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HJ 1034-20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pdf
下载文档

ID:1355294

大小:942.84KB

页数:83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4-2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HJ 1034-20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 1034 2019 排污 许可证 申请 核发 技术规范 废弃 资源 加工工业
中华 人民共 和国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中华 人民共 和国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HJ 1034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waste resources processing indust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版本为准。2019-08-13发布2019-08-13实施生态环境部发 布i目次前言.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45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396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427自行监测管理要求.448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要求.499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5410合规判定方法.58附录A(资料性附录)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61附录B(资料性附录)执行报告编制参考表.64ii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申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中国拆船协会。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08月13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08月13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申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包含废铅蓄电池)、再生锌排污单位产污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 863.4);废纸加工工业排污单位产污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制造建筑材料排污单位产污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 95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HJ 847)。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在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产污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产污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的产污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本标准未作出规定的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的产污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工业窑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本标准未作出规定但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或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07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31571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2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21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HJ 608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 63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94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 95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大气函20161087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waste resources processing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以废弃资源为主要原料进行加工,以获取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排污单位。废弃资源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电池、废机动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矿物油、废船、废轮胎以及其他废弃资源。33.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processing industry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为原料通过物理加工方式获取金属、塑料等材料的排污单位。3.3废电池加工工业排污单位waste battery processing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以废锂电池、废氢镍电池、废锌锰电池及电池生产废料为原料进行加工,获取镍、钴、锰等金属化合物及金属、塑料等材料的排污单位。3.4废机动车加工工业排污单位waste motor vehicles processing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以废机动车为原料,通过物理加工方式获取金属、塑料、可回用零部件等材料的排污单位。3.5废电机、废五金加工工业排污单位metal and electrical appliance scraps processing industry pollutantemission unit指以废五金、废电线电缆、废电机为原料进行加工,获取金属、塑料等材料的排污单位。3.6废塑料加工工业排污单位waste plastic processing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以废塑料为原料进行加工,获取再生塑料原料的排污单位。3.7废矿物油加工工业排污单位used oil processing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以废矿物油为原料进行加工,获取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的再生润滑油基础油或者再生轻质燃料的排污单位。不包括采用明火高温加热方式,以间歇釜式蒸馏(热裂化和催化裂化)设备生产不符合产品标准的汽柴油等油品的排污单位。3.8废船加工工业排污单位scrapping ship dismantling industry pollution emission unit指以废船舶为原料通过物理加工方式,获取金属、可回用零部件等材料的排污单位。3.9废轮胎加工工业排污单位waste tire processing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以废轮胎、废橡胶为主要原料生产硫化橡胶粉、再生橡胶、热裂解油等产品的排污单位。3.10其他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other waste resources processing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以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电池、废机动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矿物油、废船、废轮胎以外的废弃资源为主要原料,通过清洗、破碎、分选等物理加工方式,获取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排污单位。43.11许可排放限值permitted emission limits指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量。3.12特殊时段special periods指根据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或其他相关环境管理文件,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有特殊要求的时段,包括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4.1一般原则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填报相应信息表。填报系统未包括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规定需要填报或排污单位认为需要填报的,可自行增加内容。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增加需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内容,并填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有核发权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增加的管理内容”一栏。4.2排污单位基本信息4.2.1基本信息填报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应填报单位名称、是否需整改、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邮政编码、行业类别(填报时选择“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C42”)、是否投产、投产日期、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区(如大气重点控制区域、总氮总磷控制区等)、所属工业园区名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备案编号)、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文号、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计划文件文号、颗粒物总量指标(t/a)、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氮氧化物总量指标(t/a)、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t/a)、氨氮总量指标(t/a)、涉及的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等。4.2.2图件要求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还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包括全厂及各工序)、厂区总平面布置图、雨水和污水管网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应至少包括主要产污设施(设备)、主要物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排污节点等内容。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体设施、公辅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内容,同时注明厂区运输路线等。雨水和污水管网平面布置图应包括厂区雨水和污水集输管线走向、排放口位置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