)、濒危HJ 192022 2(Endangered)和易危(Vulnerable)的物种,国家和地方政府列入拯救保护的极小种群物种,特有种以及古树名木等。3.3 生态敏感区 ecological sensitive region 包括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其中,法定生态保护区域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划定或确认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重要生境包括: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3.4 生态保护目标 ecological protection objects 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4 总则 4.1 基本任务 在工程分析和生态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在施工期、运行期以及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等不同阶段的生态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和生态监测计划,从生态影响角度明确建设项目是否可行。4.2 基本要求 4.2.1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尽量避让各类生态敏感区,符合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管理要求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4.2.2 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应结合行业特点、工程规模以及对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方式,合理确定评价范围,按相应评价等级的技术要求开展现状调查、影响分析及预测工作。4.2.3 应按照避让、减缓、修复和补偿的次序提出生态保护对策措施,所采取的对策措施应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或修复生态系统功能。4.3 工作程序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工作程序见图 1。第一阶段,收集、分析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所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敏感区以及生态环境状况等相关数据资料,开展现场踏勘,通过工程分析、筛选评价因子进行生态影响识别,确定生态保护目标,有必要的补充提出比选方案。确定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第二阶段,在充分的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专家咨询基础上,根据不同评价等级的技术要求开展生态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分析。涉及有比选方案的,应对不同方案开展同等深度的生态环境比选论证。第三阶段,根据生态影响预测和评价结果,确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工程方案,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和生态监测计划,明确生态影响评价结论。HJ 192022 3 图 1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5 生态影响识别 5.1 工程分析 5.1.1 按照 HJ 2.1 的要求开展工程分析,主要采用工程设计文件的数据和资料以及类比工程的资料,明确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建设规模、总平面及施工布置、施工方式、施工时序、建设周期和运行方式,各种工程行为及其发生的地点、时间、方式和持续时间,以及设计方案中的生态保护措施等。5.1.2 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和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分析项目在施工期、运行期以及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可能产生生态影响的工程行为及其影响方式,判断生态影响性质和影响程度。重点关注影响强度大、范围广、历时长或涉及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的工程行为。5.1.3 工程设计文件中包括工程位置、工程规模、平面布局、工程施工及工程运行等不同比选方案的,收集、分析工程技术文件以及生态环境相关规划、政策和生态现状基础资料等,开展现场踏勘 根据评价等级相应要求开展生态现状调查和评价 通过工程分析、筛选评价因子进行生态影响识别,确定生态保护目标 确定评价等级、评价范围 第一阶段 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第三阶段 开展生态影响预测分析,比选方案进行同等深度的评价 确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工程方案,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和生态监测计划 第二阶段 有必要的补充提出比选方案方案 HJ 192022 4 应对不同方案进行工程分析。现有方案均占用生态敏感区,或明显可能对生态保护目标产生显著不利影响,还应补充提出基于减缓生态影响考虑的比选方案。5.2 评价因子筛选 5.2.1 在工程分析基础上筛选评价因子。生态影响评价因子筛选表参见附录 A。5.2.2 评价标准可参照国家、行业、地方或国外相关标准,无参照标准的可采用所在地区及相似区域生态背景值或本底值、生态阈值或引用具有时效性的相关权威文献数据等。6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确定 6.1 评价等级判定 6.1.1 依据建设项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影响程度,评价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6.1.2 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等级:a)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时,评价等级为一级;b)涉及自然公园时,评价等级为二级;c)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d)根据 HJ 2.3 判断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且地表水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e)根据 HJ 610、HJ 964 判断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f)当工程占地规模大于 20 km2时(包括永久和临时占用陆域和水域),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改扩建项目的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包括陆域和水域)确定;g)除本条 a)、b)、c)、d)、e)、f)以外的情况,评价等级为三级;h)当评价等级判定同时符合上述多种情况时,应采用其中最高的评价等级。6.1.3 建设项目涉及经论证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时,可适当上调评价等级。6.1.4 建设项目同时涉及陆生、水生生态影响时,可针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分别判定评价等级。6.1.5 在矿山开采可能导致矿区土地利用类型明显改变,或拦河闸坝建设可能明显改变水文情势等情况下,评价等级应上调一级。6.1.6 线性工程可分段确定评价等级。线性工程地下穿越或地表跨越生态敏感区,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无永久、临时占地时,评价等级可下调一级。6.1.7 涉海工程评价等级判定参照 GB/T 19485。6.1.8 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污染影响类改扩建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6.2 评价范围确定 6.2.1 生态影响评价应能够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涵盖评价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评价范围应依据评价项目对生态因子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和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依存关系确定。可综合考虑评价项目与项目区的气候过程、水文过程、生物过程等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程的相互作用关系,以评价项目影响区域所涉及的完整气候单元、水文单元、生态单元、地理单元界限为参照边界。6.2.2 涉及占用或穿(跨)越生态敏感区时,应考虑生态敏感区的结构、功能及主要保护对象合理确HJ 192022 5 定评价范围。6.2.3 矿山开采项目评价范围应涵盖开采区及其影响范围、各类场地及运输系统占地以及施工临时占地范围等。6.2.4 水利水电项目评价范围应涵盖枢纽工程建筑物、水库淹没、移民安置等永久占地、施工临时占地以及库区坝上、坝下地表地下、水文水质影响河段及区域、受水区、退水影响区、输水沿线影响区等。6.2.5 线性工程穿越生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